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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繪畫發展階段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郭禎祥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裔美籍藝術教育學者羅文菲爾特 (Viktor Lowenfeld)於一九四七年出版之〔創造與心智的成長〕(Creative and Mental Growth)一書中,系統的闡述其所研究之兒童繪畫發展階段概念。他將這些階段列為下列六期:
  1.塗鴉期(The Scribbling Stage):一歲半至四歲。此時期的兒童,會拿筆在紙上亂塗,這種動作在開始是不受控制的,因此塗鴨的第一階段是不定塗鴉:在心靈程度中,兒童還不能控制動作的運作,正說明生理尚未足以從事需要適當動作協調能力的工作。塗鴉了一段時期後,兒童會在某些地方發現動作和筆跡間有一些關聯(約在開始塗鴉的六個月後),從「沒有區別的塗鴉」歷經「從橫線的或有控制的塗鴉」、「圓圈的塗鴉」,手眼間動作的協調性,愈臻成熟,以至對「塗鴉的命名」,說明了兒童已能將動作與想像經驗聯結在一起。
  2.前圖式期(Preschematic Stage):四歲至七歲。在此階段,因為兒童尚未建立起固定的觀念,所以我們特別能在這階段中,看到兒童使用許多不同的形體符號來表現同一物體。
  3.圖式期(Schematic Stage):七歲至九歲。兒童在長期探索人與環境之明確概念後,會形成高度個人化的繪畫樣式,換言之,一件物體的樣式,是兒童繪畫當時所具有的概念,藉以表現他對這物體的知識。形體概念的豐富與否,取決於性格和教師啟發的程度,因此兒童能以豐富的人與環境之概念來進入圖式期,但也可能以較貧乏的樣式表現來說明其觀念。如果沒有適當的經驗影響而改變兒童的概念,他就會一再的重覆同樣的圖式表達。兒童圖式期繪畫的特徵有:(1)重要部分的誇張;(2)忽略或省略不重要或受抑制的部分;(3)改變感情上有意義部分的記號。圖式不僅是形體概念,也是創造性繪畫活動的基礎,概念愈豐富,表現的可能性就愈大。
  4.黨群期(Gang Age):九歲至十一歲。此期的兒童能意識到在群體中比單獨一人更有趣味與效率,此乃群體友情或「黨群」的基本要素。在這階段繪畫並不是兒童視覺所觀察到的結果,而僅是急欲將男、女性別角色特徵化的表現,這正是朝向寫實概念的第一步。經由漸增的視覺觀念,兒童不再經常的使用誇張、忽略或省略來作為感情表現的手法。雖仍未發展出對於空間深度之有意義的視覺感應,但已察覺到「重疊」的視覺現象,而邁向較成熟的視覺概念。
  5.推理期(Stage of Reasoning):十一歲至十三歲。由於身體的生理變化所引起的自我觀念改變,亦即從無意識至批評式自覺之想像活動之產生,是青春期轉捩點的一項最重要特徵。此期已有足夠的智慧來解決困難:注意力首次從製作過程逐漸轉到成品上,於是藝術成品隨年齡的增加而變得愈來愈重要。
  6.青少年危機期(Crisis of Adolescence)。兒童愈接近青春期,就愈消減對自己創作的主觀態度,而由於逐漸增強的自我意識,形成了批判式的自覺活動。他已脫離了兒童式的記憶表現,但卻尚未在自己有意識的狀態中產生信心。因此繪畫中有種不安全感會轉變成為自相矛盾衝突的視覺表現;既缺乏兒童式的天真與不自覺,又尚未發展出成熟的自我表現方式,因此多數青年在此期,中止了創作活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兒童繪畫發展階段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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