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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與編目:歷史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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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atalogs and cataloging: history |
作者: | 鄭恆雄 |
日期: | 2012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我國目錄的歷史源遠流長,漢代成帝時劉向校讎群書,為每一書撰寫敘錄,時又集結別為一錄稱為《別錄》,其子劉歆接續完成《七略》,為我國最早之目錄。《七略》將圖書分為六大略及38個小類,最前面還有一篇輯略,是六略的總最,說明各類學術流變的文字。東漢明帝時班固撰《漢書》即採擇劉歆的《七略》刪定為《藝文志》,又將輯略的文字繫於各類書目之後作為小序,每略之後並有總序一篇,卷前又撰大序一篇敘述緣起,此種大序、小序、總序具備之體制,奠定了後代史書藝文志的基石。 西晉武帝時荀勗編撰《中經新簿》始改變《七略》之分類另創四部法,將圖書分為甲乙丙丁四部。甲部記經、乙部記子、丙部記史、丁部記集,另附佛典。直至晉元帝時李充將荀勗乙丙兩部互換,成為甲經、乙史、丙子、丁集的四部法,此制自東晉至隋代為秘閣藏書目錄所沿用,其順序則歷千餘年而未加改易。然而其分類著重按書的體裁歸類,無從考索學術的源流,故私家編目未必遵從,而有承襲劉歆七略法改進其部次者,如劉宋王儉的《七志》、梁阮孝緒之《七錄》及隋許善心的《七林》。三者雖從七略法,但分類仍有區別,《七志》附道經佛經而不具名,實仿自《中經新簿》的方法,故雖名為七,實則共有九志,又創立圖譜志為《七略》所無;《七錄》則兼採四部之法並將佛道納入,共分七錄,其圖譜之處理與《七志》不同,係將圖與譜分開,「圖」按內容主題各歸其類,「譜」多是帝王譜系、姓氏家譜,則列入「紀傳」;至於《七林》其書久佚,不得其詳。此三部書目皆有敘錄與小序,勝於官簿。 唐代貞觀三年,魏徵等奉詔纂修《隋書》成《經籍志》,其目分為經、史、子、集四部,細分40類,並仿《漢志》有總序與小序,另附道經與佛經二部 15類的類目及各類部帙,但不載書名。《隋志》的分類雖是承繼李充的四部,實則係由《七錄》刪併而來,將《七錄》的前四錄轉變為經、史、子、集四部,確立了四部法之名稱,後世史志尊為定法。五代劉煦修纂的《唐書經籍志》係本於玄宗時毋煚的《古今書錄》,而刪其小序及書下小注,後代的史志遞相沿襲,僅著錄書名、卷數、作者,不錄大小序成為一種變例。北宋歐陽修、宋祁等撰有《新唐書藝文志》是依據《古今書錄》及《唐書經籍志》編撰而成,其著錄之體例以著者為標目,書名次之,即宋人鄭樵所謂的「以書類人」。宋代的官修目錄大抵遵循《隋志》以來的四部法而略事增刪而已,在體制上尚能沿襲盛唐時代的目錄,保有小序與敘釋。仁宗慶曆時王堯臣、歐陽修等編纂《崇文總目》著錄館閣藏書,亦採四部法編排,每書之下有敘釋,另有序錄。宋代十分重視修纂本朝國史,國史藝文志有七種之多,開創了修當代史志目錄的先河。宋代的藏書家頗多,編有書目傳世的有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及尤袤《遂初堂書目》,晁陳的書目依四部編排且均有解題,《遂初堂書目》則無解題及小序,但間注版本,為後世書目記版本之始。宋代的目錄學家鄭樵撰有《通志》是第一部通史中設有專門記載典籍的史書,包括校讎、藝文、圖譜、金石四略,展現他的目錄學理論與觀點。尤以《校讎略》著稱,是我國最早之目錄學專著,提出二十一論六十九篇。《藝文略》亦是通史中設有《藝文志》的先河,突破七略、四部的成法,將典籍區分為12大類、再細分為155個小類,小類之下更分為284目,把以往僅有二級類擴充到三級類,類多而細,是分類史上的一大進步。 元明兩朝是我國目錄學衰微不振的時期,比較有系統的著作是元初馬端臨的《文獻通考經籍考》,與前代目錄所不同者是其內容不以當時存世之圖書為限,而能採擇宋代晁、陳私家書目及宋代史志的類目而成。在體制上,亦有創新,其卷6至12皆抄錄各經典之序文,此例為清代朱彝尊《經義考》、謝啓昆《小學考》所沿襲。明代的官簿僅楊士奇的《文淵閣書目》及張萱的《內閣藏書目錄》二部,私家近五十餘部,如高儒《百川書志》、朱睦《萬卷堂書目》、徐渤《紅雨樓家藏書目》等,其中焦竑《國史經籍志》較有法度,此目仿效鄭樵《通志藝文略》在部類之下細分子目,卷首有御製書類,餘則依四部共分47類,各類後均有小序一篇,比起《舊唐書》以下各史志之無小序,要高明許多。