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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枉尺直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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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wǎng chǐ zhí xú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wǎng chǐ zhí xún
解釋:
枉,彎曲。直,伸。尋,古代長度單位,約八尺或七尺。枉尺直尋指彎曲一尺而能伸長八尺。語本《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後比喻損失小部分以求大範圍的收穫。《後漢書.卷五九.張衡傳》:「枉尺直尋,議者譏之,盈欲虧志,孰云非羞?」《晉書.卷九四.隱逸傳.戴逵傳》:「苟迷擬之然後動,議之然後言,固當先辯其趣舍之極,求其用心之本,識其枉尺直尋之旨,採其被褐懷玉之由。」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枉尺直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雪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枉尺直尋」,出於[孟子.滕文公下];是孟子弟子陳代勸諫老師委屈自己,求見諸侯以行正道的話。陳代說:「不見諸侯,宜若小然;今一見之,大則以王,小則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
  陳代因見孟子不願意主動去求見諸侯以求展現自己的志向與抱負,就以志書「枉尺直尋」的比喻來勸諫他,希望孟子可以委屈自己,前往求見諸侯,如果因此獲得行道的機會,理想和抱負就得以發揮。這就好像只要委屈一尺(枉尺),就可以伸張八尺(直尋,八尺為一尋)一樣,所受的委屈很小,所能發展的卻很大,這樣的屈己以伸道,值得孟子試一試。但孟子卻有自己的堅持,他舉出孔子以「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兩句話來稱讚齊景公的虞人(守苑囿的小吏),說有志之士,時時不忘固窮守節,即使死在田溝山澗也無所遺憾;有勇之人,念茲在茲的就是為國家拋頭顱、灑熱血,完全不顧個人生命的死活。孔子表揚虞人堅守「非其招不往」的志節,孟子藉此表明自己也必須等到諸侯依禮延聘,才肯去見的主張。
  孟子指出,人一旦產生「枉尺直尋、屈小伸大」的意念,就會生出許多計謀圖利的心,以圖利之心出發,即使「枉尋直尺、屈少伸多」,還算有利,難道也可以去做嗎?是說明人必須堅持正道,唯利是圖、屈服於現實而放棄道義,是絕對不可做的事。
  繼而孟子又以駕車人王良恥於阿諛射者之事,再次強調自己絕不會為了順遂諸侯之意,而違背正道的決心。最後並以「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矯正陳代的錯誤觀念;認為人應當秉持正直無私之心,以矯正那些不合禮的事,如果自己本身都已經偏私不正了,那又如何能正人呢?
  從上所述,可見孟子畢生嚴守「脩禮守正、非招不往」的原則,絕不會為了求富貴而歪曲正道,如同朱熹在[孟子集注.卷六]所說的:「古之人寧道之不行,而不輕其去就,是以孟子雖在春秋戰國之時,而進必以正,以致終不得行而死也。使不恤其去就而可以行道,孔孟當先為之矣。孔孟豈不欲道之行哉?」朱熹贊揚孟子終其一生固守正道的堅持與決心;孟子雖處於天下無道、交相爭利的時代,仍能堅守正道,不隨波逐流、同流合汙,即使深盼大道能行於天下,也要嚴正自持,堅忍不屈,行不由徑,如此而得行其道,才是真正的大道,否則寧可保持志節,仍然不失為守道之人。反之,若先貶抑了自己,就不能堅持道義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枉尺直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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