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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類法 - 教育百科
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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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周彥文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四部分類法是中國圖書分類法中最常用的一種,一般簡稱之為四分法。四分法最早出現在曹魏時代,〔隋書經籍志〕的序文中說:「魏祕書郎鄭默始制〔中經〕,祕書監荀勗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為四部,總括群書。」這兩部書目都已失傳,但據〔隋書經籍志〕序文記載,它們是分作甲、乙、丙、丁四部,甲部載六藝及小學;乙部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丙部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丁部載詩賦、圖讚、汲冢書。可見當時的四分法並不嚴謹,所以只能用甲、乙、丙、丁稱之,而不能確實為各部命名;而且內容雜錯,若勉強以後代的四分法觀念來看,它們的順序大致上是經、子、史、集。這是四分法的第一步發展。 到了東晉時,李充編〔晉元帝四部書目〕,這部書目也失傳了,但是梁朝阮孝緒的〔七錄〕序中說這部書目是「因荀勗舊簿四部之法,而換其乙丙之書。」也就是說,這部書目的順序已和後世經、史、子、集的順序相同。自此之後到隋代之間,四分法的書目大量出現,其分類方法大抵和李充相似。〔隋書經籍志〕序文即說:「自爾因循,無所變革。」這是四分法的第二步發展。 此一時期的四分法,並未曾有部下再分類的記載。真正對後世四分法的類目產生重大影響的,卻是梁朝阮孝緒所編的七分法書目〔七錄〕。該目若和〔漢書藝文志〕相較,經典錄約等於六藝略,子兵錄約等於諸子略加上兵書略,術技錄約等於術數略,文集錄約等於詩賦略;另外加上記傳錄、佛法錄、仙道錄是新設立的。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記傳錄下分設國史、注曆、舊事、職官、儀典、法制、偽史、雜傅、鬼神、土地、譜狀、簿錄12類;文集錄下分楚辭、別集、總集、雜文4類。後來的〔隋書經籍志〕即完全承襲〔七錄〕的類目,而合併子兵錄、術技錄為子部,經典錄改稱經部、記傳錄改稱史部、文集錄改稱集部,佛法錄、仙道錄改為附錄,遂形成了一部完整的四分法書目。這是四分法的第三步發展,四部分類法也至此正式成立。 自此之後,以經、史、子、集為名的四分法,遂一直沿用至今,除佛法、仙道後世併入子部,以及各朝代的類目略有增減之外,四分法穩定的成為中國目錄學史上的主流。不但史志書目、官修書目多以四分法為準,私家書目也多據四分法編成。它具有簡單明瞭的優點,但是子部中囊括了諸子、術數、宗教三方面的書籍,頗顯龐雜,而歷代卻因襲而不改,算是四分法中一項重大的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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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四部分類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