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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名弔譽 - 教育百科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即「沽名釣譽」。見「沽名釣譽」條。01.元.宮大用《范張雞黍》第三折:「自恨我奔喪來後,又不是沽名弔譽沒來由。」02.明.楊柔勝《玉環記》第一五齣:「不似他每逞英雄,沽名弔譽,試劍躍驄,不思映雪與囊螢,心機枉空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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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沽名釣譽」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
「沽名釣譽」係由「沽名」及「釣譽」二語組合而成。
「沽名」在《廙別傳》中可見。三國時期的劉廙,見到弟弟劉偉與魏諷交好,就勸諫他說:「結交朋友最大的好處,就是在於學習別人的賢能之處。然而現在的人只知道結黨營私,不論人品,完全違背聖人的教誨。我看魏諷這個人,不修養自己的德行,只知道與人結交應酬,虛浮而不切實際,是個故意做作以謀取名聲的人。我勸你要謹慎小心,不要再和他往來了!」但是劉偉沒有聽從,後來魏諷果然謀反,劉偉也牽連被殺。
「釣譽」則見於《漢書.卷五八.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公孫弘》。公孫弘是漢初的丞相,輔佐君王,奉行儉約,輕視財富,重視仁義,功勞甚大,因此在平帝時王元后的詔書中,曾經讚許公孫弘行事儉約,生活花費少於常規,以身作則,使民風淳樸,與那些穿著奇特服裝來謀取聲望的人完全不同。這兩個典源一用「沽名」,一用「釣虛譽」,後來被合用成「沽名釣譽」,用來指故意做作,用手段謀取名聲和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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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此處所列為「沽名釣譽」之典源,提供參考。 1、「沽名」:※《廙別傳》(據《三國志.卷二一.魏書.王衛二劉傅傳.劉廙》裴松之注引)初,廙(1)弟偉與諷(2)善,廙戒之曰:「夫交友之美,在於得賢,不可不詳。而世之交者,不審擇人,務合黨眾,違先聖人交友之義,此非厚己輔仁之謂也。吾觀魏諷,不脩德行,而專以鳩合(3)為務,華而不實(4),此直攪世沽名者也。卿其慎之,勿復與通。」偉不從,故及於難。
〔注解〕 (1) 廙:劉廙(西元180∼221),三國魏南陽安眾人,字恭嗣。初為曹操丞相掾屬,轉為五官將文學。魏初,為黃侍郎。弟劉偉與魏諷謀反,本應誅,曹操赦之。魏文帝時,官至侍中,賜爵關內侯。廙,音|ˋ。 (2) 諷:魏諷(?∼西元219),東漢末沛國人,或為濟陽人,字子京。鍾繇任為西曹掾,後與長樂衛尉陳禕謀畫襲鄴城,攻擊曹操。陳禕向曹操告發其謀,魏諷遂被殺。 (3) 鳩合:集合、召集。鳩,音ㄐ|ㄡ。 (4) 華而不實:只開花而不結果。比喻虛浮而不切實際。見「華而不實」。 2、「釣譽」:《漢書.卷五八.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公孫弘》元始中,修功臣後,下詔曰:「漢興以來,股肱(1)在位,身行儉約,輕財重義,未有若公孫弘(2)者也。位在宰相封侯,而為布被脫粟(3)之飯,奉祿以給故人賓客,無有所餘,可謂減於制度(4),而率下篤俗者也,與內厚富而外為詭服(5)以釣虛譽者殊科(6)。夫表德章義,所以率世厲俗,聖王之制也。其賜弘後子孫之次見為適者,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 〔注解〕 (1) 股肱:得力的輔佐。肱,音ㄍㄨㄥ。 (2) 公孫弘:西元前200∼前121,字季齊,西漢薛人。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武帝以為丞相,封平津侯。 (3) 布被脫粟:布被,以布為被,表示儉樸。脫粟,僅去除皮殼而未精碾的粗米,即糙米。 (4) 減於制度:行事儉約,花費少於常規。 (5) 詭服:奇特違眾的服裝。 (6) 殊科:不同的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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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元.宮大用《范張雞黍》第三折:「自恨我奔喪來後,又不是沽名弔譽沒來由。」
02.明.楊柔勝《玉環記》第一五齣:「不似他每逞英雄,沽名弔譽,試劍躍驄,不思映雪與囊螢,心機枉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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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沽名弔譽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