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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要領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ù dé yào lǐng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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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不得要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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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ù dé yào lǐng |
解釋:
沒有能夠掌握到事物的要點和主旨。《漢書.卷六一.張騫傳》:「騫從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領。」唐.顏師古.注:「要,衣要也。領,衣領也。凡持衣者則執要與領。言騫不能得月氏意趣,無以持歸於漢,故以要領為喻。」清.黃宗羲〈答張爾公論茅鹿門批評八家書〉:「鹿門八家之選,其旨大略本之荊川、道思,然其圈點勾抹多不得要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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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不得要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要,通「腰」。領,衣領。「要領」指衣服的腰部和領子,比喻事物的重點。「不得要領」指無法掌握要點或主旨。語本《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列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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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要」和「領」是指衣服的腰部和領子,比喻事物的重點。《史記》裡記載,漢武帝時,匈奴攻破西域的月氏國,還將月氏王的頭顱拿來當酒器,人民對匈奴心生憎恨,想要報仇卻沒有兵力。漢室聽到這個消息,認為是難得的好機會,便派張騫出使月氏,尋求聯盟以對抗匈奴。月氏在匈奴西方,要到月氏必須先經過匈奴。張騫到了匈奴後就被俘虜,滯留在那裡長達十餘年,娶妻生子。然而忠心為國的張騫並沒有忘記自己的任務,後來找到機會逃往大宛國。大宛王素聞漢帝國的富強,見到張騫非常高興,問他有什麼須要幫忙的地方。張騫便將欲通使月氏,卻受阻於匈奴的事告訴大宛王,並承諾若能幫忙抵達月氏國,漢室必定有豐厚的賞賜。大宛王欣然同意,張騫便在大宛的護送下,經由康居來到了月氏。月氏王被匈奴殺害後,月氏人離開故鄉,向西逃到大夏國附近,逐漸安定下來。那裡土地豐饒,民生安樂,十幾年過去後,月氏人已沒有報復匈奴的念頭了。張騫又從月氏到了大夏,希望藉由大夏得到與月氏合作的機會,卻仍無法達成目標。在那裡待了一年多也沒有進展,只好打道回府。在回程的路上,又被匈奴俘虜,滯留了一年多後,適逢單于過世,匈奴國內情況混亂,張騫才找到機會帶著妻子及一名部下逃回國。文中「不得月氏要領」,即是指張騫達到與月氏結盟的目的。後來「不得要領」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指無法掌握要點或主旨。「要領」本來指「腰領」,後來轉讀為重要之「要」,遂讀四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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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無法掌握要點或主旨。 使用類別 用在「茫無頭緒」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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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列傳》居匈奴中,益寬,騫因與其屬亡鄉月氏,西走數十日至大宛。大宛聞漢之饒財,欲通不得,見騫,喜,問曰:「若欲何之?」騫曰:「為漢使月氏,而為匈奴所閉道。今亡,唯王使人導送我。誠得至,反漢,漢之賂遺王財物不可勝言。」大宛以為然,遣騫,為發導繹,抵康居,康居傳致大月氏。大月氏王(1)已為胡(2)所殺,立其太子為王。既臣(3)大夏(4)而居,地肥饒,少寇,志安樂,又自以遠漢(5),殊無報胡之心。騫(6)從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領。留歲餘,還,並南山,欲從羌中歸,復為匈奴所得。留歲餘,單于死,左谷蠡王攻其太子自立,國內亂,騫與胡妻及堂邑父俱亡歸漢。漢拜騫為太中大夫,堂邑父為奉使君。
〔注解〕 (1) 大月氏王:大月氏國王。大月氏,為西域古國,本居敦煌、祁連間,漢時為匈奴所破,西走,建都薄羅城,號大月氏。氏,音ㄓ。 (2) 胡:古代對北方和西方諸民族的通稱,此指匈奴。 (3) 臣:臣服。 (4) 大夏:西域古國。 (5) 漢:西元前206∼西元220,漢高祖劉邦滅秦,打敗項羽所創立。至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被曹丕篡位而亡,共歷時四百年之久。因其間曾被王莽篡奪,後劉秀又將王莽消滅,重建漢室,故史稱漢光武帝劉秀以前為前漢,以後為後漢。 (6) 騫:張騫(?∼西元前114),字子文,西漢成固人。武帝時以軍功封博望侯,旋拜中郎將,出使烏孫,分遣副使至大宛、康居、大夏等,自此西北諸國方與漢交通,使漢朝能與中亞交流,並打通前往西域的南北兩條通路,並引進優良馬種、葡萄及苜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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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新唐書.卷二一六.吐蕃列傳》:「贊曰:『……謀夫虓帥,圜視共計,卒不得要領。』」
02.宋.范鎮《東齋記事》卷二:「凡半月,卒不得要領而歸。」
03.宋.蘇軾〈思治論〉:「自澶淵之役,北虜雖求和,而終不得其要領。」
04.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一八.刑部.嶺南論囚》:「初,嶺外不靖,連年用兵不得要領。」
05.《明史.卷一六九.王直列傳》:「但前後使者五輩往,終不得要領。今復遣使,設彼假送駕為名,來犯京師,豈不為蒼生患。」
06.《清史稿.卷二二八.庫爾纏列傳》:「使屢返,復遣護其妻以往,興治亦屢答上書,自署『客國臣』,枝梧不得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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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不得要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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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