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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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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陳友民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說文解字〕,簡稱〔說文〕,東漢許慎撰。係我國語言學史上第一部分析字形、說解字義、辨識音讀的字典。完稿於東漢和帝永元l2年(西元100年),「以文字未定,未奏上」,21年後即東漢安帝建光元年(西元121年)寫成定稿,由其子許沖獻上朝廷。 全書凡14篇,每篇分上、下兩卷。所收單字共10,516個,其中「文」9,353個,「重文」1,163個,即當時的異體字,這些字分隸於540個部首。換句話說,即以所立的部首,以統攝所收的全數單字。 部首的編排次序,是依據「據形繫聯」原則,將形體相近的部首,編排在一起。例如:第3篇從「收」部開始的8個部都與「雙手」有關,第8篇從「人」部開始的36個部都與「人」有關。全部部首的序列,始於「一」而終於「亥」。所以始於「一」者,許氏認為「唯初太極,道立於一」;所以終於「亥」者,許氏認為「亥而生子,復從一起」,部首序列指導理論為「五行始終循環思想」。 與部首「據形聯繫」的編排序列不同,字典正文內每一部的單字編排次序,則是根據義類的原則。我們可以說,〔說文〕一書的編排序列,係以形為綱,以義為目,而將全書所收的字安排得井然有序。 由於部首的絕大多數為形旁,是表義的,所以每個部首內所統攝的單字,基本上是按字義相近或相關原則,把它們編集在一處。例如:「人」部把「俅」與「佩」、「俊」與「傑」分別編排在一起;「木」部把「橘」、「柚」、「橙」、「桃」、「李」、「杏」等編集在一起,都是根據「義類原則」安排的。這樣一部之內,以意義為界各自成組後,使字義之間的異同區別更加明確清晰,真正做到「以類相從,不相雜越」的要求。 〔說文〕各部所列字,首字為「部首字」,其餘的是統攝於該部首的其他字。每個字的形體,以小篆為主,如有異體字的謂「重文」,則繫於其下,重文一般是古文和籀文,此即〔說文.敘〕所謂「今敘篆文,合以古、籀」的意思。每部之末,以「文若干」、「重若干」等用語來表明本部收字和重文的數量。例如:「一」部最後注有「文五」、「重一」的字樣,即表示「一」部收當時正體字5個,異體字1個。 每個字的釋文,是先訓釋字義,次解析形體,最後注明讀音。其中訓釋字義,是通過對字形的剖析,以探求該字的原始意義,即所謂字的本義。解析形體,則根據古書記載的秦石刻文字,或根據六書的理論進行解說,對於不能解說的字,則注明「闕」字;注音的方式,除了直接用「讀若」、「讀同」等術語來注音外,另外解說形聲字結構用的「某聲」、「某亦聲」、「某省聲」等術語,其實也等於給字注上了音。必須特別指出,目前通行的〔說文〕各種版本所注之反切,是後人加上的,並非許書之舊。總計〔說文〕全書釋文的用字,總數為133,441字。 〔說文〕現在最通行的版本,是北宋徐鉉的校訂本,即俗稱的「大徐本」,但已非〔說文〕原貌。因為許書曾經唐李陽冰擅改,雖經徐氏兄弟校訂和「袪妄」,亦難復舊觀。鉉弟徐鍇著有〔說文解字繫傳〕一書,即俗稱的「小徐本」。 〔說文〕的研究,自唐已啟其端,清代更蔚然成風,其中以段、桂、王、朱四大家最著名:(1)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2)清桂馥〔說文解字義疏〕;(3)清王筠〔說文句讀〕和〔說文釋例〕;(4)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 〔說文〕一書雖按形部居,但檢閱頗不便,因此遂有索引之編訂。茲簡列清代以來各家的索引如下:(1)清毛諤亭〔說文檢字〕;(2)清丁養和〔說文便檢〕;(3)清黎永樁〔說文通檢〕;(4)清史恩綿〔說文易檢〕;(5)清繆荃蓀〔說文檢字補遺〕;(6)徐季同〔說文檢字〕;(7)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通檢〕;(8)清蔣和〔說文部首表〕;(9)饒炯〔說文解字部首訂〕;(10)清三家村學究〔檢字一貫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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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說文解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