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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款目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ee Reference
作者: 陳敏珍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見款目(""See"" Reference),又稱為引見款目(""See"" Cross-Reference)或使用款目(Use Cross-Reference)。早在1841年英國的潘尼西爵士(Sir Anthony Panizzi)訂定的編目規則[Rules for the/Compilation of the Catalogue]即使用見款目作為著者本名與筆名間的聯結工具。1876年美國的克特(Charles A. Cutter)又擴充見款目的使用範圍,以提供作品間的聯結。在其編製的編目規則中即明訂,期刊的原刊名與更名後的刊名間應作見參照。
  見款目是所有的參照法中最重要的一種,其使用亦最為普遍。它係從未經選用的人名、團體名稱或題名等指引至其他有效的標目。主要的功能是避免相似的款目散置各處,而統以一特定的標目加以聯結,並協助讀者從其他方面,即使和著錄所採用的標目不同字詞來查尋,亦可以找到所需的資料。依見款目的提示,讀者只需至一處查閱,而不必檢索其他類似的款目,因而節省查檢資料的時間。選用的標目通常是最普遍使用者,為一般人所熟悉,故對於編製者及查尋者均頗為方便。唯標目間的聯結應妥善地控制,以維持其一致性。尤其當選用的標目有所變更時,相關的標目亦應建立新的參照,以便能夠對讀者做適當的指引。
  一般的標題表、索引所採用的見款目主要形式有下列7種:(1)同義詞或極近同義詞;(2)複合詞的第二部分;(3)倒裝標目第二部分;(4)倒裝標目;(5)不同拼法的字詞;(6)反義詞;(7)單複數。其中以同義詞運用的情形最多,反義詞則使用得最少。反義詞間的參照,通常係兩者交替使用頻繁才製作見款目;而單複數間的參照,則在兩者排列位置有所差距時製作見款目。
  圖書館在編目作業中,亦常運用見款目,來聯結相關資料,主要類型可歸納為下列5種:(1)人名:著者有異名時,用本名、筆名、室名、諡號、法名、俗名、已婚婦女、外國人譯名或其他形式的名稱為標目,引見至選用的名字;(2)著者/題名:以作者及題名為標目,引見至選用的標目;(3)團體名稱及地名:以正式名稱、簡稱、外國團體異名、不同之地名為標目,引見至著錄的名稱;(4)畫一題名:以不同的題名、翻譯題名、題名的部分、共同題名中的個別題名為標目,引見至畫一題名;(5)標題:標題名詞有歧異時,就不常見的名詞,引見至常用的名詞。
  見款目的製作是圖書館目錄控制的重要基礎,其良窳直接影響目錄的品質。放置館藏未包含的標目於見款目中,實為一種誤導。因此,唯有慎選標目,做好權威控制,見款目的功效才得以發揮。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見款目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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