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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燬.抽燬書目〕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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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吳哲夫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清高宗藉修纂〔四庫全書〕的機會,進行史無前例的大規模禁書運動,對所謂的「違碍悖逆」圖書,視其輕重程度,分別予以全燬或部分抽燬。高宗禁書始於乾隆39年(1774),至58年方告結束,曠日持久,波及全國各地,當年禁書的辦法,今日雖無具體資料可資查驗,但據〔清代禁燬書目.禁書總目〕卷首所附〔浙江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告示〕中,約可看出輪廓。該告示中說:「將前奉四庫館頒發各省進列遺書內,查出干礙全燬、抽燬各書,并軍機處頒行各省查辦違礙書目,及浙省歷次奏解前冊未載各書名目,再行匯刻,印刷成本,發交各府州縣,各省儒學教職委員,傳齊紳士地方保坊舖書賈人等,廣為散給,遍布通行。」推測當年各省不但有奏繳書目,同時中央也頒布各種查輯禁書之目錄,可惜這些書目,甚少流傳,以致難以對禁書數目作出準確的統計。清光緒初年,姚覲元曾蒐訪部分傳世的禁書目錄,並全刊入〔咫進齋叢書〕中,名為〔禁書總目四種〕,但事實上只有3種,其第1種即為四庫館奏准〔全燬書目.抽燬書目〕,原刊發於乾隆47年5月,載全燬書146種,抽燬書181種,總計327種,較四庫館總裁英廉乾隆47年(1782)奏摺所云:「隨派纂修翰林戴衢亨、蔡廷衡、潘廷筠、王春煦、吳裕德、吳省蘭、汪如洋、程昌期、吳舒帷、吳錫麒、孫希旦、陸伯焜、陳萬青等十三員,將各省解送之明代以後各書,逐一覆加檢閱。詳細磨勘,務將誕妄字句,刪燬淨盡,不致稍有遺漏,茲據各該纂修等已全行閱竣,共看出應行銷燬書144部,應酌量抽燬書181部,同該總纂紀昀等,遂加覆核,理合開具略節清單,同原書325部,2,123本,一併繳進,請旨分別銷燬。」多出2種圖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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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全燬.抽燬書目〕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