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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為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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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kāng yǒu wéi |
解釋:
人名。(西元1858~1927)字長素,改字更生,晚年又字更甡,清學者及政治家,南海人。治經以今文為宗,旁採當時流行的西洋學術思想,自成一家言。光緒二十四年,以工部主事贊德宗行新政,失敗後亡命日本,組織保皇黨;民國成立後,謀復辟,迄無成。著有《孔子改制考》、《新學偽經考》、《大同書》、《春秋董氏學》、《春秋筆削大義微言考》、《孟子微》等多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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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康有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楊英邦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康有為(1858~1927),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戊戌政變後,易號更生,晚號更甡,別署西樵山人、天游化人。生於清咸豐八年,卒於民國十六年,廣東南海縣人,所以又稱為康南海或南海先生。 其家學淵源,可說世以理學傳家,父親、祖父、高曾祖等對於朱子之學相當有研究。他幼時即很聰明,六歲入私塾,隨祖父贊修受教,習程、朱理學。十八歲時追隨粵中大儒朱次琦為師,在六年期間對於經史義理辭章等都下功夫鑽研。朱次琦死後,康有為在廣州認識川人廖平,受其影響,乃專攻公羊學。光緒八年(1882),康有為參加順天的鄉試,沒有錄取,在返回廣州途中,經過上海,買了很多江南製造局和西方教會所翻譯的書,於光緒九年至十三年間在南海西樵山自學五年,奠定他的科學知識與對於西方學問的基礎。 光緒十七年(1891),康有為在廣州長興里辦長興學舍,親手訂〔長興學記〕作為學規,分為學綱、學科、科外學科三方面。學綱是以「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四言為綱。在四綱之下又規定若干學門,分屬於德育、智育、體育;認為學習應以德育居十之七,智育居十之三,而體育則不可忽視。光緒十九年,長興學舍擴大為萬木草堂,當時追隨他學習的人包括陳千秋、曹泰、梁啟超、韓文舉、梁朝杰、王覺任、麥孟華、麥仲華、徐勤、馬鏡如、張伯楨等,都是一時的雋秀。直到光緒二十四年被清政府下令封禁輟講為止,康有為在廣州辦學前後歷經八年之久,培養一批維新變法的人才。他把教育事業當作改革政治活動,救亡圖存,振興中國的重要手段,曾說:「欲任天下之事,開中國之新世界,莫極於教育。」 光緒十九年,康有為中廣東鄉試,次年入都會試,未獲錄取。當時他所著〔新學偽經考〕被認為有惑世誣民、非聖無法之嫌,所以被禁閱,甚至差點被焚毀。光緒二十一年,與其弟子梁啟超一起赴京應試,當時中日〔馬關條約〕已協議,並即將簽訂,康有為聞之大憤,與梁啟超等人聯名上書清廷,請拒簽和約,遷都練兵,變法圖強,也就是當時所謂的「公車上書」,但可惜無法上達。當年康有為試中進士,又曾屢次上書請求變法,前後七次,但大臣不肯代為上奏,所以都沒有機會表達他變法的理想。其後在京師創強學會、發刊〔強學報〕等鼓吹變法,開創學會風氣之先。 光緒二十三年,德國強租膠洲灣,康有為再由廣州到北京,極力陳述變法之緊急性;雖然工部不肯代為上書,但其書奏已傳遍京都。次年即戊戌年,翁同龢等人將其推薦給德宗,德宗詢問其有關變法的事,並閱讀康有為的上奏及著作。康有為曾指出:「嘗考泰西之所以富強,不在炮械軍器,而在窮理勤學。」又說:「日本之驟強,由興學之極盛。其道有學制,有書器,有譯書,有遊學,有學會,五者皆以智其民也,缺一不可。」在向德宗的建議中便說:「請遠法德國,近採日本,以定學制,乞下明詔,遍令省府縣鄉興學,……其事至繁,非專立學部,妙選人才,不能致效也。」可見他是把辦教育、培養人才作為救亡圖存、振興中國的重要手段;並且也建議設立「學部」來統管一切的教育事務。德宗大為感動,因此決定變法維新,廢八股,改革科舉考試制度,立京師大學堂,設譯書局等,以奠定新教育的基礎。 「變科舉,興學校」可說是康有為教育思想的核心內容。變科舉、廢八股的目的是認為傳統封建式的制度,無法選拔可用的人才,因而力陳八股之害,主張「內講中國文學,以研經義國聞掌故名物,則為有用之才;外求各國科學,以研工藝物理政教法律,則為通方之學」。而興學校的目的是力求仿效西方和日本等資本主義國家,以改良中國的教育,康有為要求改革舊的教育制度,建立新式學校,提議將書院和祠廟改為學校,把廟產變為辦學經費,並鼓勵鄉紳捐款辦學。但是康有為的維新運動受到守舊大臣的反對而失敗,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戊戌政變」。康有為由英艦保護逃出,先到香港,再亡命到日本、南洋、歐美各國,前後亡命海外共十六年,民國二年(1913)才返國。民國六年與張勳等人擁清遜帝復辟,失敗後,避居美國使館,由美公使派員護送出京,次年獲得赦免。民國十五年,在上海設天游學院,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卒於青島,享年七十歲。 康有為在所著〔大同書〕中,設計了一個理想的「大同社會」的教育制度;認為理想之世界,自六歲至十二歲,無論何人,皆當一律受教育,如是久之,則人類之智德,可以漸至平等,世界始可漸趨大同。在「大同社會」裡,設有育嬰院、小學院、中學院和大學院,分階段進行教育,是一套系統完整、前後銜接一貫的學校教育制度,人人都能普遍受教育,並且是男女平等享受的教育權利。也重視少年兒童智、德、體等各方面不同的發展與不同階段年齡生理、心理特徵;還強調選擇教師與校舍環境設備之作用等。這些見解符合今日許多的教育、教學原理,在中國教育思想的發展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康有為對於教育的主張,從長興學舍到萬木草堂,反映了中西並重的特點,正也是那個時代的需求。對於學校教育除以孔學、佛學、宋明理學為體外,並以史學、西學為用。他把西學引入各級學校,對於當時的教育革新有很大的影響。 康有為於光緒十八年著〔新學偽經考〕,光緒二十年著〔孔子改制考〕,其立論根據皆受廖平見解影響,而本於公羊學說。其他著述甚多,包括〔孟子微〕、〔春秋筆削大義微言考〕、〔孟子大義〕、〔春秋公羊傳注〕、〔春秋董氏學〕、〔禮運注〕、〔論語注〕、〔中庸注〕、〔廣藝舟雙楫〕、〔戊戌奏稿〕、〔光緒聖德記〕、〔歐洲十一國遊記〕、〔丁巳要件〕、〔南海先生詩集〕、〔共和平議〕、〔康南海自編年譜〕、〔康子內外篇〕等,他的門人張伯楨並曾將其編為〔萬木草堂叢書〕流傳於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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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康有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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