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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小字典
注音:
解釋:
  1. ㄐㄩㄓㄨˋ˙ㄉㄜㄉㄧˋㄈㄤㄖㄨˊ:「ㄐㄧㄚㄊㄧㄥˊ」、「ㄏㄨㄟˊㄐㄧㄚ」、「ㄐㄧㄚㄆㄛˋㄖㄣˊㄨㄤˊ」。
  2. ㄕㄨˇㄩˊㄐㄧㄚㄌㄧˇ˙ㄉㄜㄖㄨˊ:「ㄐㄧㄚㄔㄢˇ」、「ㄐㄧㄚㄉㄤˋ」、「ㄐㄧㄚㄖㄣˊ」、「ㄐㄧㄚㄧㄝˋ」、「ㄐㄧㄚㄕˋ」。
  3. ㄐㄧㄚㄓㄨㄥㄙˋㄧㄤˇ˙ㄉㄜㄖㄨˊ:「ㄐㄧㄚㄔㄨˋ」、「ㄐㄧㄚㄑㄧㄣˊ」。
  4. ㄔㄥㄓㄨㄢㄧㄝˋㄖㄣˊㄘㄞˊㄖㄨˊ:「ㄓㄨㄢㄐㄧㄚ」、「ㄎㄜㄒㄩㄝˊㄐㄧㄚ」、「ㄐㄧㄠˋㄩˋㄐㄧㄚ」、「ㄨㄣˊㄒㄩㄝˊㄐㄧㄚ」。
  5. ㄐㄧㄥㄧㄥˊㄇㄡˇㄓㄨㄥˇㄏㄤˊㄧㄝˋㄏㄨㄛˋㄐㄩˋㄧㄡˇㄇㄡˇㄓㄨㄥˇㄕㄣㄈㄣˋ˙ㄉㄜㄖㄣˊㄖㄨˊ:「ㄩˊㄐㄧㄚ」、「ㄕㄤㄐㄧㄚ」。
  6. ㄧㄥˊㄧㄝˋㄔㄤˇㄙㄨㄛˇㄖㄨˊ:「ㄐㄧㄡˇㄐㄧㄚ」。
  7. ㄒㄩㄝˊㄕㄨˋㄌㄧㄡˊㄆㄞˋㄖㄨˊ:「ㄉㄠˋㄐㄧㄚ」、「ㄧˋㄐㄧㄚㄧㄢˊ」、「ㄅㄞˇㄐㄧㄚㄓㄥㄇㄧㄥˊ」。
  8. ㄗˋㄔㄥㄏㄨㄛˋㄔㄥㄅㄧㄝˊㄖㄣˊㄖㄨˊ:「ㄗˋㄐㄧㄚ」、「ㄗㄚˊㄐㄧㄚ」、「ㄐㄧㄚ」、「ㄍㄨㄋㄧㄤˊㄐㄧㄚ」、「ㄒㄧㄠˇㄏㄞˊ˙ㄗㄐㄧㄚ」。
  9. ㄉㄨㄟˋㄖㄣˊㄑㄧㄢㄔㄥㄗˋㄐㄧˇ˙ㄉㄜㄑㄧㄣㄓㄤˇㄖㄨˊ:「ㄐㄧㄚㄈㄨˋ」、「ㄐㄧㄚㄇㄨˇ」、「ㄐㄧㄚㄒㄩㄥ」。
  10. (10) ㄌㄧㄤˋㄘˊㄩㄥˋㄩˊㄐㄧˋㄙㄨㄢˋㄐㄧㄚㄊㄧㄥˊㄉㄧㄢˋㄆㄨˋㄉㄚˋㄒㄧㄥˊㄑㄧˋㄧㄝˋㄉㄥˇ˙ㄉㄜㄉㄢㄨㄟˋㄖㄨˊ:「ㄕˊㄐㄧㄚㄓㄨˋㄏㄨˋ」、「ㄙㄢㄐㄧㄚㄅㄠˋㄕㄜˋ」、「ㄎㄞ˙ㄌㄜㄙㄢㄐㄧㄚㄈㄣㄍㄨㄥ。」、「ㄓˇㄘˇㄧˋㄐㄧㄚㄅㄧㄝˊㄨˊㄈㄣㄏㄠˋ。」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_家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ā
解釋:
  1. 親人共同生活的場所。
    【例】家庭
  2. 家中的。
    【例】家事、家產
  3. 尊稱有某種專門學識或專門技術的人。
    【例】專家、文學家、科學家
  4. 學術流派。
    【例】儒家、道家、百家爭鳴
  5.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
    【例】商家、店家、少東家
  6. 自稱或稱別人。
    【例】自家、咱家、婦道人家
  7.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
    【例】家父、家母、家兄
  8. 量詞。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
    【例】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注音:
漢語拼音:
解釋:
  1. 大家,為古時對女子的尊稱。
    【例】世稱漢代班昭為曹大家。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ā
解釋:
[名]
1.眷屬共同生活的場所。如:「家庭」、「回家」。唐.賀知章〈回鄉偶書〉詩二首之一:「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2.一門之內共同生活的人。《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吳人應之不恭,怒殺而去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
3.學術流派。如:「儒家」、「道家」、「百家爭鳴」、「一家之言」。
4.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農家」、「商家」、「店家」、「少東家」。
5.尊稱學有專長或有專門技術的人。如:「專家」、「文學家」、「科學家」。
6.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婦道人家」。
7.古代大夫所統治的政治區域。與「國」相對。《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8.私有財產。《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傳》:「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
9.量詞。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住戶不滿十家」、「三家報社」、「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開了三家分公司。」
10. 姓。如周代有家伯。
[動]
居住。《文選.江淹.別賦》:「又若君居淄右,妾家河陽。」
[形]
1.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2.家中的。如:「家事」、「家人」、「家產」、「家業」、「家僮」。
3.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助]
置於句中。相當於「地」、「的」。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二折:「他道俺哥哥十分家沉醉,且吃些兒熱湯熱水。」《西遊記》第五一回:「大碗家寬懷暢飲。」
注音:
漢語拼音:
解釋:
[名]
對女子的尊稱。同「姑」。《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傳》:「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ka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 家庭。
  2. [[名] ] 尊稱自己的長輩。
  3. [[名] ] 尊稱學有專長的人。
  4. [[名] ] 與家庭有關的。
  5. [[名] ] 表單位、商店或團體。
  6. [[名] ] 表派別。
音讀: ke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 家庭。
  2. [[量] ] 計算家庭或商店的單位。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㈠ㄐㄧㄚ

