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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爾詐我虞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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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ěr zhà wǒ y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ěr zhà wǒ yú
解釋:
形容人際間鉤心鬥角,互相猜疑欺騙。語本《左傳.宣公十五年》:「宋及楚平,華元為質,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也作「爾虞我詐」。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爾詐我虞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釋義:
猶「爾虞我詐」。見「爾虞我詐」條。01.清.端方〈均滿漢以策治安摺〉:「故凡合兩民族以上而成一國者,苟利益輕重稍有偏畸,相形之閒,動生猜貳,馴致爾詐我虞。」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爾虞我詐」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春秋時,楚莊王率領大軍攻打宋國,包圍宋國的都城。雙方相持了幾個月,楚國一直無法攻下宋國。宋國城內糧食的供應也將近匱乏,又聽說楚國將要在宋國內建造房屋,打算長期屯兵,因此宋國人民都非常害怕。宋國因此派大夫華元進入楚營,請求退兵。華元在一天夜裡來到楚軍統帥子反的營帳中,威脅說:「我們宋國現在的情況,已經到了交換孩子來充飢,拿死人骨頭當柴火來煮飯的地步了,儘管如此,我們寧願戰死,也絕不接受城下之盟。如果楚國能退兵三十里,那宋國對於楚國將會唯命是聽。」子反聽了也很驚恐,只好和宋國簽訂盟約,同意退兵三十里。宋國和楚國因此講和,並以華元為人質,盟約中明白地寫著:「我不欺騙你,你不必對我猜忌。」說明兩國必須以誠信相待。後來「爾虞我詐」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形容人與人之間的互相猜疑,玩弄欺騙手段。典源中的「我無爾詐,爾無我虞」,用的是倒裝句,它的語意其實是「我無詐爾,爾無虞我」,後來用其反意,而成為「爾虞我詐」這句成語。
典源:
此處所列為「爾虞我詐」之典源,提供參考。 《左傳.宣公十五年》夏,五月,楚師將去宋,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時僕(1),曰:「築室反耕者,宋必聽命。」從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2)懼,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3)及楚(4)平(5),華元(6)為質(7),盟曰:「我無爾(8)詐(9),爾無我虞(10)。」

〔注解〕 (1) 僕:御也,就是駕車。 (2) 子反:即楚主將公子側(?∼西元前575),春秋時楚國人。事莊王為司馬。晉楚邲之戰時,為將,大敗晉師。晉人伐鄭,共王援救,使子反將中軍,戰於鄢陵。王之目受傷,召子反謀劃,醉而不能見,楚師遂宵遁,後子反為共王責而自殺。 (3) 宋:國名。周朝分封微子之地。約位於今河南省商邱縣南,後為齊所滅。 (4) 楚:國名:周成王封熊繹於楚,春秋時稱王,為戰國七雄之一。領有今湖南、湖北、安徽、浙江及河南南部,後為秦所滅。 (5) 平:媾和、和好。 (6) 華元:春秋時宋人,生卒年不詳。歷事宋文公、共公、平公三君,共四十年。因見國家處於楚、晉兩大國間,飽受戰爭之苦,倡和平運動,於共公十年,使兩國結盟於宋,為史上著名的第一次弭兵之約。 (7) 質:音ㄓˋ,用財物或人作保證以為抵押。 (8) 爾:第二人稱代名詞,相當於「汝」、「你」。 (9) 詐:欺騙。 (10) 虞:猜度。
書證:
01.清.端方〈均滿漢以策治安摺〉:「故凡合兩民族以上而成一國者,苟利益輕重稍有偏畸,相形之閒,動生猜貳,馴致爾詐我虞。」
資料來源: 教育部成語典_爾詐我虞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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