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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元技術學院(英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olytechnics(U.K.)
作者: 楊瑩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多元技術學院是英國於一九七○年前後新設立的一種高等教育機構。英國一九六三年公布的〔魯賓斯報告書〕(Robbins Report)曾經提出增設高等教育機構、擴充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建議;英國政府採納其建議,於一九六六年提出一分白皮書,名為〔多元技術學院及其他學院之計畫〕。該計畫指出,英國政府預定在英格蘭與威爾斯地區設置三十所多元技術學院,每所學院之規模以二千名學生為目標。其主旨在藉多元技術學院的設立,配合地方需要,來發展其技術職業教育。此類多元技術學院以下述兩類學生為主要對象:(1)修習低於大學學士學位水準及低於學士學位水準工藝課程之部分時間學生;(2)修習全時及三明治式的專業工藝課程的學生。一九六九年第一所多元技術學院終於成立,其餘三十所多元技術學院也相繼於其後四年內誕生。
  多元技術學院雖然也是英國高等教育體系的一環,但因其功能乃在與其他技術專科學校配合,以提供職業或技術教育為主,故也常被畫屬於擴充教育體系部門。英國教育科學部於一九七三年曾更明白指出,雖然大學教育的功能是以教學與研究兩者兼顧為目標,但多元技術學院的功能則是以教學為主,應與工商業界保持密切的聯繫;其教師在教學之外,若有餘力從事研究,亦宜以能有助於改進教學之研究計畫或與工商業界建教合作之研究工作為原則。這種功能上的區分,使英國高等教育體系朝向雙軌制(Binary System)發展:一邊是經授與「皇章」(Royal Charter)而享有充分自主權的大學及高等技術學院,另一邊則是前述由英國政府提供預算經費直接補助與控制,並由國家學術資格授與委員會(CNAA)負責頒授學位及文憑的多元技術學院及師資訓練機構。因此使得多元技術學院的地位略遜於大學,兩者形成分立的狀態。
  整體而言,英國的多元技術學院大多數都是由既有的擴充教育學院(colleges of further education)合併或改組而成。起初這些多元技術學院確實是以提供技術與職業類科的課程為主,但在一九七○代末期,由於中、小學師資的供過於求,英國政府乃將許多師範學院併入多元技術學院,導致這些多元技術學院肩負多重的功能。一九七三年時英國共有三十一所多元技術學院,惟一九八四年時,位於北愛爾蘭的艾爾斯特(Ulster)多元技術學院與同地之一所大學(New University)合併,改名為艾爾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Ulster)。加上在一九八○年代後半期,若干高等教育機構復改組合併或升格為多元技術學院,因此英國在一九九二年初共有三十四所多元技術學院。其中,除一所位於威爾斯境內外,餘三十三所多元技術學院均位於英格蘭地區。根據統計,一九八九至一九九○年多元技術學院共收有四十餘萬學生(含短期課程進修者),一九九一年以全時及三明治方式進修者約為二十一萬人;其中,攻讀一般學科學士學位(BA,B.Sc.,B. Eng.)者占百分之七十一點八,攻讀教育學士學位(B.Ed.)者占百分之五點三,攻讀研究所課程或碩士學位者占百分之一點四,另外有百分之六點一係攻讀專業或其他高等教育文憑(Professional and Other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根據英國政府當時的構想,多元技術學院與其他學院的師生比率,將以維持在一比十二為目標。至於蘇格蘭地區,雖無多元技術學院的設置,但亦有十三所類似多元技術學院的高等教育機構,名為中央機構(Central Institutions)。
  一九八七年,英國政府在其公布的〔高等教育:面對挑戰〕(Higher Education: Meeting the Challenge)白皮書中特別強調,為加強多元技術學院此種擔負國家整體發展重責的功能,教育與科學部將把一些原隸屬於地方當局管轄的學院,收歸中央督管,並將大學以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經費補助,納入一新設的多元技術學院及擴充教育學院經費補助委員會(Polytechnics and Colleges Funding Council, 簡稱PCFC)管理。〔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公布後,英國的多元技術學院不但改隸中央督管,而且也自一九八九年起改以法人組織型態出現,脫離地方教育當局的直接控制;其校董均由原來以地方教育當局行政人員為主的情形,改增聘地區工商企業界的代表,以避免以往地方行政單位的獨斷。同時改成為法人組織後,其職員之聘雇即由該機構自行決定。每所多元技術學院的管理委員會成員(The Board Governors)以二十至二十五人為原則,其中至少需有半數是該地區工商業雇主或專業人員代表,這些人員的選聘須得教育與科學部之認可;其餘成員則由此機構與地方人士商議後洽聘。換言之,多元技術學院行政上之改隸所帶來的改變,不僅只是經費來源的差別,同時亦包括可享有較大的自主權。同時也因這種組織上的改變,多元技術學院才開始真正成為其學院內教職員之雇主(以往教職員之聘用,須經地方教育當局之同意),並真正擁有其校園內之硬體設備、建築等財產。
  一九九一年五月英國政府藉著〔高等教育:一個新的架構〕(Higher Education:A New Framework)白皮書的提出,更表露出英國中央政府有意擴大干預大學教育之企圖。一九九二年的〔擴充及高等教育法案〕(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Act),除裁撤一九八八年後才設立的多元技術學院及擴充教育學院經費補助委員會(PCFC),改按地區設置高等教育經費補助委員會(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簡稱HEFC)外,並擴大既有多元技術學院之權力,並允許其申請改名為大學,具有與大學同等之地位,並有自行頒授學位之權力。這項政策上之改變,使得升格為大學之門戶大開,既有之三十四所多元技術學院目前均已改組為大學。換言之,英國依〔魯賓斯報告書〕建議在一九六○年代中期所形成的雙軌高等教育體制現已不再存在,多元技術學院也成為英國教育發展史上的歷史名詞。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多元技術學院(英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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