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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提摩太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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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ǐ tí mó tài |
解釋:
人名。(西元1845~1919)英國傳教士。自西元一八七○年來華,四十餘年中,曾創立刊譯西書組織,推廣集會結社運動,倡設山西大學以推廣高等教育,鼓吹變法維新及協助革命運動等。對我國文教、政治方面,具有卓越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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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李提摩太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Richard, Timothy |
作者: | 井敏珠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李提摩太為英國傳教士;生於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同治九年(1870)來中國,居留達四十五年,民國四年(1915)退休回國。他精通中文,熟習中國史事,穿戴中國冠服,目的在與中國士大夫接近。在他眼中,中國貧弱,知識落後,工業缺乏,政治腐敗,列強又伺機而動,但事實上中國具備強國的條件,只須加以改革,模仿西法,便可救民,與列強並駕齊驅。故他一方面傳道,一方面與地方官紳合作,賑濟災民,改良地方俗習。 光緒二年(1876),李提摩太第一次向中國勸導改革,建議向朝鮮、日本及滿洲運糧賑濟以救饑荒,但未實現;次年李氏又向地方官建議防飢之法,以建學校、救孤兒、倡西學為主。他積極從事於介紹西學的工作,曾向貧民及士大夫傳教,藉社會工作為媒介,從賑災救濟,介紹西學著手。光緒十年曾上〔富晉新規〕,指出「中國要富強,第一莫先於教」。建議中國派委員五人至西國親察教法、礦法、鋼法等各事,為書分發各省;並派儒士一百五十人至西國學習西文,翻譯西書;國內則設中西書院,且於科舉策問中增西學一條,中式者取錄。此為李氏首次建議中國改革教育與考試制度;他主張「首教官員,次教富紳,三教儒士,四教平民」,認為改革須先從統治階層著手,並建議清廷官員及翰林學者出洋考察西政,且設一新機構於北京,專司發表。 李提摩太曾幾度回國考察西洋及日本等國之教育情形,而於光緒十三年(1887)寫成〔七國新學備要〕,亦稱〔新學八章〕;認為「新學」教育應包括「橫、豎、普、精」四方面,希望中國人將所學範圍擴大,不要專研八股文字及中國經史之學,並建議大興西學,改革學制,設教育部。他又根據各國現有學校數目及學生人數,以推算中國應行興辦學校的大概情形。光緒十六年至十七年間,他應李鴻章之邀,至天津主編〔時報〕,便利用此機會鼓吹中國及早變法圖強;他所介紹之西學,以格致方面為主,較少提及政制方面。他憑其言語天才,常與政府官員接觸,確曾發生不小影響,與李鴻章、張之洞、曾國荃、左宗棠、丁寶楨、曾紀澤等人均很熟識。 光緒十六年,李氏接任廣學會督辦,即擬訂了七點工作計畫,如出版書刊、徵文、演說、設立書報分銷處、協助中國人組織學會等,並擬擴大廣學會組織,在各地設分會;另一計畫是設立新的考試制度。廣學會在李提摩太等人努力下,發展甚速,活動力增強;雖自始至終並未有分會成立,然部分工作卻逐漸實行。光緒二十二年,梁啟超到上海主編〔時務報〕,即選錄〔萬國公報〕及李氏的〔泰西新史攬要〕為廣學會之最佳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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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李提摩太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