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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念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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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ssociationism |
作者: | 劉貴傑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聯念論亦稱聯想主義;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過程稱為聯想(association),把聯想看作心理生活基本原則的理論,即是聯想主義或聯念論。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 427~347 B.C.)主張靈魂有回憶存於理型世界中「理型」(idea)的功能,回憶則靠聯想來活動,有關聯的觀念,或因相近,或因相似,都有助於回憶的恢復。回憶可以由相似的事物所引起,同時也可以由不相似的事物所引起,這是有關聯想的接近律和相似律的最初描述,也是後世所謂接近聯想和相似聯想的起源。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認為回憶是主動的,聯想對回憶頗有助益,人回憶事物是由所憶者與某種經驗彼此相似,或在時空上接近,或成對比(即相反)。相似、接近、對比等聯想律構成了觀念聯結的條件,對於現代心理學中有關學習理論的觀點影響頗深。 十七世紀英國哲學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認為聯想就是某些觀念連續運動的結果,能以聯想來解釋人的想像和思維問題,在想像和思維等活動中,事物經常互相聯結;他主張聯想有兩種:一種是不受指導的(unguided)、不受控制的(uncontrolled)自由聯想;一種是受指導的(guided)、受控制的(controlled)節制聯想。 在西洋哲學史上,英哲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首先提出「聯想」概念,其名著〔人類悟性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一書第四版中,增加了「觀念的聯想」(association of idea)一章,其中寫道:按各人的傾向、教育和興趣的不同,每個人的觀念聯想是很不同的。他常常論及觀念的聯結或混合,所以他的聯想說乃是觀念的合併(combination)或聯結(connection),例如人因食蜜過多而生厭,或因手術受過痛苦而不願再見醫生。洛克擴展了聯想概念,把一切複雜觀念的形成都歸納為聯想作用,他的聯想概念乃是後世聯想主義心理學思想的核心概念。 休姆(David Hume, 1711~1776)認為聯想是一種不可知的自然力量的作用,只是一種習慣;他把洛克的觀念聯想作了兩種解釋:一是由若干簡單觀念聯合成的複雜觀念,例如蘋果是紅色、甜味、清香、圓形等簡單觀念聯合成的;一是由各個觀念之間的吸力所引起的動作聯合,聯想就是這種吸力,由於各種觀念之間有這種吸力才能聯合成複雜觀念。休姆還認為這種吸力是柔和的吸力,不是必然的聯結或聯想,因而聯想有自己的規律:一是空間的接近,二是時間的連續,三是兩物的相似。因為有聯想律,經驗才能組成一體,感覺始可聚合成一叢。 英國聯想主義者哈特萊(David Hartley, 1705~1757)認為聯想可以發生於感覺、觀念、運動及其彼此之間,例如身體的運動可以引起先前和它聯結的觀念;一個感覺或觀念也可以喚起和它們重複過的運動。運動和運動的聯結形成技能習慣;運動和觀念的聯結形成意志行動等等。哈特萊不僅用聯想來解釋一切複雜心理現象的形成,而且把經驗和聯想都建立在和外界事物發生聯繫的基礎上,同時又作出生理學上的解釋。 蘇格蘭學派代表人物之一的布朗(Thomas Brown, 1778~1820)認為立即覺察到兩者之間的關係,只是一種直接覺知的關係判斷,推理、抽象作用都是這種關係的暗示(suggestion),並且以此概念代替傳統的聯想概念。他以為聯想不是觀念之間的連接原理(principle of cohesion),而是其活動方式(mode of activity)。其實,布朗的暗示只是聯想的別名,並無實質上的區分,例如,他提出暗示的三原則即相似、接近、對比,和休姆的三種聯想律完全相同。 十九世紀英人彌爾(James Mill, 1773~1836)認為意識的性質本身就是聯想的(associative),同時或接連發生的事件之觀念有相聯的傾向。他把休姆的三條聯想律歸併為一條,即接近律。彌爾以為任何一種感覺都可以引起過去所獲得的某種觀念,任何一種觀念也可以引起和它接近的另一觀念。這些觀念可能是同時發生的,也可能是連續發生的,但是只有接近(contiguity)才是聯想的唯一定律。一對接近的觀念,不論它們是相反的還是相似的,因為它們彼此聯結,所以就能由一個觀念聯想起另一觀念。他還補充了生動性(vividness)和頻率性(freguency)兩條規則來解釋聯想的力量。 英哲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認為心靈的原素包括感覺和苦樂歷程,透過聯想使它們混合在一起,心靈的回復作用也是由聯想所決定,在複雜的心理狀態形成後,聯想則使之回憶成整體。斯賓塞以為聯想律有兩種:相似律和接近律,而生動和重複則是聯想的條件。聯想經反複多次之後,可以累積起來而遺傳給後代,此即所謂獲得的聯想(acquired association)的遺傳。斯賓塞繼承了英國的聯想心理學,又添加了進化論的思想,歷史上把他視為新聯想主義者。 以上所述均為與聯想主義有關的代表人物,他們大都是哲學家,主要是在哲學著作中論及心理學的問題,因此,早期聯想主義心理學實際上仍是思辨哲學的一部分;儘管如此,他們的心理學思想對後來的英國和法國影響都很大。現代聯想主義重要代表人物有耶賓浩斯(Hermann Ebbinghaus, 1850~1909)、慕勒(George E. Müller, 1850~1934)、桑代克(Edward Lee Thorndike, 1874~1949)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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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聯念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