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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不害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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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shēn bù hài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ēn bù hài
解釋:
人名。生卒年不詳。戰國時韓人。相韓昭侯十五年,國治兵強,終其身,無有侵韓者。其學本於黃老,而主刑名,與慎到、韓非同為法家代表人物。著有〈申子〉二篇。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申不害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程運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申不害戰國時期鄭國人。鄭亡於韓,申不害以學術獲韓昭侯重用,為相十五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終申子之生,國治兵強,諸侯不敢侵伐。
  申不害相韓所採政策,首先是運用法術使國君集權,並採嚴刑峻法,加重鎮壓。〔史記〕載:「韓任申子,秦用商鞅,連相坐之法,造參夷之誅,增加肉刑,人辟有鑿顛、抽脅、鑊亨之刑。」經由行政立法,使官吏守法,聽命於國君。其次是不敢稱霸,採取自保的外交政策。
  申不害主張臣有為而君無為,說:「因者,君之術,為者,臣之道;為則擾矣,因則靜矣。……故曰:君道無知無為,而賢於有知有為,則得之矣。」所謂臣有為,乃是依法而為,而臣所依之法,則為國君所立。
  〔史記〕載:「申子之學本於黃老而主刑名,著書二篇,號曰〔申子〕。」〔惰書.經籍志〕著錄商君書時,提到梁有〔申子〕三巷,韓相申不害撰。〔舊唐書〕、〔新唐書〕志中,均著錄「申子三卷,申不害撰」。一直到宋人李昉編的〔太平御覽〕中,尚列有此書;今〔申子〕書已不傳。
  從現有的〔群書治要〕所節錄的〔申子〕佚文中,可略知申不害思想之大略。
1.治要:為政之道,首要在於「君設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詳;君操其柄,臣事其常」,這是說國君不要事必躬親,只要處理一些基本事務即可。2.正名:其次正名,「為人臣者,操契以責其名。名者,天地之綱,聖人之符。……名自正也,事自定也;是以有道者自名而正之,隨事而定之也,……是以聖人貫名之正也。主處其大,臣處其細;以其名斷之,以其名視之,以其名命之。」這種正名定分的思想,是法家為政的重要主張。3.明法:而欲為治,必須明法,故說:「聖君任法不任智,任數不任說。……置法而不變,使民安樂其法也。」又說:「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稱輕重,所以一群臣也。」這是法家一貫的基本主張。4.無為:太史公謂其精深於道德,申子所言,可為明證,如說:「鏡設精,無為,而善惡自備;衡設平,無為,而輕重自得。」又說:「凡因之道,身與公,無事。」所以「無事而天下自極也」。5.重農:法家要富國疆兵,故特重農戰;發展為重農思想,商靶變法即曾採用。申不害主張運用「法」的「術」來維護國君的統治權,而正名、明法、無為、重農等,都是國君集權時所必須的手段。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申不害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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