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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說演繹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Hypothetical Deductive Method
作者: 張惠博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假說演繹法是科學哲學家所提出科學知識如何形成及發展的科學方法論。這個方法論成功的將非理性的發現過程與理性的驗證過程區分開來。這種方法論指出:科學理論的形成始於假說的提出,這假說是指可經由觀察所得的事實來測試的前提或邏輯陳述;再透過客觀的觀察蒐集資料,並運用邏輯推理檢驗假說,以決定拒絕或接受假說。雖然這方法被命名為假說-演繹法,但其測試假說的過程,則是一種歸納法。即通過測試而被接納的假說,只是一種歸納式的確認,而非演繹式的結論。
  假說演繹法有別於歸納法所闡示的觀點。歸納的方法論指出,理論的形成是先經由累積許多觀察和實驗結果,進而通則化形成假說,這假說再經過更多客觀觀察的驗證,即成為有意義的理論。然而反對歸納論(inductivism)的科學哲學家認為並無絕對客觀的觀察,而且也無法確知需要蒐集多少客觀的觀察來進行驗證;再加上分析科學知識進展的實際情況,發現科學知識常非藉由無窮盡的累積新事實資料而成長,因此惠偉爾(William Whewell, 1794~1866)主張在研究者解釋觀察所得的資料之前,應先形成數個暫時性假說。假說演繹法的特性之一是認為假說先於觀察,但惠偉爾無法解釋這些假說是如何形成的。其後,同樣主張這個論點的波帕(Karl Raimund Popper, 1902~1994)認為在科學研究發展的過程當中,假說很少能夠直接驗證而被證實為真,通常是透過假說所推導結果的驗證而間接證實這假說。換句話說,沒有一個假說可以被完全證實,某些情形符合於假說,並不代表所有無限多可能的情形都和這假說沒有矛盾,只要有一個反例,就可證明假說的錯誤,而一個假說是否合乎科學,就以該假說是否能在邏輯上被否證為分野,這即是其著名的否證論(falsificationism)的基本觀點。
  波帕認為科學知識的發展開始於問題的發現,而不是客觀的觀察;在發現問題之後,形成嘗試性的解答,即粗略的理論,這個理論必須接受考驗,考驗的目的不是為了確定理論的正確性,而是為了找出它的錯誤,這種相對於歸納法的科學方法稱為「假說演繹法」。
  依假說演繹法的解釋:科學發展的歷史是一連串的「臆測」(conjectures)和「反駁」(refutations),科學家的工作是提出一些猜測或假說,然後想辦法反駁它們。由於真正的科學理論必須不斷地接受否證,所以沒有一種理論可以稱為永恆的真理。當它再也無法解釋我們所觀察到的現象時,就應該以新的、適用的理論來取代它。
  因此,這種藉著不斷的假說與反駁的演繹過程,貫穿整個科學發展史,亦為科學不斷進步的動力。
  假說演繹的研究方法應用範圍很廣,除了自然科學的研究之外,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以及教育學的研究亦受到它的影響。在科學教育的領域中,有不少研究者針對學習者個人的假說演繹推理能力進行研究,發現假說演繹的推理能力對於學生在科學學習成就方面能有正面的影響。但從另一方面而言,在探討科學知識的形成與發展時,將非理性的發現過程與理性的驗證過程區分開來的做法,已受到質疑。影響所及,在科學教育的教學也強調學習者發掘問題能力的培育;在研究法及評量方面,則有庫巴(E.G. Guba)和林肯(Y.S. Lincoln)等人於一九八九年之著作〔第四代評量〕(Fourth Generation Evaluation)所提出,主張揚棄這種邏輯實證的觀點,改採建構論的觀點進行探究(inquiry)及評鑑(evaluation)。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假說演繹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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