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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巴嫩學校制度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chool System in Lebanon
作者: 丁志權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黎巴嫩共和國(Republic of Lebanon)位於地中海東岸,北、東兩面和敘利亞接壤,南與以色列交界。面積一萬零四百五十二平方公里。自一九二○年起受法國委任統治。直到一九四一年十一月才獲得獨立,首都為貝魯特(Beirut)。
  黎巴嫩人口約三百三十萬人,其中大多數為阿拉伯人,其餘是德魯茲人、亞美尼亞人、土耳其人、希臘人、巴勒斯坦人等。居民中主要約有百分之六十的人信奉回教,其次是基督教。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但一半以上的黎巴嫩人民具有二種語言能力。一九九○年,十五歲以上人口文盲比率為百分之二十,男性為百分之十二,女性為百分之二十七。平均每人國民所得一千三百美元(1992)。
  由於黎巴嫩曾受法國統治,因此在獨立後,在學制方面,便沿用法國學制,中小學採「五四三制」,小學修業五年,初中(intermediate school)修業四年,高中修業三年。中小學校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公立學校,第二種是私立收費學校(private fee-based school),第三種是私立免費學校(private tuition-free school)。學年度自每年十月起,至次年六月止,每週上課五天。回教學校,星期五及星期日放假;基督教學校星期六及星期日放假。
  黎巴嫩學前教育為二年。一九九一年,學前教育學校數約一千七百校,學生數約十三萬人,其中公立幼稚園學生數約占百分之二十二,私立幼稚園學生數約占百分之七十八,粗就學率為百分之六十四。
  黎巴嫩並無義務教育之規定,自一九六○年起,規定公立小學教育免費。小學六歲入學,修業五年。小學一至五年級每週上課時數均為三十節,課程包括阿拉伯語、社會科、外國語、數學、科學、體育、藝術與勞作等科。其中節數最多的是阿拉伯語與外國語,一至五年級每週均為八節課,這二個科目節數合計超過總節數一半以上。其次是數學,一至五年級每週均為五節課。宗教並未列為科目之一。在各級學校外語教學中,約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學生學習法語,百分之二十五的學生學習英語,十一歲以後再學習第三種語言。
  黎巴嫩獨立後教育的發展甚為快速,唯自一九七五年發生內戰後,由於政治情勢不穩,校舍受損,居民移往國外避難,學生數減少許多。以小學為例,一九七三年小學生數約為四十五萬二千五百人,至一九八三年時,減少為三十九萬九千人,減少了百分之十二。由於學生數減少,使得平均每一教師學生數,由一九七○年的二十三人,減少為十八人。在學校類型方面,以一九八○年為例,小學生總數為三十三萬八千五百人,其中有百分之三二‧七就讀於公立小學,百分之三四‧九就讀於私立免費小學,百分之三二‧五就讀於私立收費小學。一九九一年,小學粗就學率為百分之一百一十一。
  初中(intermediate school)修業四年。一至四年級每週上課時數均為三十節,課程包括宗教教育(每週一節)、公民(每週一節)、阿拉伯語(每週七至六節)、外國語(每週七至六節)、史地(每週三節)、數學(每週五節)、科學(每週三至五節)、體育(每週二節)、藝術與勞作(每週一節)等。以一九八○年為例,初中(預備班,preparatory),學生總數為十六萬五千八百人,其中公立初中學生數占百分之五十五,私立初中學生數占百分之四十五。
  初中修業期滿,必須參加教育與藝術部舉辦的考試,通過後發給畢業證書(brevet)。自一九七○年以後,初中畢業證書考試分為文組(literary)與理組(scientific)兩組辦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分為普通高中(secondary academic track)與技職高中(secondar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兩種。普通高中修業三年,前二年每週上課三十一節,分為文學組(literary)、古代語言組(ancient languages)、科學組(scientific)等三組。一般教學採阿拉伯語,但科學與數學大多以外國語教學。二年級課程結束後,參加畢業證書考試(baccalaureate examination)第一試。高三時,課程分為人文組(humanities)、科學組(experimental)、數學組(mathematics),三年級課程結束後,參加畢業證書考試第二試。高三男生每週有一小時的軍訓課,女生則為家政課。一九八○年,公私立高中學生數,約為七萬三千人,其中私立高中學生數占百分之四十七。根據一九八二年統計,畢業讀書考試第二試的通過率分別是:人文組百分之三十六、科學組百分之五十九、數學組百分之六十三。
  技職高中主要包括職業學校及師範學校,修業三年。而技術教育(technical education)主要在國立技藝學校(National School of Arts and Crafts)進行,其證書分為四級,其程度均為高中畢業以上。一九八○年,公私立技職高中學生數,約為二萬九千人,其中私立技職高中學生數占百分之七十七。粗就學率百分之六十九。
  長久以來,私立學校在黎巴嫩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在師生比率方面,一般說來,私立收費學校的師生比率最高,其次是私立免費學校,而公立小學的師生比率最低。而在學校設備方面,私立收費中學與少數的公立中學,設備較好;而私立免費中學與大部分公立中學的設備較差。
  一九八一年,黎巴嫩有十六所學院與大學,其中除了黎巴嫩大學(Lebanese University,創立於一九五二年)為國立外,其餘的高等教育機構均為私立。在十六所高等教育機構中,黎巴嫩大學規模最大,學生數約為四萬二千人;其次是貝魯特阿拉伯大學(Beirut Arab University, BAU,創立於一九六○年),學生數將近三萬人。再次是聖約塞夫大學(St. Joseph University,創立於一八七五年),學生數約五千三百人;貝魯特美國大學(American University of Beirut,簡稱AUB,創立於一九八六年),約四千五百人。一九九一年,高等教育階段粗就學率為百分之二十八。
  由於在中東地區,黎巴嫩的教育頗受肯定,因此外國留學生前來留學者頗多,尤其是高等教育。以一九八一年為例,高達二萬六千人,其中來自亞洲者有一萬二千人,約占半數;來自非洲國家者約為二千三百人。
  師資培育機構包括如下:小學教師由小學教師訓練學校(primary teacher training college)培養,入學資格為初中畢業,修業三年。另外,取得高中畢業證書第一試者,亦可參加一年的訓練,取得小學教師資格。初中教師由「初中教師訓練學校」(intermediate teacher training college)培養,入學資格為取得高中畢業證書第二試及格者,修業三年。高中教師由大學師範學院(higher teachers' college)培養。
  黎巴嫩中央教育行政機關包括教育與藝術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Fine Arts)、文化與高等教育部(Ministry of State for Culture and Higher Education),分別掌管中小學教育及高等教育。在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方面,全國設有四個省教育行政機關,分別掌管各該地區中小學教育有關事項。
  在教育經費方面,一九九二年,政府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毛額的比率為百分之二,占政府總支出的比率為百分之十三,其中經常門支出占百分之九十九。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黎巴嫩學校制度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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