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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達學校制度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chool System in Qatar
作者: 丁志權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卡達國(State of Qatar)位於波斯灣西南部的卡達半島上,面積一萬一千平方公里,十九世紀後半期,英國勢力便侵入卡達,直到一九七一年九月才獲得獨立,與英國廢除不平等條約,首都為杜哈(Doha)。
  卡達人口只有四十八萬人(1994),比我國臺灣省臺南市的人口還少。其中四分之三的人口,居住在首都地區。人民全部是回教徒,大部分屬於遜尼教派(Sunni Sect),小部分波斯裔人民屬於什葉教派(Shiites)。一九八六年,十五歲以上人口,文盲比率為百分之二十四,男性為百分之二十三,女性為百分之二十八。平均每人國民所得高達二萬零六百美元(1992)。
  一九五六年,卡達設立了第一所公立學校,在此之前,卡達沒有正式教育。隨之而來,卡達學校教育急速發展,當時的課程、教材和師資,均沿用自其他阿拉伯國家。卡達學前教育機構,主要是私立的幼稚園。一九九二年,幼稚園學生約有六千人,絕大部分為五歲。學前教育粗就學率為百分之三十五。目前政府已計畫設立公立幼稚園,以作為私立幼稚園的模範,並作為培育幼教師資的實習學校。
  卡達並無義務教育之規定,但不論本國籍或外國籍國民接受教育,一律免費,一九九二年時已提出義務教育法草案。兒童六歲人小學,修業六年。課程包括宗教、阿拉伯語、英語(五、六年級)、數學、綜合科學、公民(三至六年級)、美術、體育等科目。一至三年級每週上課三十小時,四年級每週上課三十三小時,五、六年級每週上課三十六小時。粗就學率為百分之九十五。
  初中(preparatory school)修業三年,除了一般的初中外,還設有宗教初中。自一九八九年起,修畢九年級課程者,必須參加教育部考試司(Department of Examin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舉辦的考試,但自一九九一年起,此項考試已改由各校自行辦理。
  高中(secondary school)也是修業三年,有普通高中、宗教高中、工業高職、商業高職等四種。還有公共衛生部設立的護理學校,以及由新聞與文化部設立的音樂學校。普通高中一年級安排共同課程,主要包括宗教、阿拉伯語、英語、現代數學、科學類科、美術體育等。高中二、三年級則分為科學組(science stream)與文學組(literary stream)。學生在修畢第十二年級課程後,必須參加教育部考試司所舉辦的考試。在技職教育方面,一九九二年時,有一所工業高職,學生人數約四百人;另外有一所商業高職,學生人數約一百三十人。中等教育階段粗就學率為百分之八十八。
  一九九一年,中小學學生總數約為八萬七千八百人,其中男生稍多於女生;就隸屬別言,公立學校學生數為六萬四千六百人,占百分之七十四;私立學校學生數為二萬三千二百人,占百分之二十六。此外,在卡達還設有一種四年制的語言學校,以公務人員為對象,對阿拉伯語系的公務員授予英語及法語,對於非阿拉伯語系的公務員授予阿拉伯語。教育部還設立一種二年制的行政學校(Institute of Administration),亦以公務人員為對象,其入學資格為高中畢業。卡達大學(University of Qatar),創校於一九七三年,最初為教育學院(Faculty of Education),其中分為男、女二個部分;目前卡達大學已擴充至五個學院。一九九二年,高等教育階段粗就學率為百分之三十二。
  從一九五六至一九六五年期間,卡達的教育工作完全依賴外國教師,尤其是來自埃及、約旦、敘利亞、黎巴嫩、蘇丹等國的教師。直到一九六六年,才有第一批男教師從師資學校畢業。但這些教師均為小學教師;初中及高中教師,仍然聘自外國。一九七五年以後,小學教師完全由卡達大學的教育學院(Faculty of Education)培養,招收高中畢業生,修業三年,可取得普通或特殊文憑(general or special diploma)。在一九八○年代早期開始,卡達大學教育學院的畢業生,可以擔任中學教師,現在對於未取得教師資格的大學畢業生,亦提供一年的課程,以取得擔任中學教師的普通教育文憑(general diploma degree in education)。
  卡達重要的教育政策或長程的教育計畫,係由內閣(the Cabinet)與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uncil)商定後,交由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執行。此外,還設有各科課程委員會(curriculum committees),以及教育評鑑、教育研究、人事、獎學金等各種委員會,作為教育決策與執行的諮詢機構。在教育經費方面,一九九二年,公共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毛額的比率為百分之三,其中經常門支出占百分之九十四。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卡達學校制度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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