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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說〕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賈馥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論說〕是劉勰所著〔文心雕龍〕中的第十八篇,分別解釋「論」與「說」,並對前代的論加以評論;以為 「論」是對聖哲彝訓的「經」加以敘述而申明其道理,所以須條理明白,道理正確,辨正事和理,所用的文字,當然需要辭義圓通。「說」的涵義取「愉悅」的意思,以「兌」為口舌,則言辭表現,有的可稱為「善」,有的可稱為 「美」,即使是「辯」,善說者也可居於上乘。
  就「論」而言,即是「論文」,以論為「經名」,始於〔論語〕,〔論語〕本是孔子的言辭,經弟子之手記載以後,不便稱經,才稱為論語,是以「論」為名的開始。論文的體裁頗多,陳述政事的,如同議論文和說明文;解釋經書的,如同傳文或注釋;辨論史書的,猶如贊辭和評述;評論文章的,和序或引法則相同;故而「議」在於言辭得宜;「說」在於言辭使人喜悅;「傳」是傳述師言;「注」重在解釋;「贊」在說明意旨;「評」在依理評定;「序」在分別事理的次第;「引」在引申延續的文字。八個名稱不同,道理卻相同,即都是「論」。所以論是綜覽各家的說法,精密研究一種道理的。莊周的〔齊物論〕以論為篇名,〔呂氏春秋〕中有六論(開春論、慎行論、貴直論、不茍論、似順論、士容論),漢宣帝召儒生在石渠閣講論五經異同,漢章帝召博士及儒生在白虎觀講論五經,都是論家的正體,闡述了聖人的意旨,以求貫通五經的道理。論的體裁,本就在辨正是非,對具體事物和抽象道理,追究到底;越艱難越要鑽研,越深奧越要追尋,所以義理要圓通,言辭卻不可枝離瑣碎,無縫可見,無隙可乘,在於心密而理周,心理合一,自然毫無瑕疵,是寫論文的要旨。故而寫論文猶如劈木為柴,必須順應木的紋理,若自恃刀斧銳利,從橫處砍斷,或是自恃言辭巧妙,勉強辯解而歪曲了道理,就不是正道了。至於因注釋而拆散經典原文,雜湊言辭,像秦延君注「堯典」二字,竟有十多萬字;朱普注〔尚書〕,用了三十萬字,使學者認為煩瑣不堪,不屑於學習,可引為借鑑。反是〔毛詩〕之「訓」、〔尚書〕孔安國之傳,鄭玄所釋三禮(〔禮記〕、〔周禮〕、〔儀禮〕)、王弼注解之〔老子〕,簡潔明暢,可為典範。
  就「說」而言,應該使聽者或讀者感到愉悅;然而若過分取悅於人,便難免虛偽。說之「善」者,如伊尹以調和五味的說法印證治國的道理,使商朝昌盛起來;姜太公說釣魚的道理而使周朝興起;燭之武說退秦師,救了鄭國,其說能開創新局面,或是挽救危亡。說之「美」者如子貢說服齊國終止伐魯的企圖,而救了魯國,消弭了戰爭,便是辭能悅意的效果。戰國時的縱橫家,因「辨說」打動諸侯,也是「說」的功能。因為「說」之有效,在於能把握時機,緩急應合,言辭中肯,以文字代替時,道理也一樣,所以有時雖然觸犯了聽者,還是能收到預期的效果。總括說來,說辭要針對時機而意義正當,以忠誠信實為主。
  劉勰對〔論說〕的論說,對著作者具有相當的價值,足資遵循。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論說〕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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