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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靈的概念]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he Concept of Mind]
作者: 林逢褀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心靈的概念〕是英國哲學家萊爾(Gilbert Ryle, 1900~1976)的代表作。全書以日常語言的分析為方法,試圖為心理的概念釐出一個明晰的「邏輯地理」(logical geography),並揭露哲學研究者及一般人運用心理概念時,一些根深蒂固的錯誤。本書不僅為分析哲學及哲學心理學領域中必讀的一本經典著作,也是研究教育的學者,應當深入探討的參考文獻。
  〔心靈的概念〕的主要批判對象是身心二元論的思想,萊爾把強化這種思想的始作俑者,歸諸於笛卡爾(René Descartes, 1596~1650)。物理學的急速進展,造成了機械論的宇宙觀,論者如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甚至認為人與物理世界的事物無異,均受機械原理的控制。為了抗拒這種機械論的思潮,身心二元論者主張,除了軀體之外,人更有心靈。人的心靈不但與身體一樣實在,而且心靈的活動是指導身體活動的樞紐。萊爾認為這種身心二元論的說法,好比把人看成一部機器,在這部機器中,有個幽靈操控著整個機器的運作。萊爾把這種理論命名為「機器中的幽靈說」(Dogma of the Ghost in the Machine),認為它使人誤解一些與心理活動或心理狀態相關的概念。
  萊爾指出,身心二元論或「機器中的幽靈說」的根本問題在於犯了「範疇失誤」(category-mistake)。所謂「範疇失誤」指誤把存在於甲範疇的事物,當作是存在於乙範疇的事物來看待。身心二元論,用類似於理解身體或物理對象的方式來理解心的存在,認為心靈存在,只是心的存在不似物理事物占據空間,心所占的是一種無形的,或非物理的空間;心也似物理世界有其因果法則,只是心靈的因果法則,與物理的機械法則不同,是一種非物理的因果法則。萊爾認為,身心二元論者雖然認定身心二者不同,但是卻以物理性質的存在形式,來類比心的性質,這即是一種「範疇失誤」。這種錯誤的荒謬,如同使用對等連接詞,如「和」(and)與「或」(or),來連接性質不同的詞語一樣。例如,我可以說「他買了一隻左手的手套和一隻右手手套」,但是說「他買了一隻左手手套,一隻右手手套,和一雙手套」就會今人覺得荒謬;後一種說法,和說「她在滿臉熱淚,和一個轎子中回到家」一樣可笑。
  身心二元論把心擬想成身體之外,某種無形但實際存在的事物,認為心靈以不可識別的活動方式,指揮自己(心靈)和身體的行動。既然心靈的活動是隱祕於內,不能為外人直接觀察,則人我是否能確實了解對方的心理,便很成疑問。這不但助長「唯我論」(Solipsism)的傾向,也會令人誤解心理概念所指涉的,都是一些幽靈式的神祕活動或狀態。萊爾指出,心靈品質的形容詞如「明智」、「謹慎」,和「機警」,描述的並不是神祕的內心活動,而是指一種在適當時機,以適當方式,表現某種行為的傾向(disposition)或能力。這種行為傾向是可觀察的行為模式。說描述心靈品質的用詞所指涉的,是一種行為傾向或行為模式,代表從單一情境中的行為,很難對行為主體下適當的判語。我們要在不同情境中,觀察一個人的行為之後,才能從其行為模式裡,得出判定其心靈品質的用詞。例如,一名幼童在偶然的情況下,答對了一題艱深的算數,我們不會就此認定他的聰明才智;可是如果他在不同情境,面對各式不同的算數難題,都能輕鬆地得到解答,我們就可以毫無疑問地說,他真是聰明絕頂。