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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述教學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Didactic Teaching
作者: 簡紅珠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講述教學法或稱演講法(lecture),是最傳統的教學方法。儘管批評不少,但其進行過程具有極為簡單、方便的特性,所以仍歷久不衰普遍受到教師和學生的歡迎,可見其依然有合於今日教學的需要和價值。
  一般來說,講述法是依照事先計畫好的腹稿,以口語傳遞知識與訊息,較傾向於單向溝通。其目的主要為:(1)傳遞訊息;(2)解釋說明;(3)激發興趣。適合使用講述教學法的情境:當介紹新的主題或單元時;當講述得之不易的重要教材時;想補充教科書的教材時;在單元結束,欲作總結時;想引起學生對學科的興趣與欣賞時。
  講述法的教學過程是依照知識體系,有系統地、合乎邏輯順序地將內容教給學生,所以此種教學法最適合用來教導系統的知識,特別是知識結構愈嚴密、體系愈完備者愈適合,諸如歷史、數學、物理、化學等,惟其過程較呆板,乃是其略遜一籌之處。
  1.講述教學法的教學程序:
  講述法是一種教學方法,所以應當有一套固定的教學程序或步驟。胡佛(Hoover, 1982)曾提出演講的步驟:一揭示綱要(initial summary),二詳述內容(detailed information),三綜述要點(final summary),此「歸納-演繹-歸納」的模式,亦可作為講述法教學程序的架構:(1)揭示綱要:可幫助學生對將要學習的內容作一次鳥瞰,期能提綱挈領抓住學習重心,避免學習過程中見樹不見林之弊;(2)詳述內容:骨架完整,內容更須充實,教師應說明或解釋教材涵意,以幫助學生理解學習內容;(3)綜述要點:將具體內容重新整理,可加深學生印象,不致只是片斷瑣碎的學習,使效果打折扣。
  2.講述教學法的優缺點:優點--(1)方便有效率,可在很短的時間內,將組織過的教材傳遞給學生,使其得到系統的知識;(2)經濟,在時間與金錢有限的情況下,師生比例可以很大;(3)有彈性,可依進度、科目、時間、學生特質等因素,來改變講課的內容與時間;(4)很容易結合其他教學策略同時併用,產生更大的效果;(5)使教師與學生各自扮演自己的角色,心理上較舒服沒有壓力;(6)可訓練學生聽力,從聲音中去掌握訊息、捕捉意義。缺點--(1)單向式教學,易使學生養成被動、靜態、消極的學習態度,不能主動作批判與創造性思考;(2)刺激源只有聲音且少變化,使學生不易集中注意,導致上課心不在焉;(3)沒有提供機會給學生練習口頭溝通的技巧;(4)教師無法正確判斷學生的理解狀況;(5)易使教師推卸責任,對教學無效作外在歸因,認為是學生沒有努力學習,而非教師的責任;(6)進度一致,不能適應個別差異,予以個別指導和補救教學。
  講述教學法的長處是非常可取的,若是能改善其不足,避免其缺失,如講述內容配合學生程度;隨時與學生保持眼神接觸;教師表達清楚並採用適合學生程度的語言;避免照本宣科,兼用教學媒體與教具;不斷地檢查學生是否了解;教師注意講述時的動作、表情和語言;適時強調學習重點;調整講述時間比例、穿插其他教學方式等,則即使是今日文明科技進步,仍不失為一有效可行的教學方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講述教學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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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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