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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門教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mó mén jiào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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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摩門教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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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mó mén jiào |
解釋:
美國與基督教有關的教派。西元一八三○年由約瑟夫.史密斯(Joseph Smith)所創,衍生眾多支派。舊時曾主張多妻制,大多支派於一八九○年後廢除。摩門教徒除了以《聖經》為經典之外,並信奉《摩門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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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摩門教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ormons |
作者: | 查時傑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摩門教為美國基督新教中的一個教派,但在新教各宗派間都認為該教派是一個變種教派,或是一種邊緣教派;其正式的名稱為「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該教派由美國人史密斯(Joseph Smith, 1805~1844)所創立,因信奉〔摩門經〕(Book of Mormons)而得摩門教的別名。一八二七年,史密斯宣稱彼已從天使摩羅尼得到了金頁片,其上有先知摩門所書寫的占埃及文,到一八三○年時,他更憑著神啟而把該書譯為英文出版,此即〔摩門經〕,同年在紐約州成立了「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展開活動,雖擁有追隨者,但反對者亦多,故多次被迫往西遷移,到一八四四年史密斯在伊利諾州(Illinois State)被反對者所刺殺,其門徒乃隨另一領袖楊百翰(Brigham Young)輾轉遷來猶他州的鹽湖城(Salt Lake City),今其總部亦設於此,唯有少數分裂出來的成員,另建立獨立教會於密蘇里州(Missouri State)的獨立城。摩門教會在教義中,曾主張並實行多妻制,為此曾受聯邦政府的軍事干預,到一八九○年,摩門教中的多數派正式宣布取消多妻制。 摩門教的教義中,認為上帝有肉身,三位一體的各個位格彼此獨立,亞當墮落使人得以繁衍和享樂,人在生前是以精靈形式存在,人若信奉摩門教,則來生可進化為永生之神,基督降世只救人復活,人之稱義不能只靠信仰基督與史密斯,還要靠自身的行為,要靠服從摩門教教規,懺悔和浸禮,而基督再臨統治千年之後,人間就會出現永恆天國,其教義經典以〔聖經〕、〔摩門經〕、〔重價之珠〕與〔教義與聖約〕為主,但更重視後三者,摩門教會還認為一般的基督教會都是叛教與腐化的教會,唯有他們才是真教會,並主張在美國建立「天國之城───新耶路撒冷」,實行新社會制度,其中包括財產共有制與多妻制,並積極鼓勵信徒從事實業與政治活動,又訂教規,戒煙禁酒,教徒八歲受浸禮,長大後自費向外傳教兩年,工作後要繳納收入的十分之一給教會,聖餐中以水代酒,又承認娛樂、教育與體育的價值,強調世界之秩序與道德之完善。 摩門教在教會組織上,有其一套完整而複雜的領導機構,實行早期教會的組織形式,故有十二使徒組成的最高理事會,再由全體大會以信任投票方式授權,又採教職分散,權力分級行使的方式來運作。以信徒需自費傳教兩年,故該教派近年積極往亞洲地區傳教,在其總部所在的鹽湖城,建有「摩門教聖殿」(Mormon Taberacle)一座,於一八五三年始建,一八九三年完成,由灰色花崗岩為石材,建築物之上部有六座錐形尖塔,正門尖塔之巔有摩羅尼天使之金色塑像,大殿前為寬闊的廣場,而屋頂呈龜背形,殿內設有可容八千人之座位,其巨大的管風琴與由三百七十五位男女信徒所組成的唱詩班,名聞於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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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摩門教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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