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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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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yǎn ěr dào líng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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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掩耳盜鈴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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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yǎn ěr dào líng |
解釋:
比喻自欺欺人。參見「盜鐘掩耳」條。《程乙本紅樓夢》第九回:「那怕再念三十本《詩經》,也是掩耳盜鈴,哄人而已。」《鏡花緣》第一四回:「他雖用綾遮蓋,以掩眾人耳目,那知卻是掩耳盜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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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掩耳盜鈴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掩耳盜鈴」之「鈴」,典源作「鍾」。「鍾」同「鐘」。小偷盜鐘時,怕鐘所發出的聲音會引他人前來搶奪,因而急忙掩住自己的耳朵。典出《呂氏春秋.不苟論.自知》。後用「掩耳盜鈴」比喻妄想瞞騙他人,結果卻只是欺騙自己而已。 △「自欺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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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掩耳盜鈴」之「鈴」,典源作「鍾」。「鍾」同「鐘」。春秋時,晉國的范吉射被智伯消滅後,有人在他家中看到一口鐘,想把它偷走。可是這鐘實在是太大了,根本無法背走,於是就打算把鐘敲碎後再一塊一塊的拿走。可是一動手敲,鐘便發出洪亮的響聲。他怕這鐘聲會引來他人的搶奪,於是急忙將自己雙耳摀住,以為這樣自己聽不見,那麼別人也就聽不到了。後來這個愚蠢行為的故事被濃縮成「掩耳盜鈴」,用來比喻自己欺騙自己且妄想藉以瞞騙他人。出現「掩耳盜鈴」的書證如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列朝.朝覲官進獻》:「夫既曰官銀,那有無礙之理,真掩耳盜鈴也。」然而從古書裡的記載,卻不難看出早期文獻的「鈴」都是作「鐘」,例如北齊.劉晝《劉子.卷二.慎獨》用的就是「盜鐘掩耳」,《梁書.卷一.武帝本紀上》又省作「盜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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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比喻妄想瞞騙他人,結果卻只是欺騙自己而已。貶義。 使用類別 用於「欺瞞矇騙」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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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 近義成語 自欺欺人、掩目捕雀、掩鼻偷香 形音辨誤 同 「掩耳盜鈴」及「自欺欺人」都有瞞騙的意思。 異 「掩耳盜鈴」用於反諷僅是自欺而已,實際卻無法欺騙他人;「自欺欺人」則是既欺騙自己又欺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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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呂氏春秋.不苟論.自知》荊成、齊莊,不自知而殺;吳王、智伯,不自知而亡;宋、中山,不自知而滅;晉惠公、趙括,不自知而虜;鑽荼、龐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敗莫大於不自知。范氏(1)之亡也,百姓有得鍾(2)者,欲負(3)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椎(4)毀之,鍾況然(5)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揜其耳(6)。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為人主而惡聞其過,非猶此也。
〔注解〕 (1) 范氏:范吉射,春秋時晉卿,生卒年不詳。范武子後代,後為智伯所滅。 (2) 鍾:同「鐘」,古代一種中空,用銅或鐵製成之打擊樂器。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五.辨誤》:「諺有『掩耳偷鈴』,非鈴也,鐘也。」 (3) 負:以肩背物。 (4) 椎:音ㄓㄨㄟ。敲打東西之器具。 (5) 況然:狀聲詞,敲鐘時所發出之聲音。 (6) 遽揜其耳:急忙掩住耳朵。遽,音ㄐㄩˋ,急忙。揜,音|ㄢˇ,通「掩」,遮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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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列朝.朝覲官進獻》:「夫既曰官銀,那有無礙之理,真掩耳盜鈴也。」
02.《程乙本紅樓夢》第九回:「那怕再念三十本詩經,也是『掩耳盜鈴』,哄人而已。」
03.《鏡花緣》第一四回:「他雖用綾遮蓋,以掩眾人耳目,那知卻是『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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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掩耳盜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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