由上述例子可知,〔心靈的概念〕所描述的,不是虛幻的內在心靈活動,而是一個人面對不同情境,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模式或傾向;既然這種行為傾向是可觀察研究的,而且這種行為傾向,代表著一個人的心理能力或狀態,則「唯我論」和身心二元論中,所謂無法掌握他人其實心理的說詞,便是一種虛假的哲學問題,不能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萊爾所謂表現心智能力的行為傾向,與習慣性的行為不同。雖然習慣也是一種傾向,但習慣行為是一種機械式反應,不是智力活動的表現。我們不說機器人「聰明」,因為機器人的活動方式,都是被設定的。當我們以心理能力的讚美辭,如「機智」來描述一個人的行為傾向時,指的是他能夠隨情境轉換,不斷調整及修正既有的行為模式或行為傾向。一個聰明機警的登山者,絕不是按一套公式機械前進,他應是善於調整行進方式,以應付多變路況的人。
  我們從登山者應變的行為模式中,看出他的機警,了解他必然善用了思考力。不過這並不是說行為者行動或執行技能的過程,要表現心智能力的品質,必須先有推理或理論思考的活動。萊爾認為,行動或技能的執行,是一種「知其然」(knowing how),其具備心理能力的品質與否,與「知其所以然」(knowing that)的知識獲得,或推理活動的發生與否,並無必然的關係。一個廚藝高超的廚子,不一定要把食譜背了一遍,才下廚做菜;如果省了這套複誦既有知識的過程,也能做出好菜,我們絕不會收回他廚藝精湛的美號;英雄見人溺水,如果沒有尋思為何救人的道理,逕行下水救人,也不會有人否定他是道德英雄。許多實踐活動,實際上經常是在缺乏思想或理論根據的情況下進行的。萊爾更進一步指出,人類常是在成功的實踐活動之後,才有實踐的理論產生;先有實踐的方法,而後有反省實踐方法的方法論。
  雖然「知其然」的技能活動,不一定要依賴「知其所以然」的推理或認知活動;萊爾認為技能(或「知其然」)的活動,仍需奠基於知識(或「知其所以然」),才能發揮極致。此即萊爾的「推理能力的首要說」(the primacy of the intellect)。萊爾主張推理能力或獲取知識的能力,比其他心理能力層次更高,且主宰其他心理能力的活動。萊爾說,雖然懂得醫學,不一定能成為好的外科大夫;但不懂得醫學絕對成就不了高明的醫術。
  依萊爾的見解,獲取知識推理或建構理論的能力(intellectual power)的形成,主要得助於教導式的對話活動(didatic discourse)。教學或教導式的言語,和其他說話(saying)型式有極大的不同。教者教學的說話內容是其思想菁華的系統表達,表達時希望聽者永誌不忘,而且要能運用所學,應對變動不居的現實情境。這些特色,並不是一般的對話型式中常有的。萊爾此處的理論,為謝弗勒(Israel Scheffler, 1923~)所承襲,謝氏在其〔教育的語言〕(The Language of Education)一書中,對教與說的分別有更為深入的剖析。此外,萊爾由對智力活動(intellectual operation)的分析,指出建立「學習哲學」(philosophy of learning)或「教學文法」(grammar of pedagogy)的重要性,亦值得教育工作的研究者進一步探究。
  總體來說,萊爾在〔心靈的概念〕中,不厭其煩的分析各種心理概念,現身說法地指明哲學應如何以「範疇紀律」(category-dispilines)取代「範疇習慣」(category-habits)。他成功地指出了身心二元論(或者是來爾所謂的「機器中的幽靈說」)所犯的邏輯失誤,並且說明從行為傾向的觀察,可以理解人的心靈活動,否定了人的心理是私密而不可了解的謬見。事實上,萊爾證明了我們可以根據外顯行為求了解人心的活動,並不等於解答了心靈存不存在的問題。換句話說,萊爾的理論,並沒有完全取消身心二元對立的說法。純由外顯行為來了解心理活動,則使萊爾昭受化約主義者和行為主義者的譏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心靈的概念]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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