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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謬誤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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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miù wù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miù wù
解釋:
  1. 錯誤。
    【例】這篇文章中的謬誤甚多,請加以修正。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謬誤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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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miù wù
解釋:
1.錯誤。《三國志.卷四一.蜀書.向朗傳》:「猶手自校書,刊定謬誤,積聚篇卷,於時最多。」
2.語言運用或心理臆測的疏失。也作「誖誤」。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謬誤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aralogism
作者: 劉貴傑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謬誤即與客觀現實不相一致的認識;就邏輯學而言,主要是指論證中違反思維規律的邏輯要求或邏輯規則而產生的錯誤,亦即論證中的邏輯錯誤。邏輯史上,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在其〔工具論〕(Organon)一書的〔駁謬篇〕(De Sophisticis Elenchis)中對謬誤作了系統的論述。亞里斯多德把謬誤分為兩大類:語詞的謬誤和質料的謬誤。語詞的謬誤共有六種:(1)雙關詞,是名詞代用上的錯誤,有時是因為一名詞有多義,有時是因為一名詞的代用不同而產生的;(2)語意模稜,是語句含糊的謬誤;(3)合謂謬誤,這是由於把一句稱謂一集體中的任何分子之名詞,去稱謂該集體的全部分子;(4)分謂謬誤,是把一句稱謂全部集體的名詞,去稱謂該集體的任何分子;(5)音調謬誤,是對一字或一句說的特別重,往往使聽者或讀者作出各種不同的解釋;(6)詞形謬誤,是由於一名詞和另一名詞的構造相似,而斷定它們的意義相同。
  質料的謬誤是源於觀念和事物的混淆,共有六種:(1)偶有性謬誤,是把一物的本質和偶有性混淆在一起;(2)一般和特殊情形謬誤,是由一般的說法歸結到一特殊的事例,或由特殊推及一般;因為既然是說一般情形,意即含有例外,謬誤在取消這些例外的情形;(3)論旨不合謬誤,是源自對反駁的無知,在論證上提一些不相關的語詞(即遁詞)勉強作為論證;(4)循環論證謬誤,是以尚待證明的結論,成為已證明了的前提,來證明該論證的結論;(5)論證不足謬誤,發生於條件論證,由前項之假,論斷結論之真,論斷前項為真;(6)原因虛妄謬誤,是把假的原因當作真的原因,這種謬誤的情形很多,重要的有偶然相隨誤為因果、偶然共存誤為因果。
  在邏輯學裡,謬誤特指無效的論證或論證形式。凡在論證的過程中,由某些前提得到依邏輯規則所無法得到的結論,就是謬誤。犯了謬誤的結論,不一定就是假的,只是說其推論過程無效。從論證中前提與結論的真假情形來分析,只有當一論證的前提真而結論假時,才能立即肯定這一論證為謬誤。除此之外,必須輔以邏輯的規則和經驗的標準,來判斷論證是否為謬誤。
  謬誤可分為形式的謬誤和非形式的謬誤兩類:凡觸犯邏輯有效性規則的論證,都可稱為形式的謬誤;這裡只指出幾種較為常見的形式的謬誤:(1)肯定後項的謬誤;(2)否定前項的謬誤;以及(3)三段論式的謬誤,指違反三段論推論規則的謬誤,主要有排斥句犯規,兩個排斥句,含攝句犯規,中詞未曾周延,大詞犯規,小詞犯規,以及四詞等等謬誤。
  非形式的謬誤又分為「不貼切的謬誤」和「歧義的謬誤」兩種:不貼切(irrelevance)的謬誤是指論證的前提與結論並沒有邏輯貼切性:這種謬誤相當平常,像是「訴諸勢力」(appealing to force)的威脅,以說服別人接受某個結論。其他謬誤如「訴諸權威」(即利用某人或機構所受的尊敬)、「訴諸品格」(即因人廢言)、「訴諸情感」(像是面子問題)、「訴諸成見」(如祖宗家法不可廢)、「輕斷因果」(post hoc),以及「丐詞」(即以代證的結論為前提)和「複式問題」(complex question)等等均是。歧義(ambiguity)的謬誤,多肇因於推論語言使用不當所引起的謬誤;大致分為五種型式:(1)「一詞多義」(equivocation),指一詞在論證中用做兩種不同的意義,如「小象是小動物」;(2) 「合謂」(composition),指由個體性質而推論其整體性質的不當,如以某團體的個別成員都很優秀,而誤以為它的整體表現也必定優秀;(3)「分謂」(division),恰與上述相反,在整體為真的情況下,推論其部分亦必真的不當,如「中國人會造長城,甲是中國人,甲會造長城」;(4)「語義曖昧」(amphibology),指一陳述因錯誤的文法結構,使其中所用的意義不清楚,如「父在母先亡」;(5)「加重語氣」(accent),指同一語句,由於字詞或片語之選擇性的重讀而改變意義,如「斷章取義」。
  歸納來說,謬誤是推論上的陷阱,要避免謬誤,並無捷徑。教師或學生,除熟悉邏輯的謬誤之外,也應熟練不貼切性謬誤的各種類型,並注意語言與概念的釐清或分辨,以免干犯歧義的謬誤,而能進行有效的討論或推論。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謬誤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相似詞 紕謬、過失、錯誤 相反詞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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