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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適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林萬義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胡適之(1891~1962)原名洪 ,後改名為適,字適之;安徽省績溪縣人。五歲父親過世,由母撫養成人;幼年就讀家鄉蒙館,十四歲到上海就學。在家鄉受教期間,已讀完十三經等經典,也讀了不少白話文小說,對於他後來的提倡白話文學,很有影響。
  光緒三十年(1904)春季,胡氏至上海,初進梅溪學堂,再轉學澄衷學堂,始接觸到西方思想;二年後,轉入中國公學,並參加競業學會。宣統二年(1910)到北京參加美國庚子賠款官費留學考試,獲錄取;八月,赴美國,先進康奈爾大學學農科;一年半後,再改讀政治、經濟學,並兼攻文學、哲學等;民國三年(1914)六月,獲得學士學位。在康大就讀期間,著作〔詩三百篇言字解〕,是他用新方法整理研讀我國古籍的開始;次年,赴紐約,入哥倫比亞大學,追隨杜威(John Dewey)專攻哲學。
  民國五年(1916)二月,胡氏倡議文學改革;次年元旦,與朱經農等人共同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提出八大主張:(1)須言之有物;(2)不摹倣古人;(3)須講求文法;(4)不作無病之呻吟;(5)務去濫調套語;(6)不用典;(7)不講對仗;(8)不避俗字俗語。六年(1917)五月,通過博士學位考試,七月返國,八月應聘為國立北京大學教授。在北大任教期間,先後主辦〔每週評論〕、〔努力週報〕;並協助創辦北京大學〔國學季刊〕等刊物。
  民國十五年(1926)七月出國,在八個月內先後訪問俄、德、法、英、美等國,而於次年五月返國;十七年(1928)四月,出任中國公學校長,至十九年(1930)五月辭職;同年十一月,赴北平,任北京大學文學院院長職;二十一年(1932)五月,結合蔣廷黻、丁文江、傅斯年等人,創辦〔獨立評論〕週刊,經常發表國是建言。
  盧溝橋事變後,胡氏首先提議北大、清華和南開三校遷移到後方成立聯合大學;後來三校先遷長沙,再遷昆明,合併組成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嗣胡氏奉派到美、英等國從事國民外交工作,宣傳對日抗戰意義;並於二十七年(1938)九月,出任駐美大使。
  勝利後,胡氏於三十五年(1946)七月,經任命為國立北京大學校長;三十七年(1948)三月當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同年底,北平被圍,乃乘專機南下;翌年四月,赴美國講學;至四十七年(1958),當選中央研究院院長,始返國定居。四十八年(1959),胡氏促成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之成立,並任主任委員;五十一年(1962)二月,主持中央研究院第五次院士會議,於招待院士會席上心臟病突發逝世,享年七十二歲。
  胡氏自一九三五年接受香港大學所授之第一個名譽博士學位,至一九五九年接受夏威夷大學所授之最後一個名譽博士學位,在二十四年間,共獲三十五個名譽博士學位之多。其著作頗豐,主要有:〔嘗試集〕、〔胡適文存〕四集,〔胡適留學日記〕、〔胡適論學近著〕、〔四十自述〕、〔胡適手稿〕十輯、〔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後改稱〔中國古代哲學史〕)、〔章實齋先生年譜〕(姚名達訂補)、〔戴東原的哲學〕、〔白話文學史〕上卷、〔廬山遊記〕、〔人權論集〕(與梁實秋等合著)、〔胡適文選〕、〔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胡適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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