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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傳播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zhòng chuán bò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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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大眾傳播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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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zhòng chuán bò |
解釋:
透過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對閱聽大眾傳遞訊息的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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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眾傳播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ass Communication |
作者: | 張慶仁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人類科技一日千里,媒介的形態及功能也日益繁複,使大眾傳播的屬性易於變遷,因其意義難以範界。就系統觀而言,大眾傳播算是傳播的次級領域。易言之,要了解大眾傳播,得先明白傳播的意義。 嚴格來說,大眾傳播涉及的內涵,在人類史上應早已發生(存在),其詞義的泛用則是後來的事。至於其存在的事實殊難界定,眾說紛紜,因其涉及大眾(Mass)與傳播(Communication)的意義;況且在歷史相異時空下,不同使用者自相異學科觀點投射、移用或引用結果的差異,皆將反射或顯現出其複雜的代表意義。以此,大眾傳播的意義實宜由大眾與傳播的釋義及其屬性來窺解。 Mass有大眾、大量、聚集等意(在此暫譯大眾)。綜合美國社會學者Louis Wirth、Herbert Blumer和T.F. Hoult等人的解釋,大眾意謂由一大群無組織性之個人所形成的一種抽象集體;對大眾傳播者而言,他們絕大都宛如匿名,且彼此分散在地球四處,多不相識,身分也複雜各異,又少互動。從另一角度觀之,大眾在某種程度上亦是大眾傳播的力量所造成。正因大眾量多,社會特徵之互異性高,致在單位時間內形成大眾在質量上的強流動及重覆性;這種情形尤其受大眾傳播內容及媒介工具的特質影響。大眾雖缺乏強有力的共同組織性,但其往往對同一傳播來源的內容產生類似的反應。 大眾並和群眾、公眾的意義有別。大眾傳播不等於公眾傳播。就約定俗成來看,公眾大都與理性思考主題攸關,參與者多為中產階級知識分子或貴族,表現形式如座談會、演說等;其情緒感染性較弱且缺乏群集心理,群眾則指就單一共同對象,而在一地暫時集合,容易傳染情緒的一群人,如圍觀人群、觀賽人潮等。 傳播意義的源流,約始於其思想發生後可溯的部分;以及當代賦予其意涵後所呈現的意義。相異的譯詞,會影響其一般適用的代表意涵及範疇。傳播也是一種社會行為;意指一種傳遞資訊或事物的過程行為。傳播行為的發生,有意識和無意識兩種;前者意圖影響或改變或加強或與受播者分享、交換彼此的思想、觀念情感、態度、經驗或其他訊息;後者,可屬人為意圖外的上述結果或大自然的傳播,如風信子飄播、煙薰人鼻、冷暖得知等。 傳播可分自我傳播(Intra-Personal Communication)、人際傳播(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小團體傳播(Small-Group Communication)、公眾傳播(Public Communication)、組織傳播(OrganizationalCommunication)、大眾傳播(Mass Communication)、和國際傳播(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另外,大眾傳播可以是人與人之間的傳播(現代通意),人與物的傳播(如獵人的槍聲、建築予人的印象),物與物的傳播(如建築與空間配置的美學)及大自然的傳播(如陽光與生物之息枯)。傳播之譯雖未有錯義的困擾,但仍較管理學及圖書館學中溝通的譯名,缺少雙方分享資訊的含意。此外,大眾傳播因常是新聞消息的傳遞方式,故兩者關係緊密。 大眾傳播的意義,古今有別,部分學者將大眾傳播可能最早發生的時期推演至舉煙、鳴鼓的廣播行為。亦有學者溯及西元15世紀1450年,德人Johann Gutenberg發明印刷術之時。亦即,當傳播能大量(Mass)進行散布時,即為大眾傳播的誕生。相當具此意義者如西元1040年代,我國北宋仁宗慶曆年間,畢昇發明活字版印刷,此期約早於Gutenberg 400年之久。另外,我國於西元713年唐玄宗後即有雕版印刷術。如再溯及大眾傳播的源流,將可溯至西元前100年間古羅馬的政令公告及新聞信(Newsletter)的傳播,如Caesar大帝的演說和著述傳布,以及西元前300年間古希臘哲人如:Socrates、Plato、Aristotle等人公開的鼓吹思想。在我國,相當具此種情形者如西元200年時漢代的邸報印刷傳播。由於大眾傳播的其一特性是大批複製信息後廣泛流傳,遂基此為部分學者視為大眾傳播的濫觴。然而就20世紀所謂的大眾傳播意義而言,此說顯見已別。 無論如何,早期所謂大眾傳播的技術和效力皆遠不及今日大眾傳播媒介的力量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若以1930年代電視發明以後才視為現代大眾傳播的濫觴,則至今亦不過歷經了60餘年。於我國而言,亦只有20餘年的歷史。今日普遍為新聞傳播界人士贊同的大眾傳播定義和特性如下: 大眾傳播係由一組織體(如:電視臺、廣播電臺、電影公司、報社、雜誌社、書局、圖書館、有聲出版公司)及組織化的個人(記者、編輯、播音員、影片製作人、出版人等)經由分工方式,將傳播內容如思想、觀念、態度、情感、意義、意見經驗、知識等具公共分享及大眾訴求性的訊息,在同一時間藉大眾媒介(如:電視機、電訊發射系統、電影製放設備、報紙、雜誌、書籍等)的專業繁複系統及散布力量傳送出去,以抵達所欲訴求的大眾。就主觀而言,訊息訴求者才是傳播人心目中的受眾,這些受眾部分程度內為大眾傳播人所了解,但其對傳播內容的反應卻無人能夠預曉。但客觀而言,大眾傳播人事實上無法完全預知或後知其所傳布的特定訊息內容,究竟抵達了誰?抵達了多少人?他們的社會特徵如何?有無產生什麼效能或影響?亦即,這些大眾對傳播人而言,具有匿名、少互動、無組織性、少回饋、分散四處、反應呈現個別性,無法在同時間內滿足、流動性大、異質性等特質。 廣義而言,部分傳播界人士還主張現代大眾傳播媒體也可包括新聞通訊社、資料供應社、廣告公司、公關公司、電腦資料庫、直函郵遞傳單DM等。亦即,凡參與傳播過程或擴大回饋作用且能影響社會者,皆可謂之大眾傳播事業。 大眾傳播含有告知消息、娛樂、教育、解釋、守望環境及促成決策、權威性、說服性、造成集體行為、抑壓個人以順從大眾、形成共識或分裂、同化或分化活化社會成多元或統制社會成一元、議題設定、公共論壇、加速個人社會化、模塑刻版印象(Stereotype)、易與商業發生密切關係、易在複雜的傳播過程中發生訊息的扭曲等特性和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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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眾傳播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