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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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首 刀
- 部首外筆畫 2畫
- 總筆畫 4畫
- 漢語拼音 [一]fēn[二]f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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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_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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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fē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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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fè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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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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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fēn |
解釋:
[動] 1.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三國魏.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九.李將軍列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列傳.吳起》:「與士卒分勞苦。」 4.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形] 1.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名] 1.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量詞:(1)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2)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3)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4)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5)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6)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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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èn |
解釋:
[名] 1.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成分。如:「糖分」、「養分」。 4.整體中一個單位。同「份」。如:「部分」、「我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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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作者: | 博元龍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名詞解釋: 「分」在荀子的思想體系中,是一種重要的概念,他的理想是在締造一個禮治社會,而「分」就是建立禮治社會的必要條件。 荀子說:「分均則不偏,執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又認為「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為了避免爭亂貧敝,「故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是養天下之本也。」荀子以為一個完全平等的社會,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他所嚮往的理想社會,是一個有等差有秩序的社會,以便於事務的有效運作。「分」的功能在使貴賤有差,長幼有序,貧富智愚各有所宜。消極之意義在使人守分守序,不相爭奪;積極之意義在分工分職,增進福祉。所以荀子肯切地說:「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無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 人類必須營群居生活,在群居生活中,「分」有其必須,所以荀子提出了「明分使群」的理念。他說:「離居不相待則窮,群居而無分則爭,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則莫若明分使群矣。」於是主張以禮治國,依禮而定分,使人盡其才,各司其職,又各有應得之「分」(ㄈㄣˋ)。 「分」可歸為二大類:一為倫常之分:係依據血緣、婚姻而定,如父子、兄弟等,這是天生的,非人力所能改變。二為社會地位之分:荀子主張依個人的品德、學問、才能等條件來分。他說:「上賢使之為三公,次賢使之為諸侯,下賢使之為士大夫。」又說:「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社會的地位既是依據個人所能貢獻的來分,就必須打破傳統的封建世襲制度。因而說:「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不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人的社會地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每一個人要靠能力取得適合能力的位置。 荀子不僅主張社會要有「分」,並強調天人之分。他說:「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是荀子認為天有天職,人有人職,人固不能與天爭職,也不必仰賴於天。荀子以為天只是個自然的本體,不能「降禍賜福」。天顯現出來的,只是春夏秋冬的自然運行,或風雨陰晴的自然變化。人最重要的是順應天道而行,依時令而作來求福,福禍皆人自取,與天毫無關係。天人既分,天就不具任何權威,人不必畏天,或祈天降福,而應該善盡己能,自求福祉。荀子的「天人之分」思想,強調人之自主性,破除災異來自天譴之迷信,在先秦諸子之學說中,可謂別具卓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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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英文: | minute |
作者: | 顏啟麟 |
日期: | 2012年10月 |
出處: | 數學名詞釋義 |
名詞解釋: 分是時間或角度的計量單位,記為 。 1. 用在時間上,其基本單位為時(小時)、分、秒。 1分=60 秒 1分=小時2. 用在角度量測,以六十分制來計量時,其基本單位為度、分、秒。 1分=60 秒 1分=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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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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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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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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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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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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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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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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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華語: | 分、給、被 |
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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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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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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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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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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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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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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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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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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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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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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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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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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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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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_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音讀: |
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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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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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讀: |
p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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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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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讀: | hūn |
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㈠ㄈㄣ 1. 將整體化成若干部分,或使相連之事物散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三國魏.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辨別、區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3. 配與、給與整體之部分。《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九.李將軍列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4. 承擔整體之部分。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列傳.吳起》:「(起)與士卒分勞苦。」 5. 由總機構中分出。如:「分校」、「分部」。《後漢書.卷六○上.馬融列傳》:「曹伍相保,各有分局。」 6.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五分其轂之長,去一以為賢,去三以為軹。」 7. 成績或競賽勝負之記數。如:「滿分」、「零分」。 8. 當量詞: ⑴ 計算重量之單位。一兩之百分之一。 ⑵ 計算地積之單位。一畝之十分之一。 ⑶ 計算貨幣之單位。一元之百分之一。《警世通言》卷三一:「某事有利無利,某事利重利輕,某人五分錢,某人合子錢。」 ⑷ 計算時間之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只花數分的時間就完成這項實驗。」 ⑸ 計算角度之單位。一度之六十分之一。 ⑹ 計算程度深淺之單位。《兒女英雄傳》第三回:「你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官場現形記》第二五回:「一分行情,一分貨,你拚得出大價錢,他肯拿行貨給你嗎?」 ㈡ㄈㄣˋ 1. 個人於社會中所擁有之名位、職責與權利之範圍。《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紅樓夢》第二四回:「也不知你厭惡我是潑皮,怕低了你的身分。」 2. 情誼、關係。三國魏.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簡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構成物體之個體。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之局部。同「份」。如:「我的分」。《警世通言》第二一卷:「將賊人車輛財帛,打開分作三分,一分散與市鎮人家,償其向來騷擾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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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㈠ㄈㄣ ㈡ㄈㄣˋ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_分 |
授權資訊: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