明代對於目錄最有貢獻的當推祁承熯,祁氏有澹生堂藏書樓,編有家藏書目,著有《庚申整書略例》闡述「因」、「益」、「通」、「互」四種編目方法以及別創叢書一類,是繼宋人鄭樵《通志‧校讎略》後一部重要的目錄學著作。明代因為官修的《文淵閣書目》打破自古以來的四部法,影響所及私家書目都不遵循四部法,如陸深《江東藏書目》、晁瑮《寶文堂書目》、沈節甫《玩易樓藏書目錄》、陳第《世善堂藏書目錄》、茅元儀《白華樓書目》等皆突破傳統之四部法。 清代初年一般仍承襲明代官簿之遺風,如錢謙益《絳雲樓書目》、錢曾《述古堂書目》等,因書設類皆不分部,類目頗為淆亂,視明文淵閣目尤有過之。較有條理者惟黃虞稷之《千頃堂書目》,是依四部法之藏書目,而以著錄明代一代的著作為主,此與前此史志網羅一代藏書之目有別。張廷玉修明史,其藝文志即以此目為本。昌彼得認為我國目錄學的衰微不振,從元明至清初幾達五百年,到乾隆間才出現中興的現象。乾隆37年詔求遺書,開四庫全書館編繕《四庫全書》,同時編纂《四庫全書總目》合著錄與存目共記錄10,223部圖書之提要,為歷來最大之解題書目。此目依四部分44類、類下又分66個子目,部類之前有總序及小序,將《隋志》以來的四部法推展詳盡,圖書分類頗能循名覈實改正前代之不妥,也結束了明以來分類的紛亂現象,使四部法定於一尊。然而,孫星衍的《孫氏祠堂書目》則又不拘囿四庫成法,而將藏書分為12部,再細分45類,分類大抵出之鄭樵藝文略而加改革,亦有其特色。孫氏另有《藏書紀要》論編目法頗為精到。 清代的史學家章學誠著有《校讎通義》,推闡漢代劉氏向歆父子及宋人鄭樵校讎之學,主張目錄學的意義是「辨章學術、考鏡源流」,提出許多目錄學的理論與方法。又因襲祁承「通」、「互」的編目法,改為「別裁」與「互著」,類似現代子目分析及互見之法;並有「辨嫌名」之理論,提出「按韻編之」的索引方法是與現代書目資料庫建立「權威檔」(authority file)相近的目錄學方法。 清道光22年(1942)鴉片戰爭之後,西方學術大量輸入中國,有識之士極思變法圖強之道。新學問與新著作日漸增多,產生了「西學」與「新學」之著述,傳統的四部分類法已不敷容納。西方所發展之圖書分類法適合於彼邦,然則又未必全然適用於中國。中國舊法不敷使用,外國方法又不盡合用,因此,分類法需要進行變革或創新,以因應新時代的需求。此項變革是突破四部之藩籬,創立新的分類法。較有代表性的是康有為的《日本書目志》、梁啟超的《西學書目表》以及徐樹蘭的《古越藏書樓書目》。 民國以來,圖書分類法仍延續清末遺風,如陳乃乾《南洋中學藏書目》將中國新舊古籍合為一體,分為14大類、57小類,也是創新的分類法。顧實認為民初之分類法有「二部法」及「一貫法」兩種,前者指古典圖書沿用四部之法,近世圖書則採用自訂新法;後者則將古籍及近世圖書合併使用一種分類法。自訂新法往往參酌日本東京帝國圖書館之和漢圖書分類之法。在編目法方面,民國初年之京師圖書館訂有「京師圖書館編目略例」仍承襲傳統目錄的體制。但同時西方與日本圖書館的編目法已傳入中國、影響日深。民國7年顧實之《圖書館指南》已引介西方與日本之編目方法,其後專著愈多,如杜定友之《圖書館目錄學》、金敏甫之《現代圖書館編目法》、裘開明之《中國圖書編目法》、何多源之《圖書編目法》、黃星輝之《普通圖書編目法》等,皆引介西方圖書館的編目法。民國18年劉國鈞編撰「中文圖書編目條例草案」包括著錄之事項及著錄之格式兩編。民國25年國立中央圖書館訂定「暫行中文圖書編目規則」,此規則成為38年以後數十年臺灣圖書館普遍使用的編目規範。可見,民國以來,編目法從傳統的編目理論逐漸轉變為可資應用的條例與規則,以作為圖書館與目錄工作者實際從事編目之依憑。 在臺灣,於民國70年左右,受到《國際書目著錄標準》(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簡稱ISBD)及《英美編目規則》 (Anglo-American Cataloguing Rules, second edition,簡稱AACR2)兩項國際編目規則的影響,圖書館界以《國立中央圖書館中文圖書編目規則》為基礎編訂成新的《中國編目規則》,用以因應各種媒體的編目著錄以及目錄自動化的需求。此規則保留了我國固有編目的特色,諸如:以書名為主要款目,包括古籍、拓片專章等。此項規則已廣為臺灣圖書館界使用,並續有修訂,以符合實際之需要及國際發展之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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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目錄與編目:歷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