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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道德發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Young Child Moral Development
作者: 徐庭蘭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道德發展是指個人在社會文化環境中,由於周圍的人、事、物等的作用,逐漸有能力辦別善與惡、是與非、好與壞的標準,進而影響其社會行為。根據心理學家的解釋,有三種與道德發展相關之重要理論:一是佛洛依德(S. Freud)的心理道德分析論(Psychoanalytic Theory of Morality),二是班杜拉(A. Bandura)的社會道德學習論(Social-Learning Theory of Morality),三是皮亞傑(J. Piaget)與郭爾保(L. Kohiberg)的認知道德發展論(Cognitive Development Theory of Morality)。其中以皮亞傑的認知道德發展論對幼兒道德發展與學習提出了較具體之觀點。
  皮亞傑以觀察實驗的方法探討兒童行為的發展;兒童道德的發展是其研究中的一部分。皮亞傑從幼兒對遊戲規則的遵守、改變與創製來研究兒童道德的發展。以認知的觀點為解釋的基礎。皮亞傑根據以下兩個基本原則研究幼兒道德的發展:(1)以團體規範訂定道德的標準;(2)遊戲中,幼兒對規範的遵守、理解與判斷等代表其道德的行為。其對道德發展的解釋有以下的四個主要特徵:(1)人的道德表現在對是非的判斷上;而做判斷需要智能,智能隨年齡增長,故道德也應隨著年齡增長而與智力並行發展。(2)人類智能表現在思考的方式;而思考方式之質與量的變化也隨著年齡增長。(3)人的思考隨著年齡增長而有階段性的發展;每一階段的發展又有其順序性,不因外力而踰級。(4)人的每一階段的思考表現代表此個體現在的成熟程度與過去經驗累積的結果。皮氏觀察與驗證的結果發現幼兒道德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1)無律期(anomous stage):出生至五歲的幼兒無道德可言。這時期的幼兒認知發展不成熟,沒有能力做道德是非的判斷,而且不知道德規範。因此五歲以下的幼兒即使參加了團體遊戲還是喜歡以自我為中心。
  (2)他律期(heteronomous stage):又稱強制道德(morality of constraint)。五歲至八歲之間幼兒的道德原則,是將成人所訂定的規則看成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這階段的幼兒盲目被動的遵守指定的規範,服從權威,甚少表示懷疑。對或錯完全依行為的後果而定,不考慮行為的動機與意向,沒有獨立的道德判斷。這時期的道德判斷是以道德現實觀為基礎,故又稱為「道德現實主義」(moral realism)。道德他律期約當幼稚園與小學低年級,是一般教育專家所謂的幼兒階段。
  (3)自律期:自律期又稱合作道德(morality of cooperation)。開始於八、九歲相當於小學中年級。這階段的兒童在道德判斷上,不僅會衡量後果,更會考慮動機,道德相對觀取代道德現實觀,所以又稱道德相對主義(moral relativism)。此期的兒童不再盲目遵從權威感,認為不合理的就應該修改。此期的兒童嘗試開始以理性選擇道德規範的確切性與可行性,也會注意到人我之間平等互惠的道德原則;而且受到懲罰時,會替自己辯護。皮亞傑認為道德自律期的兒童在辨別是非、判斷善惡之獨立思考仍不成熟,要花十一、二歲以後才會發展成熟。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幼兒道德發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