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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劍殺人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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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jiè jiàn shā ré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è jiàn shā rén
解釋:
比喻假他人之手去害人。《紅樓夢》第六九回:「鳳姐雖恨秋桐,且喜借他先可發脫二姐,自己且抽頭,用借劍殺人之法,坐山觀虎鬥,等秋桐殺了尤二姐,自己再殺秋桐。」也作「借刀殺人」。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借劍殺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釋義:
即「借刀殺人」。見「借刀殺人」條。01.《紅樓夢》第一六回:「咱們家所有的這些管家奶奶們,那一位是好纏的。……借劍殺人,引風吹火,……都是全掛子的武藝。」02.《紅樓夢》第六九回:「鳳姐雖恨秋桐,且喜借他先可發脫二姐,自己且抽頭,用借劍殺人之法,坐山觀虎鬥,等秋桐殺了尤二姐,自己再殺秋桐。」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借刀殺人」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借刀殺人」指借別人的刀來殺人。例如在《後漢書.彌衡傳》裡有一則故事:東漢末年,有個名叫禰衡的年輕人,他相當有才華,但脾氣不好,常常得罪人。曹操本來很喜歡他,但後來被他傲慢的態度觸怒了,氣得想殺掉他。但又因為他聲名在外,怕遭來非議,於是將他送給荊州刺史劉表。劉表之前也聽聞禰衡的才華過人,對他十分禮遇,所有的文書奏章都徵詢他的意見。但禰衡仍不改暴躁的脾氣,以致劉表也受不了他,想到江夏太守黃祖跟他個性一樣,於是就將他送給黃祖。黃祖剛開始也相當重用他,而禰衡也克盡職責。但有一次黃祖在宴請賓客時,禰衡當場和他起了衝突,而且出言不遜,黃祖一怒之下就將他殺了。曹操當初把禰衡送給別人就是想借別人的手殺他,後來果然成真。這就是「借刀殺人」。明代戲曲《三祝記》裡,用到這句成語。劇中描述宋代名臣范仲淹的政敵想除掉范仲淹這個眼中釘,屬下便獻計說:「目前正值趙元昊的叛變,朝廷欲選將帶兵平亂,您不如明天上奏推薦范仲淹,他沒有帶兵經驗,說不定會死在前線,這正是借刀殺人之計,又可以顯現出您不計前嫌,以德報怨。」後來,「借刀殺人」就用來比喻假他人之手去害人。
典源:
此處所列為「借刀殺人」之典源,提供參考。 ※明.汪廷訥《三祝記.卷上.造陷》方今趙元昊謀反,勢甚猖獗。朝廷欲選將興師,恩相明日表奏(1)仲淹(2)為環慶路經略招討使(3),以平元昊(4),這所謂借刀殺人,又顯得恩相以德報怨。此計何如?

〔注解〕 (1) 表奏:上表奏請。 (2) 仲淹:范仲淹(西元989∼1052),字希文。宋名臣,吳縣人。秀才時即以天下為己任,官至參知政事。元昊反,時仲淹經略陝西,號令嚴明,夏人不敢犯。喜好彈琴,然平日只彈〈履霜〉一曲,故時人稱之為范履霜。卒諡文正。 (3) 經略招討使:掌管招撫討伐事務之官。經略,唐始設,後多以節度使充任。宋置經略安撫司,掌兵民之事。明代於用兵時特置,權任極重,在總督之上。清初亦曾設有此職,中葉以後則廢。招討使,唐始設,有兵事暫置,宋多以大臣充任,元多置於邊塞,明為士官武職。 (4) 元昊:趙元昊(西元1103∼1148),西夏開國君主。李繼遷孫,又名曩霄,因先世宋賜趙姓,故稱為趙元昊。雄毅大略,不甘臣服於宋,遂稱帝,建國號夏。宋伐之不能克,乃封為夏國主。曾訂定官制、軍制、法律及創制西夏文字。卒諡武烈皇帝,廟號景宗。
書證:
01.《紅樓夢》第一六回:「咱們家所有的這些管家奶奶們,那一位是好纏的。……借劍殺人,引風吹火,……都是全掛子的武藝。」
02.《紅樓夢》第六九回:「鳳姐雖恨秋桐,且喜借他先可發脫二姐,自己且抽頭,用借劍殺人之法,坐山觀虎鬥,等秋桐殺了尤二姐,自己再殺秋桐。」
資料來源: 教育部成語典_借劍殺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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