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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相吉人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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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tiān xiàng jí rén |
解釋:
上天幫助善人安度困境。元.施惠《幽閨記》第二八齣:「違和,天相吉人身痊可,卻望節飲食,休勞碌。」也作「吉人天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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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天相吉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猶「吉人天相」。見「吉人天相」條。01.宋.汪藻〈譚章墓志銘〉:「慶門萬古傳芬芳,天相吉人宜壽康。」02.《封神演義》第六○回:「子牙大喜:『正所謂「天相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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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吉人天相」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
「吉人天相」係由「吉人」及「天相」二語詞組合而成。
「吉人」見於《左傳.宣公三年》。春秋鄭文公有個叫燕姞的妾,夢見鄭國祖先化為天使賜予蘭花,不久便受到寵幸而懷孕,生下了一個男嬰,便以「蘭」為名。後來鄭文公因厭惡自己的兒子們,把他們全部驅逐,公子蘭投奔到晉國,而後跟隨晉文公攻伐鄭國。鄭國大夫石癸說:「我聽說姬姓與姞姓婚配,其子孫將昌盛。姞,就是吉人的意思,周朝先祖后稷的皇后便是姞姓,而公子蘭是姞妃的外甥,也必受上天庇佑而登上皇位,其後代也必將繁衍。我們如果先接納他為國君,可以獲得他的寵信。」所以石癸等人便共同迎接公子蘭回來,立他為君,即鄭穆公,並和晉國和談。
「天相」則見於《左傳.昭公四年》。春秋時,楚靈王遣椒舉為使,想請晉國協助邀集諸侯參加會盟,晉平公想拒絕,司馬侯勸他說:「不要這樣。楚王現在正放肆狂妄,上天或者先順著他,等他作惡多端後再加以懲罰,也或者讓他有善終,結果尚不可知。無論如何,晉、楚兩國必須靠天意所助才能統率天下,而不是靠戰爭。您不如先答應他,然後專心修明德行以等待結果。若最後楚王同歸於德,我們順服於他也無妨;若楚王暴虐淫亂,楚國本身就將拋棄他,那麼還會有誰來跟我們爭戰呢?」在此,司馬侯所說的「晉、楚唯天所相」,是說晉、楚兩個大國要由誰來統率天下,必須依憑天意來決定。後來這兩個詞語被合用成「吉人天相」,用來形容吉善的人自有上天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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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此處所列為「吉人天相」之典源,提供參考。 1、「吉人」:《左傳.宣公三年》冬,鄭穆公卒。初,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夢天使與己蘭,曰:「余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為而子。以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見之,與之蘭而御之。辭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將不信,敢徵蘭乎?」公曰:「諾。」生穆公,名之曰蘭。……公(1)逐群公子,公子蘭(2)奔晉(3),從晉文公(4)伐鄭。石癸(5)曰:「吾聞姬、姞耦(6),其子孫必蕃(7)。姞,吉人也,后稷(8)之元妃(9)也。今公子蘭,姞甥也,天或啟之,必將為君,其後必蕃。先納之,可以亢寵(10)。」與孔將鉏、侯宣多納之,盟于大宮1(1)而立之,以與晉平。穆公有疾,曰:「蘭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蘭而卒。
〔注解〕 (1) 公:指春秋時的鄭文公。 (2) 公子蘭:即鄭穆公,為文公子,生卒年不詳。據說其母燕姞夢到鄭國先君賜予蘭花,而後生一男嬰,故以「蘭」為名。 (3) 晉:周代諸侯國。春秋時據有今山西省大部分與河北省西南地區,地跨黃河兩岸。後為韓、趙、魏三家所分,遂亡。 (4) 晉文公:春秋晉國之君,生卒年不詳。姓姬,名重耳,獻公次子,太子申生之弟。獻公嬖驪姬,殺申生,重耳奔狄;獻公既卒,數傳至懷公圉,秦穆公怨圉,乃求得重耳,發兵納為晉侯。公任用狐偃,趙衰諸賢,納周襄王,救宋破楚,繼齊桓公為諸侯盟主,成為五霸之一,諡文。 (5) 石癸:春秋時鄭公大夫,生卒年不詳。 (6) 姬、姞耦:姬姓與姞姓婚配。姞,音ㄐ|ˊ。 (7) 蕃:通「繁」,眾多。 (8) 后稷:周朝的先祖。相傳姜原因踐天帝跡而懷后稷,因初欲棄之,故取名曰棄。及長,帝堯舉為農師;有功,遂封於邰,號曰后稷,別姓姬氏。 (9) 元妃:國君或諸侯的嫡夫人。 (10) 亢寵:保有寵信,歷久不衰。 (11) 大宮:鄭國的祖廟。 2、「天相」:《左傳.昭公四年》春,王正月,許男如楚,楚子止之,遂止鄭伯,復田江南,許男與焉。使椒舉(1)如(2)晉(3)求諸侯,二君待之。椒舉致命曰:「寡君使舉曰:日君有惠,賜盟于宋,曰:『晉、楚之從交相見也。』以歲之不易,寡人願結驩於二三君,使舉請間。君若苟無四方之虞,則願假寵以請於諸侯。」晉侯欲勿許。司馬侯曰:「不可。楚王(4)方侈(5),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罰,未可知也。其使能終,亦未可知也。晉、楚唯天所相(6),不可與爭。君其許之,而脩德以待其歸。若歸於德,吾猶將事之(7),況諸侯乎?若適(8)淫虐(9),楚將棄之,吾又誰與爭?」曰:「晉有三不殆,其何敵之有?國險而多馬,齊、楚多難。有是三者,何鄉而不濟?」 〔注解〕 (1) 椒舉:伍舉,春秋楚國人,生卒年不詳。封邑於椒,故亦稱椒舉。為楚國大夫。楚靈王三年出使晉,請諸侯與楚會盟,盟已,誡靈王慎終勿驕,舉亦因顯名於楚。 (2) 如:至、前往。 (3)(4) 楚王:指春秋楚靈王,共王子,生卒年不詳。 (5) 侈:音ㄔˇ,狂妄放肆。 (6) 唯天所相:依憑天意來決定。相,助。天相,天之所助。 (7) 事:侍奉。 (8) 適:恰巧。 (9) 淫虐:淫亂殘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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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宋.汪藻〈譚章墓志銘〉:「慶門萬古傳芬芳,天相吉人宜壽康。」
02.《封神演義》第六○回:「子牙大喜:『正所謂「天相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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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天相吉人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