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放大學(英國) - 教育百科
開 | |
放 | |
大 | |
學 | |
( | |
英 | |
國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Open University |
作者: | 李淑芬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英國開放大學的設校淵源,可遠溯至1924年,英國廣播公司(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簡稱BBC)在其出版之〔廣播時代〕雜誌,首先倡議設立廣播大學(Broadcasting University)。1963年,工黨領袖威爾遜(Harold Wilson)在蘇格蘭的格拉斯哥首相競選演說時,主張成立空中大學(University of the Air);1964年,威爾遜上臺後,即任命李珍妮(Jenne Lee)為英國教育與科學部部長,負責籌畫空中大學以實踐其競選諾言。1966年成立顧問委員會;1967年,成立規畫委員會,確立設校宗旨;1969年,英國政府根據規畫委員會所提報告做成決議,並將空中大學更名為開放大學(The Open University),同年頒發皇家特許狀,成為一獨立自主之教育機構,可自行頒授學位與文憑;1971年開始正式招生。開放大學的校址,位於米爾頓.凱因斯(Milton Keynes),為靠近倫敦西北的一個新興城市。 開放大學的成立,主要是提供大學階段的教育給所有具有能力的人。其宗旨為:「以廣播、電視、函授、面授和討論會,以及其他適合高等教育之工藝設備,經由教學和研究,促使知識傳布,並為學生提供有具專精水準的大學教育,以增進全民之福祉。」 凡年滿18歲,居住在英國地區者皆可提出入學申請,並無種族、性別、職業或教育程度等任何資格限制,唯大學部課程的申請截止日期為前一年的9月30日。開放大學每一學系之學生人數均有定額,係依照性別、年齡、地區等因素作比率分配,對殘障者、國外服役軍人、囚犯及商人等均保留若干名額。 開放大學提供的課程可分為3種:即大學課程、高等學位課程及繼續教育課程。大學課程分為:基礎課程、第2、第3和第4等4個階段,必須完成規定的基礎課程後,才能選修進階課程。基礎課程目前開設有:人文科學、社會科學、工學、數學及科學5種,大學部授與學士(BA)及優等學位學士(BA Honours)。高等學位課程是為已具有大學學位者提供高等研究或教學為主的學位課程,如碩士或博士學位。繼續教育課程則為更新專業和科技知識技能的課程,另外尚有社區教育類的課程,主題以日常生活事務為主。 開放大學的學生可透過函授、電視及廣播、學習中心及夏季學校4種學習途徑。除校本部外,在英國全國設立13個地區中心(Regional Center),主要負責提供諮詢服務,並安排指導教師及學生活動等有關事務。每一地區再視人口多寡,分設若干學習中心(Study Center)於當地教育機構(如學校、圖書館),舉辦面授教學及討論課等活動。大學部學生被要求至少參加一次為期一週的暑期學校,實施時間為每年7月開始至9月的第一個星期結束,在此期間學生必須住校。 自1971年開放大學正式成立至1991年止,已約有120,000餘大學部畢業生。由於不斷的創新與改進,開放大學不論在行政組織、課程設計、教材編撰、節目製作及學生服務等各方面都已建立其制度,足為全球各地隔空教學大學的典範。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開放大學(英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