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狄考文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ateer, Calvin Wikon
作者: 井敏珠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狄考文是美國長老會傳教士;清同治二年(1863)到山東,同治四年在登州創辦文會館(Tengchow College),為後來齊魯大學的前身。狄氏是宗教家,也是教育家;一生從事教育工作,認為教會學校的目的,不僅在訓練傳教士,更在培養學校教師與培植博學之士,藉由他們將西洋優良的教育和文化傳至中華。而欲達此目的,則必須提高教會學校程度,達到高等教育的水準。此見解在光緒三年(1877)確屬相當前進者。
  對於中國教育,狄考文不只是消極的批評,且有具體的建議。在光緒七年發表〔振興學校論〕文中,指出中國人對學問的三大錯誤觀念:(1)古訓至上:致使重古薄今,不思前進,而提出為學之道:必改古人之錯;必補古人之缺;必求古人之所未知;(2)學優則仕:中國人不知學問之足重者,其首益在能益知,不獨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3)畛域之見:中西應可相互學習,切不可以畛域自限,以學習為恥。
  其次,狄考文指出中國教育五弊端:(1)缺乏啟發性;(2)所學範圍太狹;(3)不重口授而重筆書;(4)不重女學;(5)缺乏啟蒙書籍。也因此他更注意新學制的建立,謂:「學校一事,下變民風,上培國脈,取其廣不取其狹,務其實非務其名,是必有振興之良法,要非循故見泥成格也。」其所謂廣興學問者,為「統男女智愚之倫,士、農、工、商之類,無一不納諸學問之中也。」換言之,即今日以社會為本位的教育。故狄考文建議設立公學、特學兩種學校,前者如今日國民教育學校,後者如今日職業學校。學校經費由地方人士推定之督學預為籌算後,報知縣府,按「各戶田產之等次而納之」。因此人人皆可入學,受教機會均等。另設文會學,供天資聰穎者經考試進入,如今之大專學校。其他關於設校應注意事項,也詳為論及,重要者如定課程、聘良師、重實驗、積圖書等,而最重要的,學校必當有賞功名之權,令人不止圖得學問,又可希圖功名。對中國之考試制度,狄氏主張仍存舊典,亦非不可,唯考試科目不可限定經書,應包括其他各科。他的全部批評和建議,係以美國教育制度為根據。
  光緒二十年(1894)三月在復中國教育會函中,狄氏主張向清廷建議取消科舉,代以西方學校授予學位的辦法,又建議清廷限制考官的權力,只能有權考試與定名次,不得涉及其他,同時取消八股文,增加科目,使善新學者有參與考試的機會。光緒二十一年中日戰爭結束,狄考文為教育改良委員會起草〔擬請京師創設總學堂議〕,並於光緒二十三年四月交卷,呈送總署,是為唯一外人起草交卷者,對清末中國教育的改革頗有影響。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狄考文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