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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iāo jì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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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標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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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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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iāo jì |
解釋:
1.標明、表記。《古文苑.卷一九.碑.楚相孫叔敖碑》:「念意自然,刻石銘碑。千載表績,萬古標記。」《水滸傳》第九四回:「宋某於功績簿上,一一標記明白。」 2.標誌、符號。如:「正字標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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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標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Notation |
作者: | 邱婉容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標記即標記符號,又稱號碼或符號。它是圖書分類表中代表類目的記號,所以也稱作分類號號碼,是現代圖書分類表最主要特徵之一,也是與古代圖書分類表最大不同之處。一般是由數字、字母或其他符號按各種方式組合而成,具有固定類目位置,確定各級類目層次以及先後順序的作用,有時還能表示類目間的關係。 按組成分類表不同的標記符號來看,可分為單純標記(Pure Notation)和混合標記(Mixed Notation)兩種。完全用單一的數字、字母或其他符號組成的類碼,稱為單純標記;綜合使用字母和數字,或其他任何兩種或多種符號組成的類碼,稱為混合標記。 單純標記又可分為單純的數字標記和字母標記兩種。前者以阿拉伯數字之標記最為普遍,其具有易認、易記、易讀、易寫、易排、易檢的優點,同時又具有全世界通用之特性,因此大多數的類表都採用阿拉伯數字為標記符號,如:杜威十進分類法(Dewey Decimal Classification,簡稱DDC)、中國圖書分類法等。其缺點為數字的基數太少,一共才10個,不容易滿足號碼簡短的要求。 至於單純的字母標記,其最大優點是能夠組合較多的號碼,其最大缺點是號碼經過排列組合後,不易辨識、讀寫、及排檢。因此採用單純字母為標記的分類表,為數不多。 由於單採用數字或字母為標記,皆有其優點和缺點,所以便有混合標記的產生。混合標記通常使用少量的字母(1-2個,最多3個)和大量的數字相組合,以產生一種既能縮短一系列的分類號碼又具有易於辨識、讀寫、排檢等優點的分類表,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Library of Congress Classification,簡稱LCC)便是其中一種。 編制類表時,不論採取那一種標記符號和那一種編號方式,基本上皆有下列3點要求: (一)標記需簡明易識,其序列性; (二)編制需具伸縮性,易於擴充; (三)需具有表達類目結構的系統性。 使用標記是現代分類法的特徵,它提高了分類表的實際使用價值,便於資料的分類標引和分類目錄的排列組織,同時也便於資料的典藏、排架和流通,但是分類法採用標記,也有其缺點,那便是標記符號一經選用固定下來,便不易隨意更改調整,影響分類表的容納性、靈活性和適應性,使分類法受到束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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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標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
屬性: | 動、名 |
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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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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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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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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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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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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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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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詞: | 【標頭】、【標誌】 |
對應華語: | 標記、註記 |
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_標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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