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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雙軌學制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German Two-Track System
作者: 周玉秀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國雙軌學制始於宗教改革時期。其時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主張家長應送子女入學,唯未來的神職人員、法律學者、抄寫員、醫師、教師等顯然和一般老百姓子女進的學校、學習的內容、時數大異其趣。前者需研讀古代語言、〔聖經〕、修辭學和辯學、歷史、自然科學等,後者只要費一、二小時在學校裡,其餘的時間都在家裡作工,學點手藝即可。路德揭示的雙軌學制影響德國新教各邦凡兩世紀之久。
  一五二○年,與路德同為宗教改革的同志布根哈根(J. Bugenhagen, 1485~1558)於漢堡下令每一教區設一拉丁學校及二所德國學校(Deutsche Schule),一所男校、一所女校,後兩所即為一般百姓的孩子設立之初級學校,前者則為可能擔任公職、聖職子弟設立的語言學校,此乃雙軌學制在德國具體之實例。
  一五二八年九月,布根哈根在德國北部的布朗斯威格(Braunschweig)一區設立兩所優良的拉丁學校(gute Lateinschule)、兩所德語男校、四所女校,由是此區內之居民入學讀寫都很便利。
  往後數十年間,呂貝克(Lübeck)、哥廷根(Göttingen)、薩克斯特(Socst)等城鎮皆有類似的學校成立。拉丁學校一般設立於城市,老百姓子弟進的德國學校多半建於村莊或農莊。
  德國早期的學校制度為雙軌學制。普及教育始於十六世紀,歷經十七、十八世紀的教育世紀,進入十九世紀後,普魯士完成了國家教育的組織,致力於國民教育的振興,至一八二五年形成普魯士小學的鼎盛期,然此時所構成之學制仍不脫雙軌制,初等學校雖不收學費,卻以被統治階級兒童為對象,養成忠君愛國之公民、自立生活為主旨,初等學校畢業後僅能入補習學校,學習與職業相關之科目。中等學校服務統治階級之子弟,收取學費,培養自尊自信、有才有識之人物(Gelehrten),中等學校畢業後,可直接升入大學。所謂的初級、中等學校之界線,乃是平行的,而非垂直的。
  歐戰以後,德國兒童因〔威瑪憲法〕(1919)第四章之要義,得以平等地進入一統的基礎學校就讀,雙軌學制至此終告打破。一九二○年釐定四年基礎學校法,一九二五年國立統一學校(Einheitsschule)型態,將德國自十六世紀以來的雙軌學制完全廢止。不論父兄之社會地位、家庭之宗教信仰、個人未來之志向如何,全體兒童都以基礎學校為其學校生活之起點,先施共同之教育,再續入小學校或進入六、七年級的中學。至此,德國學制已能根據〔威瑪憲法〕四章六條所述「所有兒童在同樣的學校開始其教育,以後則可依其能力與成績,給予殊途的可能」,實現其國家統一教育的理想。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德國雙軌學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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