1. 眷屬共同生活之場所。如:「家庭」。《說文解字.宀部》:「家,居也。」《晉書.卷九六.列女列傳.劉聰妻劉氏》:「自古敗國喪家,未始不由婦人者也。」唐.賀知章〈回鄉偶書〉詩:「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2. 一門之內共同生活之人。《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吳人應之不恭,怒殺而去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三國演義》第八回:「孩兒央及將軍痛飲幾杯,吾一家全靠著將軍哩。」

3. 對人謙稱自己之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晉書.卷四三.列傳.山濤》:「簡歎曰:『吾年幾三十,而不為家公所知!』」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棲逸》:「下官不堪其憂,家弟不改其樂。」

4. 家中,指內部,與「外」相對。如:「家事」、「家人」。《五燈會元.卷一四.同安志禪師法嗣》:「問:『家賊難防時如何?』師曰:『識得不為冤。』」宋.陸游〈示兒〉詩:「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

5. 家中蓄養者。如:「家畜」、「家禽」。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卷一六.香奩豔語》:「蘇子瞻貶惠州,家妓都散去,獨朝雲依依嶺外。」《金瓶梅》第一二回:「常言道:『家雞打的團團轉,野雞打的貼天飛。』你就把奴打死了,也只在這屋裡,敢往那裡去?」

6. 財產、事業。《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列傳》:「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

7. 古代大夫所統治之政治區域。《左傳.桓公二年》:「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8. 學術流派。如:「百家爭鳴」、「一家之言」。《漢書.卷六.武帝紀.贊曰》:「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新唐書.卷一七六.列傳.韓愈》:「每言文章自漢司馬相如、太史公、劉向、揚雄後,作者不世出,故愈深探本元,卓然樹立,成一家言。」

9. 尊稱學有專長或有專門技術之人。如:「專家」、「文學家」、「科學家」。《漢書.卷六五.東方朔傳》:「上嘗使諸數家射覆,置守宮盂下射之,皆不能中。」唐.顏師古.注:「數家,術數之家也。」清.俞樾《茶香室叢鈔.卷九.百衲碑》:「然唐以前書家,恐未屑為此也。」

10.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之人。如:「農家」、「商家」、「店家」、「少東家」。《漢書.卷六六.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楊敞》:「田家作苦,歲時伏臘,亨羊炰羔,斗酒自勞。」《三國演義》第二回:「那何進起身屠家;因妹入宮為貴人,生皇子辯,遂立為皇后,進由是得權重任。」

11. 自稱或稱他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婦道人家」。元.白賁《鸚鵡曲》:「儂家鸚鵡洲邊住,是個不識字漁父。」《水滸傳》第三回:「奴家是東京人氏,因同父母來渭州投奔親眷,不想搬移南京去了。」

12. 居住。《漢書.卷四三.酈陸朱劉叔孫傳.陸賈》:「賈自度不能爭之,乃病免,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南朝梁.江淹〈別賦〉:「又若君居淄右,妾家河陽。」

13. 量詞。計算家庭、店舖、大型企業等之單位。如:「住戶不滿十家」、「三家報社」、「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開了三家分公司。」宋.陸游〈野意〉詩:「隄長逾十里,村小只三家。」元.關漢卿《竇娥冤》第二折:「相守三朝五夕,說甚一家一計。」

14. 置於句中。相當於「地」、「的」。元.無名氏《殺狗勸夫》第二折:「他道俺哥哥十分家沉醉,且吃些兒熱湯熱水。」《西遊記》第五一回:「大碗家寬懷暢飲。」

15. 姓。如周代有家伯。

㈡ㄍㄨ

1. 對女子之尊稱。同「姑」。《正字通.宀部》:「家,與姑同。大家,女之尊稱。」《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固卒後,始命曹大家續成之。」

2. 媳婦稱丈夫之母,即婆婆。《隋書.卷四六.列傳.長孫平》:「鄙諺曰:『不癡(痴)不聾,未堪作大家翁。』此言雖小,可以喻大。」《太平廣記.卷二四八.詼諧四.山東人》:「婦家疑壻不慧,婦翁置酒,盛會親戚,欲以試之。」

注音: ㈠ㄐㄧㄚ ㈡ㄍㄨ
資料來源: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_家
授權資訊: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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