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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小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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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_別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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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bi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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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別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ié |
解釋:
[動] 1.分離、離開。如:「告別」、「暫別」、「永別」、「臨別依依」、「久別重逢」。唐.李商隱〈無題〉詩:「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 2.區分、分辨。如:「辨別」、「鑑別」、「識別證」、「分門別類」。《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傳.褚少孫補西門豹傳》:「三子之才能,誰最賢哉?辨治者當能別之。」 3.用別針或大頭針等固定物品。如:「別上一朵胸花。」、「把紀念章別在胸前。」 4.插著、卡住。如:「把門拴別上!」、「上衣口袋別著一隻鋼筆。」 5.折、轉。如:「別起腿來」、「別過臉去」。《清平山堂話本.花燈轎蓮女成佛記》:「小官只不肯說,別了面皮,朝裡壁睡了。」 [名] 1.類。如:「性別」、「國別」、「派別」、「職別」。 2.差距、分別。如:「天淵之別」。宋.王安石〈論陶冶人才〉:「蓋古者有賢不肖之分,而無流品之別。」 3.姓。如南北朝有別浦,宋代有別之杰。 [形] 1.另外的。如:「別人」、「別家」、「別稱」、「別處」。 2.特殊、與眾不同。如:「別格」。元.關漢卿《玉鏡臺》第二折:「小姐比昨日打扮的又別,真神仙中人也。」 [副] 1.另、外。如:「別具匠心」、「別開生面」、「別樹一幟」。五代十國南唐.李煜〈相見歡.無言獨上西樓〉詞:「翦不斷,理還亂,是離愁,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宋.司馬光〈與王介甫書〉:「徒欲別出新意,以自為功名耳。此其為害已甚矣。」 2.不要。表勸阻或禁止的意思。如:「別走!」、「別生氣!」、「別打岔!」、「別理她!」 3.莫非、莫不是。表揣測的意味,常與「是」連用。如:「別是我猜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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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別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高強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別」是與「兼」相對的名詞,〔墨子‧兼愛篇〕中云:「仁人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 ,除天下之害。」但當時天下害中之大者,即是大國攻打小國,大家大戶擾亂小家小戶,同時強劫弱,眾暴寡,奸欺愚,貴傲賤。又為人君者不惠,為人臣者不忠,父不慈,子不孝,這些都是當時的禍患。另外又有人以其兵刃毒藥水火,相互殘害殺傷,也是天下的禍害。這些禍害都是從惡人賊人而生,而絕不是由愛人利人而生的。惡人賊人是出於「交相別」,而不能「兼相愛」,交相別,是把「自己」和「別人」,以及「自己的」和「別人的」分得很清楚,然後只求自私自利,不但不受別人的利益,更反過來損害別人以求自利,所以「別」是有害而無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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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別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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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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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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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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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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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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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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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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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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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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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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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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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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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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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別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
p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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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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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讀: |
pi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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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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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別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