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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數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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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tiān shù |
解釋:
1.易經以奇數為「天數」。《易經.繫辭上》:「天數五,地數五。」 2.天所決定的氣數。猶天道。《荀子.王制》:「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單道著人生功名富貴,總有天數,不如圖一個見前快活。」 3.天文。《史記.卷二七.天官書》:「昔之傳天數者:高辛之前,重、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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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天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俞懿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天數」意指自然的道理,語見〔荀子.王制篇〕:「分均則不遍,勢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制。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贍則必爭。爭則亂,亂則窮矣。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是養天下之本也。」意思是說若要將貴賤地位均等的分給人民,則無法遍及所有的人,若人人地位平等則無法統一號令,無法相使。自然界有天有地,有上下等差之別,因此賢明的君主也為國家建立制度,以別貴賤等差。兩人一樣尊貴無法相互事奉,兩人一樣卑賤無法相互使役,這是自然的道理。若人人權勢地位相同,欲求(富貴)厭惡(貧賤)也相同,而物資有限,勢必引起爭端。爭亂一起,國家必陷於困窮。先王為了避免爭亂,於是制定禮義法度以分別人的權勢地位,有了貴賤貧富的差別,使可彼此兼顧,這就是養治天下百姓的根本原理。 根據荀子學說,人雖生而平等,但因後天注錯習俗、積靡環境的差異,因而有知愚賢不肖、君子小人之別。(參見「師法隆積」)聖王制定禮義法度就在依人的才能智愚,給予富貴貧賤不同的地位,使賢智治理眾人;如此明分,使人能合群,使上下有別,威歸於治,即符合自然的道理。這裡「天數」的「天」是自然的意思,「數」是理當如此的意思。「數」是「理」的用法也見於〔富國篇〕:「萬物同宇而異體,無宜而有用于人,數也。」意思是說萬物同樣生長在宇宙天地之間,卻形體互異;沒有一定常性卻都有益於人,是理所當然。同理應用於人類社會亦然,人雖然生而相同平等,但因後天環境與人為分工的需要,職務不同,自然應該有分別,階級等差,指各人因貢獻多少而定的差別,也是理所當然之事。(參見 「稱數」、「至亂大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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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天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