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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章取義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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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duàn zhāng qǔ yì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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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斷章取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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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uàn zhāng qǔ yì |
解釋:
截引《詩經》中某篇詩的某一章,以表達己意。只取所需,而不顧原詩的意思。語本《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宗不余辟,余獨焉辟之?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惡識宗?」後來指截取文章的某一段或談話中的某一句,而不顧全篇文章或談話內容的原意。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章句》:「尋詩人擬喻,雖斷章取義,然章句在篇,如繭之抽緒,原始要終,體必鱗次。」《紅樓夢》第五六回:「探春笑道:『如今只斷章取義,念出底下一句,我自己罵我自己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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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斷章取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截取某詩篇的一章或一句為己用,借來表達自己的意思,而不顧原詩作者的本意。語本《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後用「斷章取義」泛指截取別人的詩文或談話中的某一段落為己用,而不顧其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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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據《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載,春秋齊國的慶舍極為寵愛家臣盧蒲癸,甚至將女兒許配給他。但慶氏與盧蒲氏都姓姜,所以有人問盧蒲癸說:「男女結婚應該分辨是否同姓,你怎麼會完全不迴避同宗的女子呢?」他則回答:「同宗的人既不迴避我,我何必要迴避他呢?這就像賦詩明志時,可以斷章取義,我只取我所需要的,哪還知道甚麼同宗呢?」盧蒲癸所謂的「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指的是春秋時代的人,在外交場合或日常生活中,常會截取既有詩篇中一部分的句義來表達自己的意志與立場。例如《左傳.襄公十四年》載:晉、魯等國攻打秦國,軍隊至涇水,大家為是否渡河而猶豫不決,晉國大夫請魯國大夫孫叔豹表示意見,孫叔豹就賦了〈匏有苦葉〉,這首詩現存《詩經.邶風》中,首章是:「匏有苦葉,濟有深涉;深則厲,淺則揭。」原詩是刻畫一位待嫁女子決意出嫁的心情。但這當然不是孫叔豹想要表達的意思,他只是借以表示,無論水深水淺,一定要渡過河去。這種「賦詩斷章」的方式,在《左傳》中屢見不鮮,所以盧蒲癸才會有「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的說辭。後來「斷章取義」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原專指截取《詩經》的前身當時稱為《詩》的詩集中某詩的部分以為己用,而不顧原詩的本意。今則多用來泛指截取詩文或談話中的某一段落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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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指截取文章或談話中的某一段落,而不顧整體內容的原意。 使用類別 用在「扭曲原意」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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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 近義成語 斷章摘句、斷章截句 形音辨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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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齊慶封好田而耆酒,與慶舍政,則以其內實遷于盧蒲嫳氏,易內而飲酒。數日,國遷朝焉。使諸亡人得賊者,以告而反之,故反盧蒲癸。癸(1)臣子之(2),有寵,妻之(3)。慶舍之士謂盧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4),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獨焉辟之?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惡識宗?」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嬖,使執寢戈而先後之。
〔注解〕 (1) 癸:盧蒲葵,春秋齊國人,生卒年不詳。 (2) 臣子之:為子之的家臣。子之即慶舍,慶封之子,春秋齊國人,生卒年不詳。 (3) 妻之:把女兒許配給他。妻,音ㄑ|ˋ。 (4) 子不辟宗:您不迴避同宗。子,您。辟,通「避」,迴避。慶氏與盧蒲氏都姓姜,故為同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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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章句》:「尋詩人擬喻,雖斷章取義,然章句在篇,如繭之抽緒,原始要終,體必鱗次。」
02.宋.孫奕《履齋示兒編》卷六:「夫子於《孝經》之書,斷章取義,無所不可,而六經之道通矣。 」
03.清.沈德潛《古詩源.例言》:「《詩》之為用甚廣。范宣討貳,爰賦〈摽梅〉;宗國無鳩,乃歌〈圻父〉:斷章取義,原無達詁也。」
04.《紅樓夢》第五六回:「探春笑道:『如今只斷章取義;念出底下一句,我自己罵我自己不成!』」
05.《官場現形記》第五九回:「碰巧他這位老賢甥,聽話也只聽一半,竟是斷章取義。聽了老母舅臨終的說話,以為是老母舅保舉他堂舅爺接他的手,所以才會誇獎他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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