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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 - 教育百科
諡 | |
號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劉振琪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國古代帝、后、貴族、高官、士大夫死後,朝廷根據其生前事蹟,給予稱號,稱為諡號。而這種制度,則名為諡法。如春秋五霸: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莊王,這些都是諡號。 諡法的起源很早,〔史記正義.周書諡法解〕云:「周公旦、太公望開嗣王業,建功於牧野,終將葬,仍制諡,遂敘諡法。」〔抱朴子〕亦有「諡始於周」的說法,這是較早的諡法記載。到了秦始皇統一六國,廢除諡法制度,〔史記.秦始皇本紀〕云:「太古有號毋諡,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諡。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秦始皇擔心死後不得佳評,故有此舉。漢朝時則恢復諡法,且沿用到清代為止。 諡號的用字,是有特定解釋,規定嚴格,即按其一生所作所為,大抵分為褒獎、貶斥、憐憫3類,後世亦有稱之為上諡、中諡、下諡者。唐王彥威云:「古之聖王立諡法之意,所以彰善惡、垂勸戒,使一字之褒寵,通紱冕之賜,片言之貶辱,過市期之刑,此邦家之禮典,向階下勸懲之大柄也。」諡號是有彰善懲惡的作用。如「經天緯地曰文」、「克定禍亂曰武」,這是善諡;「殺戮無辜曰厲」、「好樂怠政曰荒」,這是惡諡;至於「中年早夭曰悼」、「未家短折曰殤」,則是表示同情的諡號。 古代的諡法,有王朝諡說和私論兩大類。其中王朝賜諡最為重要,其對象包含帝王、后妃、百官和其他人。皇帝的諡號一般由禮官議定,在繼位皇帝參與下,由最尊大臣在圜丘祭天儀式上稱天給諡。皇帝諡號,本僅1字或2字,唐朝開始,為顯其特殊地位,諡號開始加長,如唐宣宗諡號18字、宋神宗20字、清高宗23字。故唐以前,史書上慣稱帝王諡號,唐以後,則改稱廟號。 歷朝給諡以文武百官居多。得諡的官員須有一定的資格,漢朝規定生為列侯;唐朝則規定三品以上職事官,直至清末都如此。大臣的諡號一般不能與前代皇帝或自己父祖的名字相同,此為避廟諱或家諱,但不避本人名諱。 私諡在春秋末年已經出現,宋代發展到鼎盛時期,一直沿襲至今。私諡有的是弟子門人給先生諡號,或是鄉黨給耆宿諡號,或是宗族親友給德行兼備的老人諡號,這種諡號,往往綴以先生、居士、處土、子等字樣,視職業、地位和時代而有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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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諡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