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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藝術歌曲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ied
作者: 李小華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樂曲類型名。Lied起源於德國之歌曲(其中包括民歌、工作歌、兒歌及政治宣傳歌等)。亦為德國古典和浪漫時期的一種反覆形式的抒情詩,它也可配上樂曲作為獨唱曲或加上鋼琴伴奏。但英文的Lied一詞是專指十八世紀後期至十九世紀的德國藝術歌曲,由於當時德國中產階級的社會特別喜愛浪漫抒情詩、同時中上社會的家庭都愛彈鋼琴唱歌,因此不但使得音樂出版事業蓬勃發展,同時也帶動了藝術歌曲的發展,其中最重要的藝術歌曲作曲家為舒伯特(Franz Schubert, 1797-1828)。德國歌曲最早曾出現於吟遊詩人的單曲調音樂中。其演進及發展可分四階段說明;一、中世紀晚期與文藝復興時期的複曲調音樂。德國歌曲現存第一首有記錄的複音音樂德國歌曲是由一位住在薩爾斯堡的僧侶所記錄,它是一首兩聲部歌曲,創作期間大約在公元1400年以前。第一位重要的德國歌曲作曲家是沃根斯坦(Oswald von Wolkenstein, ca. 1377-1445),他一共創作了120首,其中有些曲調是來自法國香頌和義大利的敘事曲(Ballata),有36首是二及四聲部的複曲調歌曲,歌詞多應用巴爾形式(Bar Form)a a b詩體寫作。十五世紀後半葉所出版的歌集(Liederbuch)中收集了許多無名作曲家的歌曲,其中包括一些單曲調歌曲和來自法國和義大利的歌曲。德國複曲調歌曲的特色是把過去已有的舊曲調置在上聲部或中音部,其他部份環繞著這舊曲調而發展。十六世紀的德國歌曲把舊曲調放置在次中音部,用四聲部模倣進行。當時重要的作曲家包括富爾達(Adam von Fulda, 1445-1505)、伊扎克(Heinrich Isaac, 1450-1517)和霍夫海謀(Paul Hoflhaimer, 1459-1537)等,繼他們之後,森福(Ludwig Senfl, 1490-1543)又把德國歌曲發展為六聲部,用雜曲(Quodlibet)形式。這些歌曲極受大眾歡迎,所以有分譜及歌集之出版,其中最有名的歌集為佛斯特(Georg Forster)出版的五集《Frische Teutsche Liedlein, 1539-1556》其內收集了五十位作曲家,共382首歌曲。十六世紀後期重要的作曲家有拉索斯(Orlando Lassus, 1532-1594)和哈斯勒(Hans Leo Hassler)。拉索斯的不用舊曲為基礎,而是改用混合義大利牧歌和法國香頌的曲體。哈勒斯則採用主調音樂和巴利托的舞蹈節奏風格。二、巴洛克時期的數字低音德國歌曲。十七世紀德國聲樂曲傾向義大利和英國風格。文藝復興時期的多聲部風格漸消失,由巴洛克的單聲部用數字低音伴奏風格取代。歌詞形式按照詩人奧匹士(Martin Opitz)的改革原則,強調節拍、詩句、押韻的規則性,並應用反覆歌形式。因此歌曲的旋律與詩的音節、樂句與詩句、音樂的終止形式也完全配合詩的結構和變化,並用舞蹈性的音樂節拍與詩的節拍相應,用反覆樂段來順應詩體之反覆式結構。當時的歌曲,無論是宗教或世俗作品都是針對中產階級的聽眾而作。代表作曲家包括阿貝特(Heinrich Albert, 1604-1651)、韓謀史密特(Andreas Hammerschmidt, 1612-1675)和克利特(Adam Krieger, 1634-1666)等。十七世晚期至十八世紀,數字低音風格的德國歌曲又受到義大利清唱劇和歌劇影響,歌詞形式不再依據規則的反覆法,並用反始形式(Da Capo Form),在歌唱式的的旋律上加入許多華麗的裝飾音,因此演唱的難度增高,非適合一般業餘大眾演唱。歌曲漸漸改變為詠唱調。重要的作曲家如巴赫(J. S. Bach, 1685-1750)和韓德爾(G. Handel, 1685-1759)他們都集中於創作清唱劇(Cantatas)、歌劇(Operas)和神劇(Oratorios)。雖然如此,他們有時也創作一些屬於數字低音形式的德國歌曲,例如韓德爾的《九首德國詠唱調》(1724-1727)和巴赫的《Klavier-büchlein》(1725)。從1736年到1745年,蕭而茲(Johann Scholze)用斯波朗特斯(Sporontes)之假名,出版了一套極為流行的曲集,其中收集了許多當時流行的進行曲及舞曲,由蕭氏自行配詞,這其後再版者又加上伴奏樂譜。從中可看出十七世紀中後期的德國歌曲從巴洛克形式漸漸演變至古典形式的情況。三、古典時期與浪漫時期。十八世紀晚期,德國北部的柏林樂派作曲家,創作了一個純樸自然、充滿民風韻味的藝術歌曲,稱為Volkstünlich。是專為一般大眾而作,目的是讓音樂愛好者能享受到歌唱和詩的樂趣。代表作曲家:包奚勒(Adam Hiller, 1728-1804)、葛勞恩(Carl Heinrich Graun, 1704-1759)、艾曼鈕.巴赫(C. P. E. Bach, 1714-1788)及內菲(Christian G. Neefe, 1748-1798)。