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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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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èng lù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zhèng lùn
解釋:
正確的言論。《漢書.卷七五.夏侯勝傳》:「人臣之誼,宜直言正論。」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正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hesis
作者: 朱啟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正論」指肯定的想法,或對一斷言的初步論述,有時則只為一普徧命題或「主題」。在邏輯上,與「反論」(antithesis)相對。如說「A」是正論時,則「-A」是反論。
  康德(Imm. Kant)在〔純粹理性批判〕中,以「先驗辯證」處理傳統形上學,因理性之二律背反所造成之問題時,認為這些問題之所以會產生,是由於傳統形上學家未能了解理性認知之限度所致。因為世界整體涉及經驗對象,但卻又超越個別經驗對象。康德依此將這些論點區分為正論及反論,二者在邏輯上相互對立;並依範疇四分法將之顯示為:(1)數量方面:正論者認為世界在時間上有其起源,且在空間上有限;反論者則認為世界在時間及空間上均是無限的。(2)性質方面:正論者認為世界上一切複合的事物是由不可再分的原子組成;反論者則認為世界的一切事物並無最基本的組成單位,事物本身可無限分割。(3)關係方面:正論者認為世界中除了機械因果法則之外,尚有一不受此法則所制約的自由律;反論者則認為所有法則均是自然因果法則,無一例外。(4)模式方面:世界中必有不受制約的絕對必然存有者存在,可能是世界的一部分,也可能是世界的原因;反論者則主張,並無此類存有者存在。康德認為(3)(4)兩項本身雖具有邏輯上的對立性,卻有事實上的(或即道德實踐上)可並存性。在其關於實踐理性之論述中,康德即論證這項可能性。他認為就人具有感性方面而言,是受制於自然法則;但就人是有理性者而言,人同時又能不受制於機械法則,而能成就道德。故就人是有理性又是自然的存有而言,人是雙重世界的存有,亦即人是智性界與感性界之存有,因而在邏輯上具有對立性的命題,能在實踐中消融。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則沿續康德的論點,欲以辯證法消解所有的對立命題,在其〔精神現象學〕(Phanomenologie des Geistes, 1807)中,提到循環型及揚棄型的辯證法。前者是指正反論之間互為正反論。如主人與奴隸的關係,當主人的日常生活都要奴隸侍奉時,使主人表現得有指揮奴隸的存在,在奴隸是主人的照顧者而言,奴隸則顯示其具有宰制主人的性質。揚棄性的辯證法則指出一項正論產生時,在其前即經歷了有所保留、有所否定的揚棄過程。如一個人訂定一個理想並試圖實踐時,理想即受到事實上的修正或否定,在最後達成此項目標時,即使與原先的論點不一致或相近,但仍保有先前理想的部分。但這項結果仍將再面對新的否定而產生一項新的結。黑格爾即用辯證法來說明一切事物之生成變化。也將正論與反論之間的對立性消解,依此解釋人類歷史,即可看出是精神繼承先前文化並不斷發展的運動過程。
  教育活動中文化的傳遞本身即是一項辯證的過程。就文化財之選取而言,選取者先依其自身的視野,在面對這項文化財所顯示的視野時,對自身的視野修正,繼而決定本身所應選擇的內容。在學習活動中,學習者本身亦與這些教材的視野產生辯證,最後豐富了學習本身的視野。由這些歷程可以看出,正論本身在邏輯推演上的絕對性,在教育活動上並不如此,因為正論必然經歷一項部分否定及部分保留的歷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正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