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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地區的圖書館事業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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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王振鵠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臺灣光復至今40餘年來,圖書館之發展已具相當的規模。追溯臺灣圖書館的發展過程,大約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自民國34年(1945)臺灣光復至40年止,是為開創時期。在此一時期,臺灣地區原有的圖書館因戰爭關係大多業務停頓,新的圖書館體制尚待建立。而後國立中央圖書館、中央研究院、故宮博物院,以及若干行政與學術研究機構圖書館的藏書隨政府播遷來臺,適時充實了臺灣地區圖書館的文化資源。同時,省政當局頒布「臺灣省各縣市圖書館組織規程」作為地方建立新館或恢復舊館的依據,省、縣、市圖書館乃次第設立,逐漸完成其建置。第二階段自民國41年至65年,是為圖書館成長時期。在此期間,圖書館事業在安定中發展。國立中央圖書館在臺北市復館,中國圖書館學會成立。國立臺灣大學、師範大學、輔仁大學、淡江大學及世界新聞專科學校創辦圖書館學系、組、科,培育圖書館專業人才。第三階段自民國66年迄今,圖書館事業步入發展時期,在此期間,政府推行文化建設政策,除遷建中央圖書館外,規定每一縣市新建文化中心一所,而以圖書館為主,另於309個鄉鎮各興建鄉鎮圖書館一所,以達到普遍建立圖書館的目標。 在圖書館行政管理體系上,教育部主管圖書館事業的發展,各級圖書館依教育體系而設置,如國立圖書館隸屬於教育部,省立圖書館隸屬於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縣市立圖書館分別隸屬於縣、市政府教育局、科,鄉鎮立圖書館則分屬於各鄉鎮公所。各級學校圖書館都依照學校規程設置。至於機關及專門圖書館則配合各機關業務需要設置,而私立圖書館則依據教育部訂頒的「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申請設立,受省市教育機關的督導。 根據中央圖書館民國80年(1991)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共有各類圖書館3,444所,另分館64所。其中包括:國立圖書館暨分館各一所;公共圖書館386所(分館60所);大專校院圖書館128所(分館4所);中小學圖書館2,450所;專門圖書館478所。各館藏書總計為47,371,973冊,80年度圖書資料購置費為新臺幣1,225,324,000元,各館編制內人員總計6,235人(約聘僱及額外人員不計),圖書館建築總面積為2,698,642平方公尺,全部閱覽席位261,054席,登記的讀者共7,000,000人,占總人口1/3強。 在圖書館業務輔導及合作體制方面,國立、省、市、縣及鄉鎮立圖書館就其層級分別輔導各地區圖書館業務,圖書館界基於合作發展、資源共享的理念,組有人文暨社會科學圖書館合作組織及科技圖書館及資料單位合作組織等,推動館際合作事宜。 教育部為謀圖書館事業的整體發展,曾於民國78年成立圖書館事業委員會,邀聘圖書館界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主管及圖書館界代表33人為委員,由政務次長為召集人,主持研究圖書館事業興革事宜。成立以來,對於圖書館法草案及圖書館標準之訂定,圖書館合作發展之規畫,以及圖書館學教育之研究等,提出多項改進意見。 近年來,在中國圖書館學會與中央圖書館合作研究及教育部推動下,圖書館自動化作業已全面發展。目前中央圖書館的書目中心已與16所大學建立全國書目資訊網路連線系統,透過TANet可檢索各館書目及館藏紀錄,並進行線上編目工作。各級各類圖書館多已裝設自動化設備,自行開發或引用他館套裝軟體改進其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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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華民國臺灣地區的圖書館事業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