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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生活兄弟會學校制度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chool System of Brethren of the Common Life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共同生活兄弟會學校制度,是指宗教改革(Reformation)以前,北歐地區(荷蘭)由共同生活兄弟會(Brethren of the Common Life)所採行的學校制度。宗教改革以前,北歐地區對宗教及教育最具影響力的因素,是共同生活兄弟會的工作。
  該會由荷蘭人格魯特(Gerhard Groote, 1340~1384)所創立。他畢業於巴黎大學(University of Paris),認為對基督慈愛的需要、對〔聖經〕(Holy Scriptures)知識的需要、對科學而非形式經院學派(Scholasticism)的需要,以及有效掌握拉丁文及荷語,是共同生活兄弟自立更生的工具。對於上述不同的興趣,他以為當他們共同在公社或團體中生活與工作時,能更有效的增進。兄弟會會員與來自社會各階層的人,同住在公社或稱為的家(houses)中;其中有貴族、學者、學生、工匠及一般勞工、約二十人居一家,其中四人是傳教士,其餘是俗人,共享其收入。傳教士運用時間對窮人傳道與服務,其餘者則在學校中受教;其目標是藉由在外在世界中生活與工作,以重造原始的基督教精神。這類學校實踐類似使徒式的生活,在荷蘭周邊的國家大約有一百家。格魯特及兄弟會提倡母語布道及教學,使基督教首次觸動了北歐的人心。
  格魯特未曾受教育,但在教育史上影響甚大;當暫時禁止布道時,他支助男童及青年去受教育。他認為各階層的人都需要受教育,特別是傳教士、由於他的強調,教學成為實現共同生活兄弟會目標最有效的工具。
  除了格魯特外,共同生活兄弟會會員中第一位教師是賽爾(John Cele, 13─~1417),可能是布拉格大學(University of Prague)碩士、他是格氏摯友,經格氏遊說擔任佐爾(Zwolle)鎮學的校長約達四十二年(1374?~1417)。該校學生來自四面八方,甚至遠至波蘭,約有一千多人註冊。賽爾對課程多所改革;他刪除了宗教法(canon law)、醫學、天文學、形式辯論(formal disputation),因為這些對青少年無意義;雖然仍保留文法、修辭、邏輯、倫理學及哲學,這些科目名稱未變,但卻強調其實用的目的。他相信未來的傳教士或世俗人,都能運用這些資訊。
  賽爾最大的改革,是在宗教教育方面。當時宗教教育主要在於學習〔祈禱文〕(The Lord's Prayer)、〔十誡〕(The Ten Commandments)及〔使徒信經〕(The Aposties'Creed)。此外,每人須參加正式祈禱與服侍,並學習唱詩歌,他則引入〔聖經〕教學不只限於周日,也包括平日。他以〔新約〕的教學,取代經院學派的形式主義。早上他教〔使徒書〕(Epistle),下午教〔福音書〕(Gospels),晚上教其他的書;一天三次講解〔聖經〕。賽爾以拉丁文及荷語教〔新約〕,且講述與舉例並用。他的原則是天國並不存在於知識與演講中,而在於工作與品德;善良的行為與聖潔的生活,是要實現的目標;而最高的目的,是實踐的基督教精神。他的另一項改革,是將學校分八班,最高的兩班分由一位學科專家教導,結果使得學生能有良好的訓練,在入大學後也優異的表現。
  共同生活兄弟會反對當時貧窮學生以乞討為生的方式;他們幫無居所的學生找住處,一方面遊說仁慈的寡婦收容學生並視為己出,一方面也提供許多兄弟之家。部分地區也興建與學校相聯的宿舍,但管理權在兄弟會。兄弟會也提供書籍、必需品及工作給許多學生。
  總之宗教改革前,共同生活兄弟會成員的影響力已滲入北歐;其中包許(Busch)一四七○年曾列出五十所他管轄的學校,之後又有增加。他們的學校活動,由原本的中心丹文特(Deventer)一面擴展至萊因區(Rhine),甚至瑞士,一面則至比利時。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共同生活兄弟會學校制度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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