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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食症 - 教育百科
厭 | |
食 | |
症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norexia |
作者: | 劉貴雲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厭食症是一種自我飢餓(self-starvation)的狀況;典型地多發於中、上社會階層家庭的十幾歲少女。其原因相當複雜,通常是家庭期待、認知和溝通障礙所導致。在美國約有百分之一的十五至四十歲的婦女有厭食症,而臺灣地區以臺北市的調查顯示十二至二十五歲的婦女有百分之○.一屬厭食症者。一般而言,罹患厭食症的男性只有女性的二十分之一,為何有如此懸殊差距,至今仍未知,或許是男性較不注重體型及減重。 厭食症患者的症狀是懼怕肥胖,即使已處於危險的體重過輕,仍埋怨自己太胖。這種對身體形象嚴重扭曲的現象,導致患者極端追求消瘦,如進食些微食物,便以跑步、跳繩等方式,一直運動到認為熱量消耗掉為止,或吃瀉藥來達到排除熱量的意圖。上述這些做法雖曾感到飢餓,但患者仍堅持不吃,因為他需藉此獲得自我控制的支配感,雖然個人心理暫獲滿足,但相對也帶來身體的危害。 厭食症對身體的傷害就如同飢餓一樣。在年青人身上造成生長停止或正常發育遲滯;身體流失許多肌肉組織,導致基礎代謝速率下降;荷爾蒙改變和營養素損失危及骨質密度;同時心臟收縮不佳和不規律,心肌變得無力,且血壓下降。許多厭食症患者的死亡也就是導因於心肌衰竭。 飢餓也帶來其他的生理結果:免疫功能降低、貧血、消化功能喪失、改變血脂質、升高血中維生素A和維生素E的濃度、腦部活動異常、失眠等。在女性厭食症者身上更有停經現象。一般而言,約有百分之二十五患者的停經是先停經而後體重減輕,如要恢復正常的月經週期,則體脂肪必須要增加到至少有體重的百分之十七。 厭食症無法自我診斷,需由專業人員依據一些標準加以判斷。有關厭食症的診斷標準如下:(1)拒絕維持該年齡層、身高所應有的最低正常體重;(2)即使已體重過輕,仍強烈害怕體重增加或變胖;(3)不滿自己的體重、外形;(4)女性患者已連續三個月沒有月經週期。 針對厭食症的治療,需要藉助飲食和心理諮商雙重管道。飲食治療的目的在於協助患者增加體重,剛開始每天需供應八百至一千二百大卡的熱量,才足以維持體重增加和避免營養素流失;對拒絕進食的高危險患者,應住院接受治療。在心理諮商方面,需由醫師、護士、心理學家、家庭心理學家和營養師組成小組,來解決潛在的個人和家庭問題。 厭食症患者假如早期診斷確認,在心理治療和飲食監督下,可完全康復。但是由此問題所導致的狀況,其影響可能相當深,並持續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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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厭食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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