他們的創作儘量應用簡單的歌調,平易的鋼琴伴奏,清楚直接的和聲和反覆形式。繼他們之後第二代的柏林樂派作曲家如舒次(J. A. P. Schulz, 1782-1800)、賴夏德(J. F. Reichardt, 1752-1814)和車爾特(Carl F. Zelter, 1758-1832)開始選用歌德(J. W. von Goethe, 1749-1832)的詩為內容,無論在旋律、伴奏和和聲上更精練的發展了。同時期,德國南部作曲家如宗斯泰格(J. R. Zumsteeg, 1760-1802)和舒拔特(C. F. D. Schubart)的創作則應用長篇敘事詩形式,隨著詩的發展,每一段都用不同的曲調變化,這些風格影響到後來的舒伯特。在奧國,海頓(F. J. Hadyn, 1732-1809)和莫札特(W. A. Mozart, 1756-1791)也寫了一些純樸的藝術歌曲,貝多芬(L. van Beethoven, 1770-1827)也曾用歌德的詩寫了幾首德國藝術歌曲。在舒伯特之前,多數藝術家歌曲為了符合詩的形式及体裁,在和聲、曲調和伴奏的音型上,都非常傳統與保守。舒伯特的藝術歌曲卻突破這種局限而以突出的鋼琴伴奏來刻劃出詩的意境,巧妙地襯托出曲調的旋律性,再加上精練的轉調技巧,自由地應用平行大調及小調造成戲劇性的張力及對比。他一生創作了600首以上的藝術歌曲,其中最著名的包括《紡車旁的葛麗卿》(Gretchen an Spinnrade)、《野玫瑰》(Heidenröslein)、《魔王》(Erlkonig),《鱒魚》(Die Forelle),《死神與少女》(Der Tod und das Mädcnen)及聯篇歌曲《美麗的磨坊少女》(Die Schöne Müllerin),《冬之旅》(Wintereise)及《天鵝之歌》(Schwanengesang)。此後其他作曲家如孟德爾頌(F.Mendelssohn, 1809-1847)、舒曼(R. Schumann, 1810-1856)、李斯特(F. Lizst, 1811-1886)、洛偉(Carl Loewe, 1796-1869)、法朗茲(Robert Franz, 1815-1892)和柯奈流士(Peter Cornelius, 1824-1874)都創有藝術歌曲作品。四、十九世紀後期至二十世紀初期德國藝術歌曲。最傑出的作曲家是沃爾夫(Hugo Wolf, 1860-1903)、馬勒(G. Mahler, 1860-1911),和理夏德.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 1864-1949)。沃爾夫受到華格納(R. Wagner, 1813-1883)的影響極注意曲調與詩的戲劇性及主題的細節處理,他重要作品包括《西班牙之歌》(Spanischs Liederbuch)和《義大利之歌》(Italienisches Liederbuch),多數作品是採用歌德.毛利克(Moricke)和艾森多夫(Eichendorff)之詩。馬勒的藝術歌曲,更深入一步地探索各種情感的表達,從傳統的鋼琴伴奏發展到龐大的管弦樂伴奏,代表作品包括《旅人之歌》(Lieder Eines Fahreden Gesellen),《亡兒之歌》(Kindertotenlieder)及用李白、孟浩然和王維的詩為內容之《大地之歌》(Das Lied Von Der Erde)。理夏德.史特勞斯的藝術歌曲多為女高音而作,經常使用半音音階及轉調,多數的歌曲是用鋼琴伴奏,但也有管弦樂伴奏的作品。後期浪漫的藝術歌曲已不再是為業餘音樂家或大眾而創作了。二十世紀新詩的出現,藝術歌曲也隨著新詩的發展進入表現主義和抽象的藝術層次。當時重要作曲家包括荀貝格(A.Schönberg, 1874-1951),魏本(Anton von Webern, 1883-1945)和貝格(A.Berg, 1885-1935),荀貝格的無調性音樂作曲法及說話般的聲音演唱法(Sprechstimme)與超現實主義詩人吉努(Allrert Giraud)的詩配合,把德國藝術歌曲帶入另一種異於傳統的境界。魏本繼荀貝格之後,應用12音列技巧創作了不少簡短、精練、不用傳統節拍劃分,曲調、和聲轉變獨立、需有極高藝術修養才能勝任演出的藝術歌曲,如貝格(是荀貝格的學生)作品《阿爾廷貝格之歌》(Altenberg Songs)是應用大型管弦樂伴奏,極為成功被讚為繼馬勒之後的第二人。其他二十世紀的德國歌曲作曲家還包括懷爾(Kurt Weil, 1900-1950),克熱內克(Ernst Krenek, 1900-1992)、艾斯勒(Hanns Eisler, 1898-1962),戴梭(Paul Dessau, 1894-1979),佛德特奈(W. Fortner, 1907-1987)和亨采(Hans Werner Henze, 1926-),但最具國際知名度的是辛德密特(Paul Hindemith, 1895-1963),他使用不顯眼的調性和不協和音控技巧作曲法,成功地融洽傳統與現代的技巧,代表作品:《馬利亞的一生》(Das Marienleber),《小夜曲》(Die Serenaden),和三首為女高音,雙簧管,中提琴和大提琴而作的器樂間奏曲。
參照: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德國藝術歌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基本資料
