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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義滅親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yì miè qī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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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大義滅親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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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yì miè qīn |
解釋:
語出《左傳.隱公四年》:「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指為了維護公理正義,對犯罪的親屬不徇私情,使其接受應得的法律制裁。《晉書.卷一二三.慕容垂載記》:「大義滅親,況於意氣之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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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義滅親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指為了維護公理正義,不徇私情,滅了犯罪的親人,或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語出《左傳.隱公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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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據《左傳.隱公四年》載,州吁是春秋時代衛國莊公與寵妾所生的兒子,莊公非常寵愛他,大夫石碏(ㄑㄩㄝˋ)曾經勸諫莊公不要把州吁給寵壞了,但是莊公不聽,州吁也因此養成好戰驕奢的個性。莊公死後,桓公繼位,州吁密謀殺害桓公而自立為國君,引起人民不滿而導致國內不安。州吁的親信石厚就去問他的父親石碏,要怎麼做才能安定民心、鞏固王位。石碏曾經是衛桓公的重臣,很受到人民的尊敬,當石厚來請教的時候,他說:「只有覲見周天子才能安定君位。」石厚又問:「如何才能覲見天子呢?」石碏說:「陳桓公正受到周天子的寵信,而現在陳國和衛國的關係非常和睦,因此如果去拜訪陳國的國君,請他向周天子請示,必定可以得見。」於是石厚就跟隨著州吁到陳國。這時石碏暗中派人告訴陳桓公:「衛國領土狹小,而我已經年老了,不能有所作為。州吁和石厚就是殺了我國國君的人,請你們趁這個機會處置他們。」陳國人就把他們抓起來,請衛國人親自來處置二人。衛國派右宰醜在濮縣把州吁殺了。至於石厚,大家認為因為是石碏的兒子,應該從寬處理,殺了首惡州吁就夠了,但是石碏不認同這樣的看法。他認為州吁做的許多壞事,石厚也都有參與籌畫,不能不嚴懲,所以就派他的家臣獳(ㄋㄡˋ)羊肩到陳國殺死了石厚。石碏這種為了國家大義,而犧牲父子私情的做法,深受後人所敬佩和讚揚。後來原文中的「大義滅親」演變為成語,就用來比喻為了維護公理正義,不徇私情,滅了犯罪的親人,或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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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比喻為了維護公理正義,不徇私情,滅了犯罪的親人,或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褒義。 使用類別 用在「公正嚴明」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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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 近義成語 以義割恩 形音辨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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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左傳.隱公四年》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石子曰:「王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石碏使告于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蒞于衛。九月,衛(1)人使右宰醜(2)蒞(3)殺州吁(4)于濮(5)。石碏(6)使其宰獳羊肩(7)蒞殺石厚(8)于陳(9)。君子曰:「石碏,純臣(10)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注解〕 (1) 衛:國名。周朝時武王封予少弟康叔,故址約在今河北省南部和河南省北部一帶,後為秦所滅。 (2) 右宰醜:名叫醜的右宰官。右宰,官名。 (3) 蒞:光臨、來到。 (4) 州吁:人名。春秋衛國莊公之庶子,生卒年不詳。性驕奢,衛桓公十六年,收聚逃亡在外的衛國人,襲殺桓公而自立。吁,音ㄒㄩ。 (5) 濮:縣名,春秋時衛國之鄄邑,位於山東省之西境。黃河斜貫境內,縣跨黃河兩岸,物產以棉花為大宗。今此縣已廢。 (6) 石碏:人名。春秋衛國之大夫,生卒年不詳。仕衛莊公。碏,音ㄑㄩㄝˋ。 (7) 獳羊肩:人名。春秋時人,生卒年不詳。石碏之家臣。獳,音ㄋㄡˋ。 (8) 石厚:人名。春秋時人,生卒年不詳。石碏之子。 (9) 陳:國名。周武王封舜後媯滿於陳,都宛丘。其地約在今河南省舊開封以東至安徽省舊毫之間。 (10) 純臣:忠直之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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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左傳.隱公四年》:「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源)
02.《後漢書.卷五五.章帝八王傳.清河孝王慶》:「皇太子有失惑無常之性,爰自孩乳,至今益章,恐襲其母凶惡之風,不可以奉宗廟,為天下主。大義滅親,況降退乎!今廢慶為清河王。」
03.《晉書.卷三八.宣五王列傳.扶風王駿》:「趙王凶逆,天下當共討之,大義滅親,古之明典。」
04.《三國志.卷二八.魏書.王毌丘諸葛鄧鍾傳.毌丘儉》裴松之.注:「《春秋》之義,大義滅親,故周公誅弟,石碏戮子,季友鴆兄,上為國計,下全宗族。」
05.《魏書.卷六五.李平列傳》:「大義滅親,夫豈獲止。周公行之於古,朕亦當行之於今。」
06.《北史.卷一九.魏孝文六王列傳.廢太子恂》:「古人有言,大義滅親。此小兒今日不滅,乃是國家之大禍。」
07.《隋書.卷五○.宇文慶等列傳》:「史臣曰:『……安、悊之於高祖,未有君臣之分,陷其骨肉,使就誅夷,大義滅親,所聞異於此矣。』」
08.《舊唐書.卷六四.高祖二十二子列傳.隱太子建成》:「周公聖人,豈無情於骨肉?為存社稷,大義滅親。今大王臨機不斷,坐受屠戮,於義何成?」
09.《資治通鑑.卷二○二.唐紀十八.高宗永隆元年》:「為人子懷逆謀,天地所不容;大義滅親,何可赦也!」
10.《金史.卷一二一.忠義列傳一.曹珪》:「珪赤心為國,大義滅親,自古罕聞也。」
11.《明史.卷一一八.諸王列傳三.谷王橞》:「周戮管、蔡,漢辟濞、長,皆大義滅親,陛下縱念橞,奈天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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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大義滅親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崔光宙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義滅親語出〔春秋左傳.隱公四年〕。意為秉持大義,不惜殺死自己的親人。根據隱公四年(西元前719年),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斯之謂乎?」 歷史事實是衛國國君州吁無法安定民心,人民不信服他,石厚是州吁的一黨,於是便向他的父親石碏請教穩定君位的方法。石碏說:「只有朝見周天子才能定君位。」石厚問:「如何才能朝見周天子呢?」石碏說:「陳桓公正受周天子的寵信,而陳國與衛國要好。若能朝見陳國國君,請他替衛國說項,請求覲見周天子就可以了」。於是石厚跟隨州吁前往陳國。而在此之前,石碏已先派使者告訴陳國說:「衛國國土狹小,我的年紀又老邁,不能有所作為。州吁和石厚兩人是弒君的暴徒,希望能夠處置他們。」於是陳國捉住州吁和石厚,九月間,衛國派右宰醜殺州吁於濮,石碏則派家宰獳羊肩殺其子石厚於陳。」石碏為了國家大義,殺死自己的兒子,就是〔左傳〕中大義滅親的故事。 中國傳統文化雖注重家族血親之情,但是父子親情是家庭倫理,在此之上,還有國家倫理,國家大於家庭,也比家庭更重要,權衡兩者的輕重,如果親人違反了道統,傷害了民族國家大義,寧可取義而滅親,因為親情是私情,國家大義是公理,多數人只顧私情而不顧大義,所以〔左傳〕中特別稱道石碏這種捨親情,實現大義的精神,因為這是一般人做不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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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義滅親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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