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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嬰兒測驗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Infant Testing
作者: 陳嘉陽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嬰兒測驗是指用於測量嬰兒發展狀況的測驗或量表;所測驗的內容包括認知、語言、心智、運動能力等各層面。由於嬰兒早期發展出的能力與成長後心智發展出的能力不同,嬰兒測驗的主要價值不在預測嬰幼兒未來的能力水準或成就,而是描述受試者現階段的發展情況,作為診斷工具,以鑑別在測驗中分數很低的嬰兒是否有某種機能失調或嚴重障礙。
  一九二二年的 〔庫比量表〕(Kuhlmann-Binet Scale,從一九○八年的Binet-Simon Scale修訂而成)一般被認為是嬰兒智力測驗編製的首度嘗試。一九三○年代,美國葛塞爾(A. Gesell)、貝萊(N. Bayley)、卡泰爾(P. Cattell)等人分別領導的長程研究計畫,產生了許多有關嬰兒發展的測驗或量表。其後皮亞傑(J. Piaget)的發展理論也被作為建立嬰兒行為發展量表的基礎,促進另一種嬰兒行為測量工具的產生。
  所有用於嬰兒的測驗都是以個別方式施測,而且多是實作或口語測驗,極少用到紙筆測驗。嬰兒測驗在實施上較具挑戰性,主試者須考慮到一些特殊情況,以維持受試者對測驗內容的興趣與合作,進而建立測驗結果的效度;其施測程序通常較具彈性,主試者可將測驗指導語作適當的修改或變化,以增進受試者的了解;而測驗項目次序上的更換也是被允許的。
  代表性的嬰兒測驗有下述幾種:
  (一)〔貝萊嬰兒發展量表〕(Bayley Scales of Infant Development; Bayley, 1969)
  1.概述:為當今少數主要嬰兒測量工具之一。測驗目的在評鑑受試者在智能、動作和社會發展的狀況,對發展遲滯或有缺陷的嬰兒作正確的辨認。為個別測驗,測驗時間大約四十五分鐘。在我國有蘇建文、盧欽銘、陳淑美、鍾志從修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出版(民國八○年)。
  2.通用範圍:二個月至二歲半的嬰兒。
  3.測驗內容:共分三個部分:(1)心理量表(mental scale):包含一六三個項目,主要測量知覺和感覺的敏銳性與分辨能力,記憶、學習、語言發展及分類等認知能力。(2)動作量表(motor scale):包含八十一個項目,主要測量大肌肉協調和手指操作技能。(3)嬰兒行為記錄表(infant behavior record):包含三十個項目的評定量表,由主試者在完成前述兩部分後填寫,主要是評量人格發展如情緒、社會行為、注意廣度、持久性、行為的目標導向性等。
  4.信度與效度:不同年齡組的心理量表,其折半信度介於.81至.93之間,動作量表的折半信度介於.68至.92之間。在效度方面,標準化樣本中二十四到三十個月的一百二十人中,其心理發展指數與斯比量表(Stanford-Binet Scale)智商之相關為.57。在我國所作效標關聯效度(criteria-related validity)的研究,與中國嬰幼兒發展測驗心理量表的相關係數為.67,動作量表的相關係數為.54。
  5.常模:建有一包含一、二六二個正常嬰兒的分層取樣樣本,全樣本細分成十四個年齡組合,每組合中的分層取樣變項包含性別、種族、城市或郊區、地理區域、家長職業等,以選取最具代表性的標準化樣本。
  (二)〔葛氏發展程序表〕(Gesell Development Schedules; Gesell, 1940)
  1.概述:是評估兒童行為發展的第一個有系統及具實徵基礎的量表,並可作為確定早期兒童是否有神經系統障礙或行為異常的最佳輔助工具。
  2.適用範圍:一個月至五歲。
  3.測驗內容:程序表包括五個主要的行為層面:適應、大體動作、精細動作、語言和個人及社會行為。表中一小部分雖然可稱之為測驗,但大部分項目都是純粹用觀察的方式進行,並有一套標準化程序來觀察及評量嬰兒日常生活的行為發展。
  4.信度與效度:本量表在觀察及計分過程不如一般標準化的心理測驗嚴格,然而由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使用,其評分者信度仍可高達.95以上。
  (三)〔心理發展順序量表〕(Ordinal Scales of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Uzgiris and Hunt, 1975)
  1.概述:在目前仍為一實驗性工具,原本設計用以測量特殊環境情況對嬰兒發展速率及過程的影響。在施測上並無充分標準化的程序,也無正式常模的建立,以及信度與效度方面的數據報告。屬皮亞傑式量表(Piagetian Scale),其施測手續比心理計量式量表繁複,但所能提供的資料也更加詳盡,在評分上也兼具質與量的雙重分析。
  2.適用範圍:二週至二歲的嬰兒。
  3.測驗內容:全量表包含七個分量表,各分量表上訂有七到十四種不等的順序性階梯,代表個體在發展某種特殊能力時必須經歷的一些連續性過程。這些分量表分別為:(1)物體恆存性,共十四個階梯;(2)想要的東西獲取的方法,共十三個階梯;(3)聲音模仿,共九個階梯;(4)姿態模仿,共九個階梯;(5)操作的因果關係,共七個階梯;(6)空間中物體的關係,共十一個階梯;(7)發展出與物體間關係的架構,共十個階梯。
  (四)〔丹佛兒童發展量表〕(Denver Developmental Screening Test;丹佛發展篩選測驗)
  1.概述:評量嬰幼兒之發展狀況,並可作初步篩選發展遲滯生、智障生或學障生之參考。為一個別測驗,測驗時間約三○分鐘。在我國有徐澄清、廖佳鶯、余秀麗編製,杏文出版社出版(民國七十八年),名為〔嬰幼兒發展測驗〕。
  2.適用範圍:一個月至六歲的嬰幼兒。
  3.測驗內容:共分四部分:(1)粗動作;(2)精細動作及適應能力;(3)語言;(4)身邊處理及社會性。答題方式有用語文、圖示或肢體操作。
  4 常模:在我國已建立年齡分數的常模。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嬰兒測驗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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