英文: Lied
作者: 羅基敏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Lied一字在德文中原本是民謠的意思,今日因常用來指藝術歌曲,而成為德國藝術歌曲的同義字。
  和義大利的牧歌以及法國的香頌相比,德國藝術歌曲開始發展的時間晚得多;在十八世紀以前,德國歌曲的發展明顯地受到前二者的影響,沒有自己的特色。十八世紀後半,柏林的一群作曲家主張以德國文學作品來為歌曲,是後來德國藝術歌曲發展的先驅;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有萊哈特(Johann Friedrich Reichardt, 1752~1814)、蔡爾特(Carl Friedrich Zeiter, 1758~1832)等人。他們主張以文學為重,不宜在音樂上過分渲染,因之他們的歌曲創作的旋律、曲式均相當簡單,接近民謠的性質。
  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德、奧作曲家們雖然亦有不少以德文寫的歌曲創作,但是德國藝術歌曲的真正開始有突破性的發展,係在進八十九世紀後,由舒伯特(Franz Schubert, 1797~1828)完成。舒伯特一生寫作了六百多首德國藝術歌曲,均是一人演唱、一人鋼琴伴奏的形式。他的作品係由歌詞出發,以音樂呈現歌詞的內涵,並讓鋼琴發揮戲劇性的功能,和人聲相應相和,賦予藝術歌曲一個新的面貌。舒伯特處理藝術歌曲的多樣形式,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曲式來說明:(1)「同曲異詞歌曲」(Strophenlied,亦稱「詩節歌曲」),係以同一個曲調來唱一首詩中不同段落但結構相同的歌詞,如舒伯特的〔野玫瑰〕(Das Heidenröslein);(2)「變體同曲異詞歌曲」(Variiertes Strophenlied,亦稱「有變化的詩節歌曲」),每一段歌詞雖然使用同一曲調,但是有時會有變化,且變化的程度不一,如舒伯特的〔鱒魚〕(Die Forelle);(3)「連敘歌曲」(Durchkomponiertes Lied,亦稱「全譜曲」),係將詩的每一個段落,就內容配上不同的曲調,如舒伯特的〔魔王〕(Der Erlkönig)。除了單首的藝術歌曲之外,舒伯特亦以長篇詩作為歌詞,寫成集多首曲子於一部作品的「連篇歌曲」(Cycle Song),其著名的作品有〔美麗的磨坊少女〕(Dieschöne Müllerin)、〔冬之旅〕(Die Wintereise)等。
  在舒伯特之後,藝術歌曲創作成為德國作曲家的一個重點;舒曼(Robert Schumann, 1810~1856)、孟德爾頌(Felix Mendelssohn-Bartholdy, 1809~1847)、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1833~1897)等人都有為數甚多的藝術歌曲創作,形式上均遵循舒伯特,但在歌詞和音樂的關係以及音樂的內涵上,則各有其重點。
  藝術歌曲的以管弦樂團取代鋼琴做為伴奏樂器,早在法國作曲家白遼茲(Hector Berlioz, 1803~1869)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德國藝術歌曲創作中,華格納(Richard Wagner, 1813~1883)的〔魏森董克之歌〕(Wesendonck Lieder)則是先驅。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沃爾夫(Hugo Wolf, 1860~1903)以戲劇性的手法處理藝術歌曲的人聲和鋼琴部分,將德國藝術歌曲帶入另一個境界。和他同時代的馬勒(Gustav Mahler, 1860~1911)則完全以管弦樂團做為藝術歌曲的樂器,將藝術歌曲由室內樂形式擴展到大型的音樂會形式創作。
  二十世紀裡,音樂演進方向的劇烈演變亦影響到聲樂作品的創作;在德國,藝術歌曲創作數量銳減。一次世界大戰以前,第二維也納樂派的荀伯格(Arnold Schoenberg, 1874~1951)和伯格(Alban Berg, 1885~1935)以及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 1864~1949)尚有一些這一類作品的創作。之後藝術歌曲創作不復十九世紀的盛況。理查史特勞斯一九四八年的〔四首後期的歌〕(Vier Letzte Lieder)為傳統的德國藝術歌曲創作畫下句點。二十世紀後半的一些藝術歌曲則經常應特地目的而寫,例如男中音費雪-狄斯考(Dietrich Fischer-Diskau, 1925)即曾經以委託創作的方式請作曲家寫作二十世紀的藝術歌曲,但亦僅是曇花一現。二十世紀末,德國藝術歌曲的黃金時代明顯地已經過去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德國藝術歌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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