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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矯治 - 教育百科
酗 | |
酒 | |
矯 | |
治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王淑俐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酗酒(Alcoholism)是指過度或大量飲用含酒精的飲料,以致引起了某些生理功能的失常或心理及社會方面的適應困難,甚至發生行為的偏差(慢性的行為異常)。 生理學、精神病學、心理學及社會學等學科,對於酗酒的研究方向各異,至今仍無一致的結論指出酗酒的病原,或酗酒者屬於何種人格結構。甚至對於酗酒的界定,為一種疾病或只是社會心理的脫離常軌,都仍在爭論中。對於酗酒的治療,目標或評量的指標,也還缺乏一致的觀點。 最早使用「酗酒」一詞的,是瑞典的科學家赫斯(Huss);酗酒包含「濫用」與「成癮」,成癮也稱為酒精依賴。依據美國〔精神疾病診斷統計手冊第三版修訂版〕(DSM- III-R)所界定的酒精成癮是至少須包含下列任何三項:(1)經常超過原先預期的飲酒量或飲酒時間;(2)持續想喝或不只一次戒酒失敗;(3)耗費不少時間在找酒、喝酒或從醉復原;(4)應當去工作、求學、或家管時,時常酒醉或處於戒斷狀態;(5)由於喝酒以致於影響重要的社交、職業,或娛樂活動;(6)明知喝酒已持續或一再造成社會、心理或身體的障礙,仍然繼續喝;(7)明顯存在耐酒現象;(8)明顯存在戒斷症狀,不喝酒就會很難過,會發抖;(9)時常為了減除或避免發生戒斷症狀而喝酒,一發抖、難過時就趕緊拿酒來喝。上述情況中至少有三項需持續一個月或在更長時間裡反覆發生,即是酒精成癮。 在臨床上一個人如果無法節制飲酒,而導致認知、行為、身體、社會與人際關係等方面的障礙或損傷,還屢次明知故犯,則已造成「濫用」現象。酒精濫用的人如果還繼續喝下去,一旦他把飲酒看成比什麼事都來得重要,隨時隨地都要喝,喝了酒才感到舒服時,就可能已經到達心理上成癮的程度。若是他的酒量必須逐漸增加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則已經在身體方面出現耐受性。酗酒者一旦出現耐受性,在停酒或減少飲酒的幾個小時到幾天之內即會出現戒斷症狀,包括胃腸不適、噁心、嘔吐、全身疲倦、易累、自主神經系統亢奮狀態(如心跳過速、流汗多、血壓增高、體溫上升)、焦慮與煩躁不安、眼皮、嘴脣與雙手發抖,嚴重時還可能出現全身性抽搐、意識障礙,以及妄想、幻覺及譫妄等精神疾病症狀。 酒癮患者的生活經常圍繞著找酒、藏酒、醉酒、喝酒與酒醒打轉,他們每天不喝酒便無法發揮正常的功能,一旦開始喝第一口,往往會喝得比原先預期的酒量多且時間長,喝酒往往伴隨罪惡感與懊悔,然而他們無法忍受痛苦的心情和戒斷症狀,因此不久早上又開始飲酒。酗酒者往往因喝酒而失去或減少許多重要的社交、工作或休閒活動,他們也經常在醉酒後有暴力行為或發生事故而受傷或死亡。酗酒者經常合併其他種藥物的使用或濫用,如古柯鹼、安非他命、鴉片類藥物及各類鎮定劑和安眠藥,長期下來亦會產生焦慮和憂鬱症狀,包括睡眠障礙、心情低落、恐慌及許多身體症狀。 行為論者認為酗酒是由於生理上的某些缺陷或由制約形成,也就是說,酗酒可算是一種疾病或制約反應。其他科學家雖同意酗酒是種疾病,但否認是生理上的必然性,而學習論者則完全否決酗酒是疾病的觀點。以學習論看,認為酗酒是後天由學習而得(有意或無意的)。心理分析論者則以為酗酒是由於嬰幼兒時期曾對某些事物產生病態的喜愛,以致成年後轉為一種嗜酒的趨力。 對酗酒的研究,逐漸發展出較統整的取向,擴及患者的整個生活,包括:行為、遺傳、發展、社會環境的影響。 酗酒治療的困難一方面在於生理上因依賴酒精而產生的強迫性行為,即血液中酒精濃度減低時,會產生酒癮的種種身心反應,難以忍受。另一方面是心理上依賴酒精來消除緊張和煩憂,解脫挫敗、沮喪等心理,研究發現,酗酒者具依賴性人格,自主性和自我控制力較弱。 目前治療酗酒採取直接處置及間接預防二者。直接治療包括生理上的戒癮、學習及制約行為療法(含嫌惡法、契約制等)、認知及心理控制策略(找出理由抗拒誘惑、應用其他紓解緊張與壓力的方法)和環境的控制等。間接預防包括:提早找出潛在的酗酒者,如遺傳或環境與職業因素、指導一般性與多樣性之紓解緊張及壓力的方法。 現實療法認為酗酒是一種負面成癮(negative addiction)的不負責任行為。其治療對策則以正面成癮(positive addiction),如慢跑、瞑想、靜坐等方法,以增進對自己的責任感,從而改變其酗酒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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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酗酒矯治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